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今天,有的同修提到,以前某某在同修中给遭到迫害的亲戚同修(我和哥)和家人在经济上给予帮助,好象是应该用这些钱,用的还很顺手……我真的从内心深处感谢那些帮助过我和我家人的同修,你们的那份心情、那份善念我都知道。作为我个人来说,的确不应该用同修的财物,就算困难,至少没有饿肚子;有钱坐车,没有行脚,当然这些强加给我们的迫害都不是我们该承受的。师尊在《转法轮》中讲:“我们人活着就有维持人活着的权利,所以生活的环境也得适应于人的生活要求。”所以我就想:旧势力再怎样,我在常人中修炼也得生活,强加给我的魔难,再困难也只是暂时的,只会给旧势力自己多加罪恶。 那时因流离在外,连给儿子买奶粉的钱都没有了,我向同修请求帮助过,同修也真的帮助我很多。在遭到劳教迫害时,同修们给我家人很多经济上的帮助。后来在我做技术过程中,有许多同修给我拿过多次钱。有的同修觉的我给他做了事,应该收费;有的同修觉的我也是大法弟子,做的都是救度众生的项目,不应该收钱。其实我也认为这些都是自己应该做的,我也不是为同修而做,我是为自己而做、为救度众生而做,只是事情具体表现在同修那里而已。 有的同修说,你应该去找份好的工作,你有技术,怎么去做这种低收入的活。我也这样想过,也有人给我介绍过工作,在本地有每月三千元的,在外省有五千元的。当时呢想的也简单,在这里同修需要、项目需要、众生更需要,现在的工作自由,时间由我自己安排,不受约束。现在想想也许这也是执著,难道是我路走错了、走偏了!靠现在的收入,一时如何解决呢?想到当时怎么就不下点狠心不接同修的财物呢!无论什么理由,也没有理由,这都是我的利益之心和同修情给同修带来的困惑和不解!请同修原谅,也谢谢同修的指正。 在此我还想要说的是:你们无论出自于什么样的心或者出发点,真心想帮助暂时困难的同修,就请你不要怀疑同修,除非你是想帮助后有所回报、或者其它目地、或者因为人情、或者有人叫你去帮助他,又或者你是碍于情面只是借他而没有说清楚……无论怎样吧,请你相信我,我是大法弟子,我会把这些欠的债还了,即使还不了你本人,也会用到救度众生中去。也不要给同修加些不好的念头,被旧势力利用,给整体形成间隔,给同修加大魔难和压力,有疑问也请当面给同修指出,不要在背后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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