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七年四月末到五月二十六日,舒兰市环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 、铁东派出所、吉舒派出所、法特派出所等各派出所警察以各种形式骚扰了十多个法轮功学员。五月十九日,王喜武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四月末到五月二十六日,环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 等各派出所警察,先后找到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或到家里或到单位,索要法轮功学员私人信息,包括住址、电话、QQ号和微信号、电脑网址、银行卡号等;询问个人信仰问题、未经允许使用执法录像仪录像、手机照相等。 其中,五月二日、三日,北城派出所警察到大法弟子殷丽梅单位和家里,索要去了电话号、微信号、银行卡号,还拍下了谈话照片。 五月十九日,吉舒镇派出所协警孙禄去大法弟子王淑梅家,说要照相,王淑梅说:“等我打听好了,再告诉你照不照,所有居民都照,我就照。”对方说:“你不照也行,我对你也没恶意,你也不用打听,我以后也不给你照。” 五月十九日,舒兰市法院对大法弟子王喜武、王玉珍、王朋颖、奚亚红、陈玉霞、邰丽娟非法庭审。前一天,即五月十八日下午,法院给辩护律师开会,了解各个律师要如何辩护。 五月十九日当天,一名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其“跑题了”,不让其念完辩护词。参与辩护的所有律师都陈述一个观点:法轮功学员也不构成犯罪,不具备犯罪的四要素,他们的行为伤害了谁?所以都要求释放当事人。到目前为止,舒兰市法院还没有做出相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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