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河北廊坊安次区高孟村法轮功学员刘乃芬与儿媳张向荣及张向荣的母亲三人正在粘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龙河派出所警察续某看见后,绑架到派出所。 随后龙河派出所警察挟持张向荣的母亲,找来高孟村支书陈富强(音),没有任何手续非法抄了刘乃芬的家,抄走了法轮功书籍与真相资料。 到了派出所,警察非法审问张向荣,要求她在非法抄走的书籍资料的审问记录签字,张向荣不配合警察的违法行为。 警察为了迫使张向荣签字,就当着张向荣的面撕法轮功书籍,张向荣不忍心看到教人做好人的书籍被毁和警察违法犯罪,无奈之下签了字。 随后警察把刘乃芬与张向荣非法拘禁到廊坊市看守所,警察只是口头通知家属,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家属聘请律师去廊坊看守所看望刘乃芬与张向荣,看守所警察阻止律师会见刘乃芬,理由是刘乃芬的孙子请律师不符合法律规定。后来律师会见了张向荣,了解了事情经过。 今年七十六岁的刘乃芬二十年前开始炼法轮功。在没有炼功前,她患有腿疼与腰疼等疾病,常年一把一把的吃药。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所有的病都好了,身体非常好,二十多年了再没有吃过一粒药。脾气也变得和善了。 看到了婆婆的变化,张向荣也于一九九七年开始炼法轮功,很快她的胃肠出血与头晕目眩等疾病彻底好了。原来好强暴躁的脾气也变得和善了,现在的她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 就是这样通过修炼法轮功后变得一心为他的善良守法公民却被江泽民与中共作为“罪犯”来迫害,不难看出江泽民集团与善良做对的魔鬼本性。 事实上,即使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也是违法犯罪,任何假借法律的名义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执法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现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与法规,不远的将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与严惩,特别是直接签名的所谓办案的基层公检法人员是不可能逃脱的,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与各级人员三思,立即停止迫害,为自己留下一个好的未来。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派出所所长曹利13784817888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派出所片警续某(主要责任人)17732607000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派出所片警李小水18931675276警号075938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派出所0316-2668992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派出所办公室0316-2668992 值班室电话:0316-2668991 河北廊坊安次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董辉13333065577 安次区公安分局电话-0316-2192678 安次区公安局办公室:219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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