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母亲生我时是龙凤胎,那时是六十年代初。由于贫穷,家里一下多了两张嘴,父母负担不了,不足一月的我就被婆婆抱回家抚养。我是喝米汤长大的。两年后妹妹出生了。双胞胎弟弟五岁时溺水而亡。一年后小弟弟出生了,母亲才把我接回家,我边上学兼带小弟弟。我是不被父母重视的。 从懂事起我就生活在打骂中。有一次我在外面和别的小孩打架,母亲把我拖回家摁到地上掐着我的脖子使劲往死里整,幸好被邻居看到拉开了,否则不知道我会被打成什么样,想都不敢想。那时母亲总是带着妹妹和小弟出去玩,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甚至我工作后,买衣服都只给弟妹买,我只能穿妹妹的旧衣服(我比妹妹个子矮小),邻居看到她太过分,提醒她不要太偏心。母亲却当着我的面说我长得不漂亮,穿什么新衣服! 母亲对我的种种,使我对她产生了厌恶和怨恨,以至于后来妹妹因难产而死,母亲竟然对我大吼:“为什么死的不是你!”此时我真的把她看成老死都不想再往来的仇人。想不通为什么她对我如此的薄情。内心总想快快的远离她(我和母亲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调到了丈夫的工作单位,我的内心有一种解脱和欢喜。后来日子过的虽然轻松点了 ,但我的心情还是闷闷不乐,由于月子里落下腰疼病,睡觉都会痛醒,又有乳腺增生,加上工作不如意,常常郁郁寡欢。 一九九七年底,同事向我介绍了法轮功,并借给我一本《转法轮》。看完这本宝书我走上修炼之路。修炼不久身体的病痛消失,心情也开朗、舒畅了。不断的学法,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同时按大法的标准规范自己、要求自己,心胸也就越来越宽,对母亲的怨恨心渐渐去掉了。明白了母亲长期对我薄情是有前世因缘的。 师父说:“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1] 师父还说:“对谁也一样,对父母、对儿女都好,处处考虑别人,这个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1]学了大法,就觉得母亲也是苦命中人,一生中失去了两个心爱的儿女,时局的动荡、工作的压力、生活的艰辛,一路走过来实属不易。从此我就改变了对母亲的看法和态度。工作之余会打电话向父母嘘寒问暖,一年三节、二老的生日会买礼物送上祝福,在利益上不和弟弟争。 因母亲特别宠儿子,所以弟弟在家里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弟媳在家也不太做家务事。而我每每回家看望二老,母亲总是指使我做这做那,我也毫无怨言。家里有两处房产,母亲说全部都给弟弟,我很坦然没说个“不”字。 母亲渐渐看到了我对她的态度变的温和,真心的为他们付出,背地里会和邻居讲:我女儿还是炼了法轮功好。当我被警察绑架后,她不顾年近七十,天天领着舅舅和弟弟向我的单位要人,我出来后母亲没有埋怨,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有思想负担,因为你不是做坏事坐牢的。” 提笔写这篇文稿时,自己都诧异自己的心平静如止水,没有丝毫起伏不定的感觉,只有对师父的感恩,对大法的坚定。是师父的大法改变了我和母亲,使我们的心灵净化。唯有在最后的修炼路上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精進、再精進。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