【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五月十一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六月六日上午,王淑英的代理律师已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王淑英的申诉材料,法院当即给予立案。 法轮功学员王淑英 |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王淑英已由佳木斯市看守所转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目前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关押迫害。王淑英的律师六月二十六日去会见王淑英,被监狱以种种借口刁难拒绝。 王淑英,一九六三年一月七日出生,原是佳木斯市百货大楼针织商场的一名优秀营业员。修炼法轮功后,严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身体很快得到康复,在家庭中担当起主妇的职责,成为典型的贤妻良母;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获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邻里之间乐于助人,是众人心目中有口皆碑的好人。 监狱不负责任的通知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监狱将一张入监通知书邮寄给家属,十五日家属才接到这份通知书。通知内容:王淑英已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期间直系亲属可以带证明关系会见一次。家属接到通知后,当即决定六月二十三日(接到通知后的第一个周五)去监狱会见。 家属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三点多就驱车前往监狱,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行程,早八点赶到监狱,在窗口办理完会见手续,等待接见。在等待中,家属看见后办手续的家属都会见完,一直不见王淑英出来,就去问窗口值班狱警:“怎么没叫王淑英呢?”这位女狱警面无表情,态度生硬的说:“等着吧,到时就叫你名了。” 直到中午十一点半,才告诉家属,王淑英不在九监区,而是在十一监区,十一监区的接见日是周一,等下周一来吧。然后就把窗户关上,看都不看家属。家属敲窗户玻璃想继续与她们交涉,一女警不得不开窗狡辩道:王淑英原来在九监区,现在分配到十一监区,通知你的时候,她还在九监区集训,通知出错这事太正常了,这种情况,又不是你们一例。那意思是监狱出错的情况很普遍,边说边关窗户,接着就离开了。 家属的交涉无果,就准备去监狱办公室找有关负责人商量,看能否会见,因路途遥远,来一次不容易,几个家属都是和单位请假来的,但办公室的门根本就进不去,就又到接待室,见门开着,家属刚要进门,一男警声嘶力竭的叫喊道:你不能进门!你不能进门!家属说,是要找你们领导解决问题的。警号为2320203的女警说,有事下午上班再说。然后就吃饭去了。 下午还是警号为2320203的女警接待的,说辞与接见室警察一致,家属怎么跟值班狱警说要求安排接见都是被拒绝,这位女工作人员态度强硬的说,“找谁也接见不了,只能周一接见,我说的很清楚了。”说完就把窗户拉上了。家属还想与她理论,她站起来,转过身就离开了。家属又往驻监狱检察室和主任室打通了电话,但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听。 家属满怀希望早早启程来见亲人,遭监狱拒绝,只好无奈的返回。监狱的错误通知,不仅给家属造成了经济损失超过千元以上,还处处受监狱警察蛮横的刁难,对家属的态度象对待犯人一样,以此见证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及所持有的绝对特权。 拒绝律师会见 六月二十三(周五)家属没见到王淑英,只好等到二十六日(周一)再次去监狱会见。这次王淑英的申诉代理律师也前来监狱要求会见。上午,家属会见到了王淑英,得知现在是“集训”期间,没有去车间干活,每天坐小凳子(体罚的一种形式)。一名律师上午带着委托手续来到办理会见窗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在押人员得有两名律师才能会见,律师又提示说:“还有其它要求吗?”回答说:“没有了。” 下午,两点四十分,两名律师来到接见室,女警(警号2320203)接待的。看到律师齐全的手续,一改上午所说的两名律师才能会见。开口就说:“接见不了,是在严管期间,科室以上领导都在开会。”律师说不可能都开会吧,你给我们打电话问问。值班女警见推脱不了,没办法到电话那假装打电话,听了一会儿,转过身对律师说,没有人。家属一直观察着她的言行举止,对她说,你把他们的号码告诉我,我们给她打,也许你打电话时她们没在屋,过一会儿我们再打。律师问她打的是哪个科?女警还不想告诉,在家属和律师的一再坚持下,她才告诉是狱侦科。 律师打狱侦科的电话,一位女警接听了电话,律师说明要会见王淑英,这位女警也说是在严管期间不让接见。律师又解释说,她这是在申诉阶段是可以接见的,这位女警没办法最后说,我说的不算,你问“610”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接着律师就打610的电话,也是一个女警接听的电话,律师说明了情况要求会见王淑英。她一听是信仰案就说严管期间不能接见,我说的也不算,要向领导汇报等等。律师就是坚持要会见或者把材料留给他。那个女的没办法最后说,等我问完领导下周再告诉你情况,并且一再问律师是哪个律师所的?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等,律师告诉了她。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合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拒绝律师会见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真心希望那里的警察觉醒,认清形势,别跟随江泽民的邪恶指令一跑到底,断送自己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23号 邮编:154004 区号:0454 收发室:0454-2638108 院长 韩辉 15846839999 审监一庭 周金星 办公室电话 2638315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69 电话:0451-8663903X(尾号为连续号)电话区号:0451 女监监狱长孙久杰(女)0451—86639099 政委:姓赵 (男) 副狱长:史耕辉(女) 0451—86639066 13804541111 副狱长 ;于晓平 0451—86636266 13694652999 副狱长 ;绍建民 0451—86618177 13503685048 副狱长; 杨明昕 0451—87085377 13946151888 政治处主任;曲宏 0451—86629766 13895738967 狱侦科:科长86639023 办公室86639031 610管理办公室:办公室86639027 主任 杨丽斌86639028 13946059058 警号2320317 十一监区: 监区长 王晓丽 办公电话86639041 手机 15945663455; 副监区长:葛雪红(30多岁,160以上) 教导员:高冬梅13604508585 副监区长:陶丹丹13796752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