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辽宁省锦州市三个主要辖区的区法院院长黄萍、刘庚和金京钊,同时落马:被撤销职务、停止工作,被审查。据内部通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院长黄萍(女)因行贿、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院长刘庚因受贿与介绍贿赂、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金京钊(女)也因贪腐。 锦州市这三个区法院的院长同时落马,在锦州官场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些人诚惶诚恐。三个院长的同时落马究竟为哪般?表面是因贪腐,实则有更深层的原因。中国自古流行一句“多行不义必自毙”,请看三个院长他们制造的多起冤案: 例一:善良妇女被诬判十三年、迫害致死 刘凤梅,女,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她自幼体弱多病,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所有的病都痊愈了。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出色。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身心受益的刘凤梅因不放弃信仰却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劳教所等邪恶黑窝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她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诬判十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冤狱,每天被奴工十二小时,被两个包夹监视,遭受打骂;晚上收工后她被劫持到一个小黑屋里,逼迫其写“三书”,直到深夜十一、二点钟;长时间罚站、蹲,支撑不住就会招来毒打;甚至绝其饮食。那一年沈阳的冬天十分寒冷,零下二十多度。狱警野蛮地把她的被褥和棉衣全部收走。那是四个冰冷的不眠之夜,她头枕半卷手纸,睡在木板床上,冻的腿抽筋,颤抖着挨到天亮。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监狱迫害加剧,刘凤梅被带到活动室坐小板凳,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相。这种迫害持续七个月的时间。后来她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得厉害。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刘凤梅被送到医院,被确诊为乳腺癌晚期,兼卵巢瘤。 回家后的刘凤梅在监狱和当地恶警的不断骚扰恐吓中,经过两年四个月的痛苦挣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清晨四点,含冤离世,终年仅四十八岁。 例二:劳动局长被秘密判刑四年、惨遭虐杀 李凌,女,生前她曾任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副局长,供暖公司副经理。修炼法轮功后她在工作岗位上廉洁奉公,待人诚恳。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李凌向原工作单位同事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古塔区政法委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这期间公检法部门秘密收集所谓证据,根本没与家属见面,就连对李凌两次开庭审判家属都全然不知。 李凌被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秘密判刑四年,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据曾在监狱服刑的人士披露:李凌在监狱期间,遭多种酷刑折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上,在监舍内,犯人朱启荣在监狱干警郭乃娟和许曼的指使下,将李凌的头部用棉被死死压住,然后朱启荣坐在李凌头部的棉被上,长达两个小时,导致李凌窒息而死。监狱欺骗李凌的家属说她死于“心脏病”。 例三:好人被诬判六年、折磨致死 黄成生前是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他为人淳朴善良,下岗后被雇佣在厂区扫路面卫生。公司经理说:“要找个炼法轮功的,干活放心”。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公认的好人,却在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诬判六年,在盘锦监狱遭受迫害。据明慧网报道:二零零九年三月末,盘锦监狱管教科科长胡小东等人用八根电棍同时电击黄成。然后又给黄成戴上头套,再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最后把黄成放下来时,狱警管凤春又把他的衣服扒光,铐在铁椅子上,用电棍电击。管凤春又指使孟祥林等犯人将黄成双手铐在墙上,在他的每个手指尖插进一根医用注射器针头,整整插了十根!针是从指甲与肉之间扎进去的,血从另一端流出。有的针从指甲缝扎进去又从另一指节间穿出,血就从针头流出。直到黄成离世时,他的指甲盖内仍留有疤痕。 受迫害前的黄成 |
黄成受迫害后照片 |
黄成指甲盖内留下的疤痕 |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
二零一零年四月,黄成身体出现严重病症,当年八月十九日,在生命垂危之际,黄成得到了保外就医。黄成说:“出狱前他们给我打一种红色液体的毒针,针扎上马上就没有知觉了,当醒来时没有记忆,我很长时间才恢复一些记忆。”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黄成在极度痛苦与派出所片警不断骚扰恐吓中离开人世,年仅五十五岁。 据明慧网报道: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一百三十七人,年龄最大的七十三岁。最长刑期十三年,超过十年的六人,超过五年的近四十人,非法判刑后被迫害致死的至少六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这三个法院诬判的,以太和区人数最多,其次是古塔区、凌河区。 这些冤案使近百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但给法轮功修炼者本人,也给他们的父母、儿女及亲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并伴随着经济上的窘迫艰难,其精神和经济的损失不可估量。冤案的制造者们——黄萍、刘庚和金京钊等人,在中共对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中,为了自己的仕途,为了自己的名利,始终与“党”保持一致,从未对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高抬贵手,没有放过一个法轮功学员,全都重判。本文曝光的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 黄萍,女,现年五十五岁,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由一个普通的法官升为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后升为古塔区法院院长。该法院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李凌就是被黄萍的前任冯永田诬判后,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的。黄萍任该院院长后,步冯永田的后尘,继续实施迫害,特别是二零零九年在她任职期间,将法轮功学员宋亚平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四年初黄萍调任凌河区法院任院长,至被撤职前一直在凌河区法院任职,这期间她又先后非法诬判邵明罡、武秀兰等六名法轮功学员。武秀兰是年近七十岁的老太太,因感恩法轮大法使她病体康复的恩德,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贴了一张“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小粘贴,而被跟踪绑架,被凌河区法院诬判二年。 刘庚,男,五十五岁,曾任凌河区法院院长长达十年。这十年间他所在的凌河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仅二零零八年,就枉判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项英被诬判十二年。二零一四年初,他与黄萍对调,任古塔区法院院长,又非法诬判王林、李凯等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也是古塔法院连续遭报的第三任院长,前两任是冯永田(被判三年半徒刑)和黄萍(正在调查处理中)。 金京钊,女,五十五岁,多年来一直担任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也一直参与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诬判,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她昧着良心将善良妇女刘凤梅诬判十三年,致使她在狱中被折磨成疾,罹患癌症,最后悲惨离世;还有,法轮功学员黄成被她诬判投监后,惨遭酷刑,遭受“十指插针”摧残,最后被迫害致死;金京钊还枉判两位山东法轮功学员曲成业和张立田,曲成业在盘锦监狱被折磨成高血压、脑梗塞等病症,直到咽气也没有得到保外就医,直接死在了监狱;而张立田则在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被狱警和犯人活活打死,尸体至今没有火化。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锦州市三院长的同时落马,看似偶然,却彰显“善恶有报”的天理。 神是慈悲于人的,往往在人作恶之后,都警示于人。二零零八年金京钊重判近十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九年就出了车祸,当时金京钊开车与三个副院长从外地赶回途中,与一辆汽车相撞。金京钊膝盖骨严重骨折,六根肋骨折断;三个副院长也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只可惜金京钊拿神的警示当儿戏,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最后落得如此下场。 法轮功是佛法,炼功人就是修佛、修道的人。自古以来,参与迫害佛法、迫害修道人,都是天定的大罪,都逃不过天惩——各种形式的报应。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十八年来,锦州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恶报的超过一百七十例。如原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在锦州世博园“喊话事件”中被撤职;原国保支队警员郝铁君死于胰腺癌;原凌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守林,在自家小区被小车压死;原锦州监狱副狱长王洪博,在自家地下室自缢身亡;刚刚升职八天任市支队政委的刘文革,于2016年4月30日驾车从市女儿河桥上坠落丧命,等等,特别是原锦州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分别在锦州和重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下令“对法轮功要斩尽杀绝”,最终在王薄事件中成为阶下囚,被判刑15年。 这触目惊心的恶报事例,足以警醒那些至今善恶不分、仍在追随中共迫害修炼人的行恶者,或者仍被中共谎言蒙骗、不辨是非的世人。奉劝锦州地区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或敌视法轮大法的人们,黄萍、刘庚和金京钊的结局就是前车之鉴,要三思而后行啊!希望你们能够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能够及早醒悟,悬崖勒马,切勿因为贪图一点小利,毁了自己的未来与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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