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李金凤因依法控告江泽民,曾遭当地国安非法刑事拘留,取保后,因多次去公安局、国安大队办公室讲真相,劝警察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被恶警暗中录音录像。 李金凤的所作所为都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而国安为了报复却以此为由对李金凤构陷,在其家中实施绑架,直接送到了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拘禁关押,至今已长达八个月之久。 家中多次前去国安和南充要人,警察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试图加大迫害。 中共公、检、法、国安串通作案,对李金凤刑事拘留并移交法院,五月中旬将李金凤秘密押回阆中四个半小时说是开庭,可此前并未通知任何家人亲戚朋友参与旁听。 六月二十三日,其丈夫再次前去南充探视、要人,被告知大概七月五日法院将在南充看守所中直接宣判,现李金凤仍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第四看守所遭受迫害。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地址:四川省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136号。邮编:637400 阆中市公安局政法委610主任:滕建 13909075250 副主任:岳永牧13890711726 国安大队长:张骥 副大队长:田远伦13990865700, 副大队长:李正 13990758997 政 委:赵小勇 13990847199 13388223608 教导员:王强 13980317001 书记员:汤俞, 国安成员:李祥龙 蔡兵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阆中市保宁镇张飞北路112号 电话0817-6282471 检察长:洪峰 刘晓伟 张跃波 王玉斌 纪检书记:王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