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蠡县城关镇宋庄村法轮功学员王俊便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去蠡县西五夫村讲真相,被一人给蠡县610打电话恶告。 在上午八点半左右,蠡县610头目张跃贤和副头目田丽辉还有两个男的赶到现场,他们把王俊便连拖带拽的给推上车,把她劫持到蠡县留史镇派出所。 他们把王俊便带到审讯室,里面有八、九个人,都穿便衣,轮番非法审问王俊便:“发放的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另外走脱的那两个人是谁?” 王俊便不配合他们,不出卖同修。留史派出所一个当头的叫喊:“不说,就把你卖到山沟里去”。王俊便给他们讲真相和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情况。 问话的警察说:“你知道的还不少,告诉你,在这我说了算。” 他们问她姓名、住址,王俊便不说,后来他们知道了她的信息。 八点多不到九点钟的时候,张跃贤带人去非法抄家,把她的好几十本法轮大法书都抢走了,还强迫王俊便在抄家清单上签字。 问话的警察还问身边的警察,这是个什么案呢?那人说:“因有病炼法轮功。” 他们叫王俊便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王俊便不签,他们就强行拽着她的手,在讯问笔录上还有在几张打印好的纸张(估计是四书之类的)上签字、按手印。 下午三点多,张跃贤等人把王俊便带到蠡县610洗脑班(蠡县老政府院内最后一排),逼迫宋庄村干部写了一篇保证她不出去讲真相的保证书。他们还逼迫王俊便的孙子写了一个保证看着她别出去的保证书,还让她孙子代她写了一个保证书,还强迫她签字按手印。 城关镇镇长也赶到610洗脑班,威逼说:“村里出一个人,她家里出一个人,和王俊便一起住洗脑班。” 在610洗脑班,王俊便还被强迫照像。田丽辉在洗脑班再三追问:“跑掉的那两个人是谁?” 王俊便的家人到处找关系求人,在熟人的关照下,王俊便于当日下午五点三十分被放回家。 蠡县610头目张跃贤等人的违法之处 1、知法犯法:没有执法资格就强行绑架守法公民。 2、没有执法资格就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3、不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抢劫。 4、非法拘禁公民达9个多小时。 留史派出所警察违法之处: 1、 不着装、不亮证就非法讯问。 2、 公安部规定,讯问过程要有全程的录音录像,而留史派出所警察没有打开执法仪,整个讯问过程没有录音录像。 3、 没有案由,就非法审问,随意捏造案由。警察全然没有法律概念。 4、 恐吓、威胁合法公民 蠡县610和留史派出所警察所犯罪行: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蠡县610和留史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王俊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1条等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以下犯罪事实。 一、 触犯《刑法》第251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 触犯<刑法》第397条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三、 触犯《刑法》24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 四、 触犯<刑法》238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五、 违反了《宪法》第39条和第13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责任人信息: 河北省蠡县:区号0312,邮编071400 蠡县“610”: 蠡县“610”头目张跃贤电话:13633228299办0312-6211103、6215541、6235800 “610”副头目田丽辉15030261998 “610”副头目范兆平13582376366(现已调执法局,也是主要揭撕法轮功传单的单位) “610”成员张洪涛13832215904 “610”成员陈彦国13833275970 蠡县县委: 县长史来顺13630855666 副书记张增祥13603283018(原政法委书记)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广亚6215137 13623325568 政法委副书记张春生6211646 13011416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