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谁对谁错?这个问题是我们在矛盾争执中的核心问题。对于现在的常人来说,对与错的标准早已不是以道德来衡量的,而是以“利已”为判定标准。那么对于修炼人来说应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矛盾中,无论常人中的是非曲直,错的永远是自己,或者说矛盾永远是为了自己继续提高的,能找出自己的错,才能提高上去。究其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分不清后天人的观念和自己的主意识 当在矛盾中判断对错时,你可先看是后天的观念在判断,还是自己的主意识在法中判断。但是在当下那个情形中,大多数人很难清醒的认识到后天的观念正在左右着你。 例如有人就是性子急,看不惯做事慢的;有人行事小心谨慎,看不惯粗心大意的人;有人喜欢表达,看不惯闷不吭声的人;有人喜欢干净整洁,看不惯不注意卫生的人等等。 按照常人的理,谨慎、干净、外向开朗、做事效率高可都是正理,从而我们就可以冠冕堂皇的让我们看不惯的人去按照自己的想法走,如果对方不改,就埋怨、指责、愤愤不平。那现在我们以修炼人的角度,站在法上想一想,我们真的对了吗? 人间的对错根本就不是修炼人判断对错的标准,只有真正的在这件事中找到自己的执著,归正自己,在法中提高,那才是修炼人真正该做的事。 这时,再看看自己,在后天观念的蛊惑下,在执著心的驱使下,让我们和同修产生间隔、矛盾,没在法中看问题,错的是自己啊。 二、分不清是受委屈被冤枉还是还业债 相信很多同修有被冤枉的经历(是个人生活中的被冤枉,无关迫害)。在我面前就见过好几个同修痛哭流涕,有的被冤枉出卖其他同修,有的被冤枉男女关系不检点,有的被冤枉拿同修的钱不还等等。一开始我也觉得对那些同修待遇不公,怎么其他人能听信谣言,我还积极的去替他们给其他同修解释、澄清。现在知道那时的我也是被同修情迷住了眼,没有跳出来从法中去看这件事。 师父告诉我们:“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1] 师父早已把修炼中遇到魔难的根源讲出来了,只是我们陷在其中不可自拔而已。你在委屈大哭时,是否想过你生前也让对方受如此委屈,甚至更甚?一切有因有果,对修炼人来说更没有无缘无故的事,都是自己原先做了坏事造下的业,师父已经替我们承受了一大半了,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还吗?而且师父利用这件事,让我们在消业的同时提高着自己,你觉得受冤枉不就是你的“名誉”受损了,这样正好可以去掉求名的心,不是一件大好事吗?有什么可伤心的,对修炼人来说真是件高兴的事,而且应心生感恩,不是吗? 这样看来,在被冤枉这种事情上如果过不去,错的也只能是自己,这种又能还业债,又能提高的好事,我们千万不要错失了这个机会。 三、没有正确的看待同修 当我们每个人在发出修炼的那一念时,不管他修的如何,在高层次上看已经是像金子一样闪光的宝贵生命了。更不用说我们还肩负着助师正法的责任。师父珍惜着我们、高层生命珍惜着我们,而我们自己怎能互相争执、彼此瞧不起呢? 那是被执著和观念带动下做出的行为,真正的我们应该是同化宇宙特性的,应该和师父一样珍惜着我们周围每一个大法弟子,当看到他们应该像看到金子一样,那耀眼的光芒照進我们的心里,要看到他们每一个同化法后的美德,更要看到他们在修炼中磕磕碰碰的走到现在、坚持不懈做好三件事的毅力和威德。这时的你已经看不见同修还没修好的部份了,因为你在正念中,已经清楚的知道,同修那些没修好的部份不是他真正的自己,有师在,有法在,那些不好的地方也会逐渐在修炼中归正。 让我们再学师父这段讲法:“修炼是修人心、修自己,当有了问题时、有了矛盾时、有了困难与不公平对待时,还能找自己向内看,这才是真修炼,才能不断的提高、才能走正修炼的路、才能走向圆满!”[2] 我现在对“修自己”的认识是,当发生矛盾、出了问题时,脑子中应立即反应出肯定是自己有错了,第一时间找自己的错是绝对不会错的。因为我理解只有无条件的向内找才是修炼人的真正出路。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致台湾法会的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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