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去年年中,家人同修A在家中被构陷绑架,现将营救同修过程与同修交流。 向各相关部门检举违法责任人 同修A被构陷绑架后,约一周被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在被绑架第二周,我和家人一直在国保奔走,但是参与绑架的国保人员始终避而不见。后聘请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同修A,得知同修A是以前几年宣传大法和诉江被非法批捕。在与律师及从事法律方面的同修沟通后,开始准备检举相关责任人。 建议检举参与绑架人员中职位级别最高的主要责任人,不用所有人都检举,检举可以警示他,我们是合法的,他是违法的。另外如果多人同时被检举,他会觉的有人陪着做伴,无所谓。 检举信名称为《关于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某某某警察滥用职权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检举信》,主要内容:检举人信息、被检举人信息、所反映问题性质、事实与理由。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编写检举信,同时再准备一些法律相关文件及必要的真相资料。在明慧网——明慧期刊——专题真相期刊下载参考资料《反迫害法律手册》、《运用法律制止迫害》、《信仰合法迫害有罪》这几个文件,选择一些法律文件,再从法律方面多了解一些,避免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讲真相时被他们误导。明慧网2017年2月5日发表的《看守所里的对话 沈阳孙舒嘉狱中传书(二)》一文中的基本真相内容很好,可以借鉴。 还需要注意一点,上面的检举人联系电话,安全起见最好留新办的手机号码,或者家里的座机电话,但是一般接受检举的部门都还会再要手机号码,最好提前准备一个号码,这个号码不能与同修联系,仅供与公检法部门联系使用。检举信写好后可以让律师补充修改,会更专业全面一些。 首先从县级相关部门开始检举,分别去了公安局督察、公安局信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纪检委、政法委维稳办(纪检委、维稳办一般都在县政府)。最好有家人或者同修陪同帮忙发正念,过程中可能有些部门会说这些他们不管、不同部门等等原因拒绝接收检举信,但是我们不注重结果,重要的是过程,尽量把资料留下。这只是一个契机,平时我们也接触不到这些人。 我还记得有同修和我说过,从同修A被绑架这件事开始,你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你讲真相的机会,所以无论他们当时态度怎么恶劣,可能你走了以后他们就会看你留下的资料。我去维稳办时,之前就听到同修说此人非常邪恶,一番过程后,她不肯接收检举信,只把资料留下了,后来我又去找她的时候,看到她正在看留下的资料,无论结果如何,她看了资料就会明白一些。 另外在去县政府时,不用问门卫他们的办公室在哪个房间,直接上楼去找。县级相关部门检举后,再去市级相关部门检举,一般他们会推回县里,县里没有接受检举的有些会接受,另外在市级还可以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行政诉讼需要批捕、拘留文件。去省级相关部门检举时,公安厅信访说要15天没有回复才能到公安厅检举,但是这也不是硬性规定,也有接受检举的,省政府信访可以到人大信访检举。有些不接受检举的也可以邮寄,还可以通过网络在公安部、中央组织部、中纪委、最高检察院官方网站举报中心举报,网上举报不要用资料点使用的电脑,避免记录IP地址。 因为同修A当时案件正在侦察阶段,还未涉及检察院公诉人、法院法官、审判长等人,所以未检举这些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检举这些责任人。 所有检举完成后,通过短信告知被检举人在哪些部门检举了他的违法行为。约20天左右国保大队队长主动联系了我们,他说上面找他们了,要见一下我们,在这之前一直找不到他。 在这过程中,家人同修从善、威严两方面给参与绑架迫害人写了真相信。同时我也将同修A被绑架原委,修炼前后的变化,诉江、修炼法轮功合法,及这些年遭受的迫害,写了一封公开信,向公检法及当地民众发放,让更多人了解身边法轮功的真相。 结合追查国际通告向公检法讲真相 同修A被绑架后,时时跟進每个阶段情况并向明慧网反馈。在一审开庭2天后分别给法院院长、法官、审判长写了劝善信,后来又打了电话,他们明白后,就一直拖着没有宣判结果。开庭后2个月,中国新年前夕,偶然间无意在追查国际网站看到同修A迫害事件已被追查国际通告,通告时间是在开庭前一周,因为疏忽在2个月后才看到,该通告涉及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看守所共6个相关部门,12个相关责任人,其中2人是第二次被追查国际通告,其他10人均是第一次被通告。 首先在第一时间将通告文件以快递、短信、亲自送达等方式告知被通告责任人。他们中有些人看到后,得知追查国际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分布在全球70多个国家300多个城市,他们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国,并且曾成功定位多个迫害法轮功的嫌犯,保证了法庭传票的顺利送达等法律程序,上面的电话和地址更加增加了通告的可信度。有的不假思索的说还挺害怕的,这是全球通缉吗?也有的怕影响子女,他们做这些也都是执行上面的命令,实属无奈。后来通过案件相关人员电话告诉我,不要再往上告了,他们都害怕了。通过追查国际通告让他们清楚国际社会对法轮功的正面对待,现在在国内可以暂时逃脱责任,但是按照中共历来卸磨杀驴的惯例,将来平反后一样不能逃脱责任。 向民众征签“联名请愿书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同修A” 今年2月,经与多位同修交流,得知其他地区有向民众征签这种方式释放的同修,我地区同修也帮忙开始向民众征签。在征签前,我们先去了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政法委、法院找案件相关责任人希望他们能签字,这些部门有些见不到人、也联系不上,见到的人觉的我在开玩笑,他不会签字,但是我们还是会告诉他这是他的一个机会。也是在这次得知国保大队队长已调离此职位,不再参与迫害大法,此人在99年后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本地大法弟子,还曾多次参与绑架同修A。 征签也是讲真相的过程,首先从亲朋好友、村民开始,一共征签了300多人。准备了多份复印件,分别快递至县委记、县长等案件相关人员及部门,并附带了真相信。此次征签遗憾的是忘记找当地派出所,以至后来,派出所接到上面通知,让核查征签的真实性,到村民家中威胁不能签字。 1个多月后,同修A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以上为营救同修的过程,在做的过程中出来的怕心等各种执著心都是在多学法的情况下修去归正的,再就是心态要正,营救同修不是目地, 通过这种形式救度公检法的众生。感谢所有同修的帮助,在同修A一审开庭前几分钟,还听到审判长说国外的同修一早上打了十几个电话讲真相,有师父的加持、同修的配合才有圆满的结果。 很早前就有同修建议写出此文,但是由于我个人的安逸心,一直拖拉未成此文,前几天有同修联系我,问我营救同修的过程,才让我有了想尽快成文的想法,希望此文能提供给同修一些经验,有不足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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