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母女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庭审,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她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得公诉人和庭长都渐渐的没了声音。 王彩霞、刘东洋母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安局刑警队、国保、警察联合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南关区法院给律师发了开庭通知,并邀请律师出庭辩护。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点开庭。开庭的整个过程非常平静,只有庭长、公诉人、两位律师等,当时只允许王彩霞的儿子一个人进去旁听。而“610”和警察等人员全部在外面盘查、骚扰来这里支持王彩霞、刘东洋母女的法轮功学员。 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王彩霞、刘东洋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整个过程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律师的辩护。 当开始辩论时,公诉人的多项指控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得公诉人和庭长都渐渐的没了声音,公诉人也知道其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指控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苍白无力,所以,当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庭长宣布不进行第二轮的辩论了。 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刘东洋也做了修炼法轮功不违法的发言,整个过程律师在主导。 当时旁听的还有天津来这里监视马卫律师的两位司法局人员,马卫律师对他们说:“你们今天也来这里听听课,别这样下去了,将来法轮功平反的时候,你们也扪心自问一下:你们为法轮功做了什么?”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天没有宣布庭审结果。 王彩霞和女儿刘东洋遭非法庭审的部份详情,请见《长春市王彩霞和女儿遭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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