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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罗君和何冬梅被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罗君的律师和何冬梅的丈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此次开庭,主审法官是巴中市巴州区法院一个负责民事案件的法官黎臻懿,公诉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缳以。

在庭上,控辩双方就法轮功是不是×教组织进行了激烈的争辩。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元凶江泽民在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迫害好人。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法官没有站在公正立场要求辩方质证,而是当庭咆哮,帮助公诉人维护先入为主的对法轮功的诽谤,数次打断律师的强辩和被告人的自辩,违背实现控辩平衡的“无罪推定原则”,强迫两位无辜的被告自认有罪。

针对法官和公诉人的偏见以及他们之间不正常的袒护关系,律师申请他们回避。

双方激烈争执后未果,后来法院院长出来调解,并提出半个月后由蒲升元组织另一帮人马重新开庭审理。

庭审时有一个细节很有意思,律师当庭要求公诉人出示法轮功是×教组织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出示不出来,搪塞说那是大家都知道的。其实判断法轮功是不是×教组织,并不难,可以从以下三点分析:

一、迄今为止有没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条而不是报纸电视台口头舆论认定法轮功是×教组织?翻遍所有国家的正规文件,没有任何组织机构机关认定法轮功是×教。不仅中国,现在法轮功已洪传到全世界,就全世界而言,对法轮功只有嘉奖,没有贬抑。法院检察院没有自行认定什么是邪教组织的权利,中国公安部和国务院曾经针对境内邪教组织有过认定,但他们在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和公通字2005年39号文件中认定的十四个国家明确的邪教组织里不包括法轮功,目前这个是中国打击邪教组织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名单,也是新名单出台前公检法在打击邪教组织时唯一应该依照的名单,但公检法打击邪教组织不依照这份名单,却跑去依照人权恶棍江泽民和帮凶周永康的命令,周永康早就被抓起来了,江泽民现在也面对国内超过20万法轮功学员的实名控告和海外几百万民众的检举,他的这些命令还能做数吗?

二、判断法轮功是不是×教组织还可以从法轮功学员本身来判断。经过大量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真正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包括被你们审判和迫害的大量法轮功学员都是个好公民,根本不邪。在单位里是个好员工,在家庭里是个孝子、好父母,身边人可以作证他们的善良自律,当庭也可以证明他们的理智清醒与克制。而且法轮功传出这么二十多年了,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是国内有大概七千万到一亿人修炼法轮功,可这么二十多年,经公检法抓捕审判的所有坑蒙拐骗打砸抢、贪污受贿假恶斗的案子也有几十上百万例了吧,其中没有一例是法轮功学员,这么二十多年来,找不到一个炼法轮功的学员犯过一丁点儿刑事罪行,哪怕一件民事纠纷都没有,这不奇迹吗?这不令人深思吗?

三、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天安门自焚”案件究竟是真的假的,有必要把这个问题理顺一下吧?国际社会通过多渠道调查证明,天安门自焚是蓄意导演的,并已经写入联合国备案。

所以奉劝还蒙在鼓里的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法官们,你们或许也是有良知的好人,只是被江泽民的谎言蒙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希望你们在不多的剩余的时间里警醒,猛回头,不要再一条道走到黑了。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教组织,法轮功修炼者没有名册,来去自由,连组织都不是,何来×教组织,况且,如果连“真善忍”都邪了,请问人间还有什么是正义的呢?其实啊,法轮功就是一种精神信仰,是教人回归向善的佛法。你们千万不要与佛法为敌,害人害己啊。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有一个了结的,希望你们能及时醒悟不至于到时候坐到被告席上。

如果今天的你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遵照如下几点:一、认真了解今天的社会形势,现当权政府为什么要强调宪政,为什么解体劳教系统,为什么在公检法出台那么多新规?在法轮功问题上,现在该跟从谁该抛弃谁,要尽快选择,尽快站队。二、多从第三方渠道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听信国内网络媒体的一家之言,一定要翻墙出去看看国际上今天声势浩大的潮流,或者找法轮功书籍亲自了解,每个人都有思想有智慧,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有人说,此时天象不一般,多听多看才不冤,要用心了解真相啊,“真相就是指路灯”。三、良心是最公正的天平,当律法不能决断的时候,良知是最保险的决断方式。只要守住了你的良知,就守住了一切,就能在任何危难的时候,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祝你们这些公衙内的人,能够及早明白真相,弃恶从善,拥护佛法,善待法轮功学员。能够在非常时期为佛法做点有意义的事,那是你的福分啊。

当日前一篇文章: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被非法开庭
当日后一篇文章: 辽宁大连市金州区法院非法庭审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