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法轮大法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没有法轮大法,就不可能有我们全家幸福的生活。”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上午,现年二十六岁、来自山东省青岛市的姜文珺与部份旧金山法轮功学员,在旧金山中领馆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各界人士叙说法轮大法令他们身心受益、中共如何非法迫害法轮功的亲身经历,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母亲,以及其他被非法抓捕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迫害。 图1: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来自旧金山湾区各地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抗议,要求立即释放他们的亲友,及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迫害,法办迫害元凶江泽民。右一为母亲呼吁的姜文珺。 |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姜文珺披露:六月八日,上周五,母亲王美荣和另一位法轮功张月梅在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以及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真相时,遭平度大田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被劫持到普东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至今。在看守所里,平度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的狱警对王美荣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施加暴力,逼迫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法轮功“真、善、忍” 的信仰。 图2:姜文珺在讲述法轮功恩泽全家的故事。 |
“没有法轮大法,就不可能有我们全家幸福的生活。”姜文珺回忆道,在自己七岁的时候,母亲得了一种叫牛皮癣(也被称为第二癌症)的顽疾,身上长满象鱼鳞一样的皮,甚至连眼皮上都有,象穿上一件紧身网,一弯腰就象干旱天地上裂开的缝,从里面流血水,奇痒无比,痒的手整天掐身上的皮,磨得都长不出指甲,异常痛苦,求遍中医西医偏方,花光家里所有的钱都没办法根治。因为被病折磨,母亲的性格变的非常易怒,经常无缘无故的发火。直到一九九八年,母亲的朋友介绍她炼法轮功,结果炼功大约一个月后,奇迹发生了,母亲全身上下类似鱼鳞的皮全部褪掉,变成了正常的皮肤。“从此妈妈脸上又有了笑容,整个人得到了重生。” 不幸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时的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嫉,发动了一直持续至今将近十八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为了维持迫害,中共一直制造谣言诬陷法轮功,欺骗民众。姜文珺表示,他们全家受益于法轮功,母亲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告诉人们真相没有错,这是做一个好人的本份。她说:“因为这样就要被关押,我想不通哪有这样的道理?!” 图3:劳云腾博士(讲话者)呼吁立即释放他的表姐杨小慧。 |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帮助营救亲友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姚远鹰、劳云腾、李雪松女士等。来自河南南阳的法轮功学员姚远鹰的父母姚国富、梁欣于二零一五年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现居旧金山湾区的劳云腾博士的表姐杨小慧于二零一五年在广东湛江被绑架;来自黑龙江、现居住旧金山湾区的李雪松的母亲孟红,于二零一二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七年。 图4:来自山东、现定居旧金山的法轮功学员陈振波在讲述她在大陆被酷刑迫害的经历。 |
来自山东青岛、现居旧金山的法轮功学员陈振波女士向媒体披露自己受迫害的经历:二零零八年,她被非法关押一年半,期间曾遭受到吊铐七天七夜、冰冻、毒打等酷刑,颈部曾被打折。陈振波的好友山东青岛的陆雪琴,二次被抓,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三看守所,被折磨致命危。 从日本移民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李雪松女士表示,她非常担心她母亲的状况。李雪松的母亲孟红于二零一二年被非法抓捕,并被判刑七年,目前被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身体状况不好,被关在病监区。 图5:原北京某法院法官王崇明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 |
原北京某法院法官、法轮功学员王崇明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相反,法律却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对政府、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权利。公民有信仰的权利,同时也就有宣传信仰的权利,任何坚持法轮大法信仰的行为,任何宣传真、善、忍信仰的行为,任何揭露迫害、还原事实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信仰自由、信仰的权利不受践踏,这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之一,是人权的核心内容。”王崇明说:“这十八年中,有多少善良的民众身陷囹圄,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有多少修炼者被迫害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对修炼法轮功学员的这些善良民众的打压和迫害,才是真正的犯罪,利用国家职权的集体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