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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县孙铭鸿自述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我叫孙铭鸿(原名孙占娟),一九六八年九月三日生,家住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倡盛村四组,原是伊通县景台镇秀山小学民办代课教师(后因我炼法轮功而被辞退),现在以打工生活。我是一九九六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我体弱多病,有家族遗传性气管炎、哮喘、腰痛、心脏病,总打针吃药。记得上初中时,一到冬天,一整节课一整节课的咳嗽,上不来气,地上吐一大堆粘痰,节节课如此,脏极了,又影响上课,我又控制不住,我很尴尬,我都不知教课老师是怎么忍受过来的,性格内向,好生闷气,爱钻牛角尖。修炼后,这些病全好。性格也变得开朗、乐观,心态平和。人也变得更温柔,更善良了。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担任国家领导人期间,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妒嫉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这十八年来迫害当中,我遭到了前夫爸爸的举报,被迫无奈离婚,撤职,多次拘留,两次劳教,进洗脑班,流离失所,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迫无奈离婚

我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四日与前夫庄严结婚,没想到他是从小娇生惯养,吃喝玩乐都好,就是不好干活,有钱在外边胡花,没钱回家垂头丧气,还挑吃挑喝的人,我与他生活三年时间里他没拿回家一分钱,还拉了一堆外债,把亲人、邻里的玉米卖掉后,连本带利和人一起不见了。他的父母也管不了他。我怀孕后,没给我买过一分钱吃的。在一九九七年阴历十二月,有一天,他从外地回来,我问他三个月不回家,上哪去了?他举拳就打,他当时就把我脑袋打一个鸡蛋黄儿那么大的包。那时我怀孕才三个月(后来因病而堕胎),我悲伤的心在流泪,曾产生轻生的念头。

但是,我想到自己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法轮功著作《转法轮》(第七讲)中写道:“炼功人不能杀生。”《悉尼法会讲法》中写道:“自杀是有罪的。”我在法轮大法法理的开导下,我没有轻生,反而有了生活的动力,要好好过日子。所以电视上说炼法轮功的人自杀之事是根本不存在的,那是对法轮功,对李洪志师父的污蔑。

我帮他还外债,那是在一九九八年我自己一边教学,一边利用周日休息时间种了半垧地,从春到夏我都没见到他的人影,音信皆无,直到秋收才被别人找回来。我把种地剩下的一千多元钱,一分没花,全都还了外债。我与他生活三年还了五千元外债。那时我一年民办代课工资才二千二百多元。是修炼法轮大法改变了我,做事为别人着想,放下利益之心,不自私,有责任心,我任劳任怨与他过日子,他也很感动。

我的行为,感动了村长,感动了邻里,感动了亲人。可是这样的一个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我前夫的父亲迫于压力,怕家里受到牵连,怕罚款,不考虑我这三年来对他家的好处,却到景台镇派出所把我举报了,与我划清界限。我一下子崩溃了,真是绝望了,在万般无奈之下,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我和前夫离婚了。

我和前夫到伊通县马鞍法院拿离婚书那天,我前夫无情的对陪审员岳兴贵、丁彦芳说:“她是炼法轮功的!”认为我炼法轮功是短处,当时在场很多办案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感到压力特别大,当时他们就不说什么了,认为我不是好人,我被人歧视、侮辱、被冤枉。

二、失去工作

我前夫的父亲把我举报后,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当时我在景台镇秀山小学代课,景台镇徐书记乘车在我下班的路上截住我,问我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炼。他说:“你不听××党的话也别挣××党的钱了。”(一、我靠劳动挣钱;二、挣老百姓上税钱;并不是共产党的钱)徐书记就把我的工作撤职了。

三、被拘留、劳教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几日,当时我在长春打工,听老板娘丁姨与其他人唠闲话,说炼法轮功的都上北京了,我听到后心里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上北京,我也没想去。但是在这期间,我接到当地派出所李桂林半夜打来几次骚扰电话,我那电话是小卖店座机,还是老式拨一个号转一圈的那种,非常响,而且就在我身边,每次打来都把我从熟睡中吓醒。心吓得怦怦跳,一接就听到李桂林求我说:“你可别上北京啊,你一上北京我的小官就被拿下来了!”我迷迷糊糊中听到这话,觉得又可怜又好笑,又生气。心想我没有上北京的想法,你怎么老打电话说这事啊,让我睡不好觉。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上边又有令了,给他施加压力。这压力不都是江泽民造成的吗?

隔几天,我回家看望我生病的老母亲,就听说有同修因上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抓起来了,我的心一下子就受不了了,因为这同修都是大好人,怎么说抓人就抓人哪?这世道怎么了?我也得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同修说句公道话。

可是我又没有钱,还没开工资(每月挣三百元),回到长春打工处,从卖货的钱中拿出一百五十元钱。给丁姨留个纸条说明情况,说钱从我工资里扣。(在这里再说明一下后来的情况,等我走后,丁姨知道情况了,也震惊了,她没想到我会这么做,等我被迫害回来后,她又找到我还让我给她打工,因在我之前雇的服务员一个月卖完货后,一点货也缺了,钱还赔了。愁的没办法。雇我之后,每月都剩一千多元钱,货物从没少过,我从来没偷吃过一块糖,其它小食品更没吃过。我收到假钱后,销毁掉,用自己的钱给她补上。他非常喜欢我,认可我是一个好人。和我同屋住的她外孙女,生小孩后,几番周折找到我后,让我给她侍候孩子,因我太忙了,我没给她侍候,她很遗憾。我俩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这就是按真、善、忍修炼后的我)。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坐十二个小时硬板的火车去北京为法轮功,为李洪志师父说句公道话,当晚来到天安门广场,看到了在那里站岗的士兵,我对他们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师父是好人,我们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他问我是哪的人,我告诉他我的地址。他说:“你上那边说去吧。”我又来到另俩个士兵面前告诉了他们同样的话,他们说:“你上车吧。”他们将我绑架。非法关到天安门前拘留所。并做了笔录。然后他们通知伊通县公安局驻京办事处(专门接待伊通县来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的王局长,到宾馆后,王局长给我做了笔录,然后说:“你坐了一天车,挺累的,躺下睡一觉儿吧。”(我有点不好意思,他这么大岁数不睡,让我睡)。因为他要看着我。因为当时我认为我没有犯罪。我只是作为一名公民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时,在同一屋住的四平驻京办事处的一工作人员,对我大吼起来:“别人来都铐在暖气片上,你来让你睡觉,你明天就是阶下囚了!”他心里不平衡,我当时受到了极大侮辱。王局长连夜通知景台镇派出所的所长李桂林,李桂林派户籍员周凯等二人来北京接我,回来后直接给我送到伊通县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时间是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在拘留所里,我早上起来站在屋内炼功,被值班人员小刘发现,他拿手铐将我右手铐在小窗户上,下边就是厕所,吃早饭的时候,我就用一只手在厕所蹲位台上吃的饭。吃完饭才把手铐撤走。

然后四平市法院给我下了教养票子,这时我已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小卖店打工,周凯等人又找到我,将我送到伊通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然后被伊通县公安局把我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时间是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到劳教所我先分到六大队新生队,由张涛管教管,六大队主要是作新生转化工作,他们逼迫我写五书,让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说死也不转化。一个已被转化的学员说,我们也不愿意转化,但是谁也扛不过电棍那一关。我想跳楼自尽,但是我想到了年迈瘫痪的母亲和年岁已高的父亲,怕他们承受不了,我被强迫转化,写了五书。可是我却哭了七天七夜,我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法轮大法。

三个月后,我又分到一大队,起早贪黑做蝴蝶,大冬天一遍一遍用凉水洗鹅毛,气味熏人。累得腰酸背痛,困得睁不开眼睛,完不成任务管教就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精神要崩溃的感觉。一个月洗一次澡,淋浴头的水是一滴一滴往下滴的,只有一两个淋浴头水流大点,大伙二三十人都挤一起接水,还有时间限制,没等洗好就出去了。那种虐待、低人一等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还有一次管教让全体学员都上外边玩去,等回来后,屋内一片狼藉,包里的东西翻了一地,我一看很惊讶,怎么变成这样,老学员说是翻号了。我这才明白。我们又一样一样自己把东西收拾好,简直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这种事隔一段时间就翻一遍。后来我脖子因精神压力大长个大包,很危险,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解教。

四、被第三次拘留

解教回家的日子也没消停过,一到敏感日(每年五月十三日、七月二十日)景台镇派出所周凯等人说伊通县公安局有命令,就上我家三天两头骚扰,说了解情况,我打工就跟到单位骚扰。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在长春师范大学新校院内“农家小吃”打工,老板叫刘建海,在那干了一个多月,景台镇派出所所长郭卓等人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又找到我说:“上边有命令。”让我在单上签字,签了字就可以在这继续打工,不签字就带我走,单上写的是污蔑大法和不让我炼法轮功的话,我没签,当时强行就把我带走了。老板不让走,因缺人,要保我,因为我用心给他经营小店,他很省心,生意也好。别的服务员都贪污他的钱。郭卓说:“你用什么担保?”老板无奈,默默送我走。郭卓等人又强行把我送进伊通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时间是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到期时,拘留所强行管我要五百元伙食费,我没钱,我只好借了别人的钱给了拘留所,才放我出来。

在二零零二年,在长春打工期间,我每次回来看望父母,进屋不到二十分钟,派出所周凯等人开车就来骚扰,我不修炼的嫂子生气地说:“以后你们少来我家,对我家影响不好。”后来我才知道派出所派我邻居陈凤革的妻子白淑琴监控我家,她打电话告诉的信,后来能说会道的白淑琴得了不会说话的病,我没有恨她。我去看她,我告诉她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你不炼你也别说三道四的,对你不好,因为法轮功也叫法轮佛法,是正法。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不要被江泽民的谎言骗了,吃亏的是自己,一定要自己动脑明辨是非,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炼功后气管炎好了,家庭和睦了。这功法好,炼的人才多,她很不好意思。

五、从洗脑班走脱,开始流离失所生活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我在长春市东岭解困小区陈小峰家当保姆,伺候他得脑血栓的七十多岁的姥姥。景台镇派出所又接到上级的命令,通过电话监听找到我,一大早敲开陈小峰家的门,把老人女儿也吓了一跳。所长郭卓等人不容分说就把我送进伊通县在党校“610”办得洗脑班,又要强行转化我,不让我炼法轮功,有朴素泉等人主管,我被逼无奈,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日,夜间逃跑了。然后周凯、于建军等人上我家找我,问我在哪?于建军还上我哥家翻柜子,翻抽屉找我的电话号,我哥说我没有电话。他们不信。我嫂子急眼了,说你们这样三番五次逼她,她要有个三长两短,与你们没完!”他们就收敛了不少。

从此我被迫流离失所,我不敢与家人联系,怕电话监听找到我,我的母亲一看我失踪了,夜不能眠,牵肠挂肚,几次病重,给我家人身心带来巨大伤害。

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期间,景台镇派出所还扣押了我的身份证,给我找工作和生活上带来诸多不便。

六、第四次拘留,第二次教养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我在公主岭市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公主岭市公安机关在公主岭市铁北街原育红小学附近,被两名警察绑架,强行带到公主岭市公安局做笔录,当晚我被送到公主岭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然后被公主岭市公安局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时间是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我现在的丈夫(我已再婚),一听我被劳教了,当时精神都要崩溃了。

在劳教所我被分到一大队,一大队管教叫魏丹,又是强行转化我,用两个包夹看着我,不让我睡觉,不让下楼吃饭,不转化给我加期了。

有一天早上我和几个同修在屋里炼功,被魏丹管教发现了,给我们告到严利峰大队长那。严大队给我一顿严厉批评,气得要电我,给我加期四天。半年后,我被强迫转化,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解教。解教回到家中,看到七十多岁的婆婆穿着又脏又破的小肥棉袄,站在门口迎接我,我们娘俩抱头痛哭。

在公主岭市拘留所拘留期间,我丈夫用车拉着我已八十二岁瘫痪十年的母亲和得糖尿病将要失明的八十四岁的父亲和我二姐夫,到公主岭市公安局要我,让我回家伺候两位老人,公安局根本没人理你。还把我二姐夫扣留了,我二姐夫气得骂了一句人,他们一听,说他不是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的不骂人,就把我二姐夫放了。

在我被迫害期间我的两个侄女和一个侄子都在上学,他们因想我、牵挂我,他们的学习也受到了影响。

我父亲因想我哇哇大哭,因悲伤,又因伺候我母亲劳累过度,在我被劳教半年后承受不住巨大的打击,在二零零六年冬月初一含冤离世。

我大侄女孙淑超,为了让我回来送我父亲最后一程,在二零零六年冬月初一,她奔波于景台镇派出所和伊通县公安局之间,求他们通知劳教所一声,给我假让我回来一趟,大队长严利峰和管教魏丹知道此事,根本没让我回来。我大侄女心痛得大哭。

我的母亲张振秀,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日生,在一九九六年也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她类风湿瘫痪多年,手足变形,疼痛难忍。可炼功后,一片药都没吃,身体也不那么痛了,脸色白里透红,精神状态特别好,谁来我家看见母亲都说不象八十多岁的人。可自从我一次次受迫害,并且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景台镇派出所周凯和于建军几次上我家骚扰,逼我母亲写保证书,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母亲没念过书,不会写字。周凯就自己将内容写好,逼我母亲按手印。并且景台镇派出所人还上我母亲家非法搜查法轮功书。母亲吓得不经常炼功了,病又重了。精神和肉体受到双重迫害,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含冤离世。

以上就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的迫害,都是事实。这只是冰山一角。这些年我就象汪洋中的一只小船,经历了浪礁险滩,我独自一人撑着这只小船心中坚信着我的信仰,驶向我希望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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