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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莫旗王常顺、吕春霞夫妇屡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法轮功学员王常顺、吕春霞夫妇住内蒙古莫旗奎勒河镇(原扎如木台乡),王常顺是奎勒河镇小学教师,退伍军人,服役期间受伤,有军人伤残补贴费;其妻吕春霞是奎勒河镇小学代课教师,因为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都被开除公职。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二日夜里,莫旗“六一零”头子张世斌伙同奎勒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常顺、吕春霞、王显成、陈丽荣、王翠霞,孔巧云、周俭(迫害致死)等,非法关押在莫旗看守所十五天,每人收取伙食费七十五元,于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放回。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份,莫旗“六一零”头子张世斌、政法委书记郭大勇等在莫旗奎勒河镇办洗脑班,王常顺、吕春霞、王翠霞、曹艳华、王爱民、王淑琴、徐爱芝、武忠华、何庆超、倪宝华、王显成、陈丽荣、徐艳、赵云清、何树宝、孔巧云、张桂云、周俭(迫害致死)被非法拘禁四十多天,强制转化,强迫写三书,每人交三百元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因“敏感日”到来,“六一零”头子张世斌等绑架扎如木台乡法轮功学员王翠霞、陈丽荣、赵云清、吕春霞、何宝泰、孔巧云、石秀玲、傅丽娜、刘玉梅、李红到莫旗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二零一一年十月份,王常顺被莫旗“六一零”头子张世斌绑架后,被张世斌非法劳教一年送往海拉尔劳教所迫害。王常顺被迫害劳教期满后,又被所在学校三位校领导开除公职,三头目同时签名开除王长顺,赵副校长更是积极追随邪党,善恶不分,王常顺从此失去了工作,之后流离失所,在鄂伦春旗大杨树镇靠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因为起诉江泽民,吕春霞被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国保大队、“六一零”人员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曹继海、刘玉霞、金胡木、刘荣勋,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吕春霞被绑架后,王常顺又流离失所。

之前,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鄂伦春自治旗国保大队警察孙权与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因起诉江泽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雷秀香,第二天早上又绑架了敖青荣,起初说是拘留十五天后改为刑拘,一个月后雷秀香身体出现病危症状做了“取保候审”。敖清荣被非法关押在海拉尔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家属收到内蒙古鄂伦春旗法院通知,近期将对敖清荣、刘荣勋、曹继海、金胡木、吕春霞夫妇(王常顺流离失所)、刘玉霞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敖青荣家属聘请了律师为敖青荣辩护,要求立即释放。八月二十六日那天的法庭上,坐满了便衣警察。公诉人提出敖青荣曾被劳教过、属于重范。律师指出中国劳教制度在国际法上都是违法的,所以中国的劳教制度才被废除,这种违法的行为怎么还能提出来?公诉人污蔑法轮功是×教,律师从公安部颁发的各个文件中做了全方位详细的驳斥。公诉人的第三条是敖青荣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律师从法律角度讲述敖青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江泽民也是公民,公民起诉公民是合法的。法轮功没有罪,敖青荣没有罪。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公诉人都无言以对,在场的受害人家属与便衣警察都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江泽民一手独权污蔑、迫害法轮功,是中共这么多年来一直非法迫害法轮功与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王常顺去莫旗按手印,办理军人伤残补助遭绑架,现被关押在莫旗看守所,由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通知家中老人,具体不详。

从二零零六年开始,莫旗公安局还把鄂伦春旗公安局告到呼伦贝尔盟,说鄂伦春旗公安局不管法轮功的事。从那以后,莫旗公安局张世斌经常闯到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勾结当地派出所,绑架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六月,呼伦贝尔盟“六一零”对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开始疯狂抓捕,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莫旗看守所,然后再劫持到莫旗“六一零”头子张世斌家洗脑班迫害。莫旗“六一零”头子张世斌还勾结呼盟“六一零”头子田甫、鄂温克旗“六一零”、鄂伦春旗“六一零”头子王晓霜、鄂伦春旗大杨树公安局、鄂伦春旗大杨树犹大郭俊秀一起,绑架迫害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

多年来,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六一零”和鄂伦春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六一零”相互勾结,狼狈为奸,致使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王雪梅、于秀兰、李海燕、刘岩、杨宇新、徐长青、张彦魁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经历了十八年的血雨腥风,斑斑血泪,罄竹难书!自古有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所有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恶人都在被清算中,如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李东生、王珉、马建、张越、奚小明、朱明国、周本顺、田玉林、陈远亮、吕锡文、陈良宇、薄熙来、刘京、刘淇、苏荣、程维高、刘方仁、张国光、田凤山、李春城、王永春、蒋洁敏、万庆良、李嘉廷、韩桂芝、付小光、范广举、张秋阳、徐衍东、徐发、宋平顺、李宝金、陈绍基、王华元、侯伍杰、王昭耀、王怀忠、杜世成、于幼军、许宗衡、周镇宏、何洪达、丘广钟、刘知炳、丛福奎、王立军、米凤军、杨庆才、孙善武、梁春禄、慕绥新、吴振汉、张宗海、丁鑫发、刑福生、郑少东、陈少勇、谷俊山、刘志军、吴永文、刘铁男、郭永祥、季建业、李崇禧、翼文林、金道铭、祝作利、姚木根、沈培平、毛小兵、谭栖伟、阳宝华、赵智勇、武长顺、赵黎平等等众多中共高官,因为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已遭恶报。报应不是目的,是上天的警醒,让未遭报应的人,悬崖勒马,停止迫害,远离中共,三退(党、团、队)自救,选择光明。

江泽民是发动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末日已到,江氏政治流氓犯罪集团及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参与者,都必遭清算,所有做恶者必须承担历史的罪责!所有做恶者都难逃法网!全球公审江泽民大潮现已进入审江倒计时,从古至今,迫害正信者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中共邪党在自毁中走向灭亡。万劫沧桑终有尽,忠肝义胆留世间!

莫旗政法委书记 于再国 (办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公安局局长办公室0470-4613876、4613571(总机2088)4626660、4626625
莫旗公安局局长 郭金生18804708887
莫旗六一零办公室0470-4622610、4626281、4626282
莫旗六一零副主任 汪仰泰15694700210、15694701210
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18504703835 其妻赵晓静:13847043913
莫旗监管大队(看守所)大队长李东15904705511
莫旗监管大队副队长 张海军18504703852
莫旗政府办公室0470-4613871、4626034
莫旗政法委办公室0470-4613717
原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斌13848600007、4621889
原莫旗国保大队教导员 李树华 13604742388
原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柏明 13847092340
莫旗第二派出所所长 苏小明 13848871009

鄂伦春旗公安局局长兼鄂旗副旗长 孟海平电话:13604703370、13604703372
副局长、警察孙志民电话:13947024177
公安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旗公安局,邮编:165450内蒙古鄂伦春旗法院信息:
院长:梁学文
曲忠孝:0470-5621378-5007
副院长:
赵忠义0470-5621378-3008
梁宝泉0470-5621378-3003
莫德辉0470-5621378-4005
刘敬东0470-5621378-4012
法院庭长:
姚显臣0470-5621378-2004
贾英杰0470-5621378-2002
陈鹏0470-5621378-3012
李伟宏0470-5621378-3001
孟立柱0470-5621378-3005
法院审委会委员:潘志0470-5621378-4004
法院电话:0470-5621770、0470-5621978
传真:0470-5621739 邮箱:elcrmfy@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鄂伦春自治旗法院,邮编:165450邮箱:elcrmfy@163.com

主审庭长孟立柱 15147076111妻子齐冬玉13347046619
公诉人喻庆文
检察长刑占江15334905157
国保队长孙全13347014744
副庭长孟立柱15140707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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