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法轮功学员庞隆一家都是知识分子,他是辽宁省大连市起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父亲曾任中国一重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母亲曾是该公司第四中学高级教师,妹妹曾是秦皇岛市职业律师,法轮大法给庞隆一家带来祥和和健康。 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家四口遭非法关押、劳教、冤狱等各种迫害,父亲庞吉顺和母亲李巍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零年遭迫害后,身体未能恢复离世;妹妹庞舒月,二零一四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庞隆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元凶江泽民。 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庞隆在《刑事控告状》讲述的部份内容: 一家人修炼法轮大法 提升思想道德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父亲参加了当地举行的法轮功传功班(播放录像),他向我介绍了法轮功,请回书后,本人读了法轮功书籍,当时认为这是提高人类道德水平、使人类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亲眼目睹了父亲的精神状态、身体状况一天天好转,相信法轮功讲的一切都是真实的,这样我开始学炼法轮功。 一九九六年五月,那年我二十八岁,从修炼一开始,我逐渐戒掉了烟酒,除了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被迫害期间,身心遭受极大创伤外,身体状况一直很好,至今,我没有吃过药、没打过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而同龄人,同事、同学很多都药不离身了。 我曾经是个很自私的人,为了个人利益,往往不择手段,学炼法轮功后,我知道了做人应该多考虑别人,去掉自己的一些执着,应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使自己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时时按照法轮功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尽量做事先考虑他人,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我逐渐的变的更加善良、宽容和真诚。 我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分配在中国一重集团公司工作(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二零零二年,搬家到辽宁省大连市,我在工作中,曾任工程师、科长、部长、副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在工作中,由于能够按照法轮功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使自己在这么多年来能够家庭和睦,从修炼开始,几乎没有和妻儿(未修炼法轮功)争吵过,更不可能动手。工作中,因在利益上看淡,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和同事关系一直很好。 修炼大法后,在工作中,参与主持了多项国家级、市级、区级科研项目,填补了多项行业、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空白,参与了多项国家专利,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效益,这一切都得益于在工作中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维系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在我的影响下,使工作中的同事能够团结一致,高效率的发挥了团队的作用,为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效益,现公司曾连续三年荣获大连市甘井子纳税第三大户的荣誉称号。 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拘留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在工作期间(中国一重集团公司工艺处)被一重集团公司保卫处人员带走,被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拘留所迫害,半夜遭到一个戴眼镜的自称富拉尔基公安局王姓的恶警殴打逼供。 被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因坚持信仰,后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没有任何文字和口头通知家属,家人并不知道我被劳教一年,直到送走一个月后,才知道我已被送到劳教所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我被送到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四大队迫害。 北方一月非常寒冷,法轮功学员被迫在户外洗脸、洗头、洗衣,无法洗澡;而且仅仅因一学员信中告知家人在室外洗漱,灭绝人性的队长贾维军便以此为借口,取消了我们洗漱的权利。 我们洗的衣服都在室外零下二十多度的寒冷天气洗,然后在室外晾晒,内衣也是一样,穿在身上都是湿的,靠自己的体温焐干。 从来没有开水,喝的都是井水,我们早饭吃的是碗底有泥沙的散发着怪味儿的萝卜汤,我们吃剩下的汤喂猪,猪都不吃,晚饭是一碗玉米粥,根本吃不饱。 后来让法轮功学员干挖排水沟的重体力活,吃酸馒头、发一小条咸的有些苦的咸茄子和咸萝卜条,就地蹲坐在牛粪堆上吃饭。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我和我所在监号其他十八名大法弟子写信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要求劳教所邮寄,当时劳教所第四大队队长贾维军气急败坏,将我们转到另一间号进行迫害,不让上厕所,将床铺的褥子拿走,让大法弟子坐在木板上,叫“码坐”,从早到晚坐着,不给水喝,不让活动。时间一长,屁股坐的肿胀起来,连续迫害了三整天,才让下地活动。 恶首江泽民给全国各地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拨款建楼,我们又被迫盖楼;我们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搬砖也不发手套。手被磨出血泡,有学员提出不再接受奴役,队长贾维军叫嚣:给我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 除身体超负荷劳动外,每天我们还被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白天不干活时,一整天高音播放洗脑录像,白天干活,晚上播放洗脑录像,进行精神摧残。 狱警王喜整体对未“转化”的学员“上课”,读污蔑大法的文章,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并威胁:不“转化”,就死在劳教所,永远出不去。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身心每天都在煎熬,经常被谩骂、殴打。 当时的迫害政策是:不“转化”、不写“四书”,将无期限关押,不管判几年的都一样,“刑期”已无意义,这在当时,对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上是极大的摧残,但我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没有“转化”,直到出劳教所。 从大连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末,我被解除劳教后,我随家人搬家到了大连,因没有“转化”,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一重集团公司保卫处邱姓科长(当年约五十七岁)和李洪春(当年约三十六岁),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伙同一重集团(大连)设计研究院保卫处的一位姓马的人,到我在大连家中非法抄家,并将我从大连带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看守所,声称要继续劳教三年。 在看守所,我因不背监规,向其他被关押人讲法轮功真相,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我进行殴打、辱骂,浇凉水、不让睡觉等方式逼我放弃信仰,我被非法关押三十四天,后来家人花费二万余元托人找关系,才放人。 被大连开发区警察非法关押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分,大连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姜峰副所长带五个人到我工作单位把我强行带走,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了办公室,并进行强行抄家,晚上,在派出所地下室,进行了三、四轮的审讯逼供,期间对我进行了辱骂,因未找到任何证据,零口供,零签字,被非法关押二十九个小时,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分释放回家,期间一直戴手铐迫害。 妹妹庞舒月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我妹妹,庞舒月,一九七二年五月五日出生,律师职业,因修炼法轮功,被剥夺律师资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庞舒月到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上访,被秦皇岛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两个月,期间被恶警打骂逼迫放弃信仰。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晚,庞舒月被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局、秦皇岛国保大队抄家,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期间刑讯逼供。 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庞舒月被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一五年一月被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庞舒月遭受迫害的更多事实,请见《冤判四年半 庞舒月律师遭秦皇岛看守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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