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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四年冤狱 旅美法轮功学员李宝云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美国报道)李宝云,女,六十五岁,原丹东市生意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风湿病、胰腺炎等严重疾病痊愈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二零零二年,李宝云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在沈阳市大北女子监狱遭小号等“转化”迫害。冤狱后,历经流离失所的痛苦,二零零八年,流落到海外,现住在美国三藩市。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李宝云从美国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法轮大法救了我

在我修炼法轮功之前我是一个命运坎坷的人。三十五岁,我原来的丈夫去世了,我独自抚养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的重担使我积劳成疾,那时的我患有严重的风湿病、胰腺炎、严重的失眠。我每年的春天、秋天,风湿病都会加重,经常是卧床不起一两个月,生活无法自理,所以每年这两个季节,都不得不住院,家中无钱,只好到处借债。那时就是为了三个孩子而活了下来。

一九九六年,我将卖房子的钱借给了我的一个朋友,但到一九九七年,我的那个朋友不但不还我的钱,还悄悄的将家搬走了。我那时的心情非常痛苦,我这么苦的一个妇女,将卖房子的钱借给了你,你却如此的骗我。后来我悄悄的通过别人知道了他的住处,我决定找人报复他。就在此时,我开始炼了法轮功,看到了《转法轮》后,我放下了一切仇恨,决定不再报复他。

我修炼法轮功不久,我整个人精神焕发,真正尝到了人没有病是啥滋味,我才知道我如何去做个好人,是法轮功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那时我真是发自内心的感谢我的师父将这么好的功法洪传于世。一九九八年经过别人介绍,我认识了我再婚的丈夫,他也修炼法轮功,婚后我们很幸福。

二零零零年第一次被绑架:奴工劳动迫害

但没有想到,我正沉浸于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变化后的喜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一夜之间全国到处抓法轮功学员,电视、广播、报纸、电台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造谣、污蔑,那时我无法理解这么好的大法政府为什么要打压。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我不可能放弃修炼。于是我每天坚持到山里去炼功,在警察没发现的情况下,那时我觉得很安全。

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的一天,我去以前常炼功的公园炼功,那天我还没炼完第二套功法,就被警察抓上了车,我被送到了灰帽山派出所,然后当天就把我送到了丹东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他们强行我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被关押人员的劳动就是缝手套,完不成就惩罚起早缝。我觉得炼功无罪,所以要求释放,但是没有人替我辩护,我只好用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在那里,我绝食了九天。在非法关押了我三十一天后,被释放。我的丈夫在我这次被抓之后,无法承受来自中共暴政的压力,被吓得再也不敢修炼法轮功了。

二零零二年第二次被绑架:关铁笼子、吊铐、电棍电击、暴打

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被判刑、被劳教、失去工作、失去家庭,二零零一年中共又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法轮功,谎言毒害了全中国全世界的人。使中国人对法轮功生起仇恨,并协同中共迫害。为了讲清法轮功的真相,为了停止迫害,我经常将真相资料送到千家万户,后来警察知道了我将真相传递给其他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下午,八、九个丹东市浪头派出所的警察(现在这个派出所已经解散),以所长王开春、副所长刘军为首的警察强行闯入我家抄家,当时我没在家,他们强行将我丈夫看住,怕我知道消息,下午两三点钟,我回到家后,警察一拥而上将我按住,手背到后面,然后将我戴上手铐。我坚持不配合,警察强行将我拖下楼。

邻居问我:李姨,你怎么了?我说: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警察无故抓我。几十个邻居质问警察为什么要抓我,警察无理狡辩,七八个警察拽我上车,好心的邻居把我往下拽,邻居们说:有那么些杀人放火你们不抓,你们专抓好人?警察们说:卖淫嫖娼我们不抓,只要炼法轮功的我们就抓。警察见我要说话,就气急败坏的上来一拳,打中我的门牙,门牙当时就打掉下去一个(从监狱回来后才镶上),其他三个塌下去了,邻居和警察一直僵持了四十多分钟。后来,我被强行带上了车,被警察绑架到丹东市浪口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一分钟没停留,他们七八个警察将我强行双手用手铐吊挂到派出所的铁笼子上。双臂各挂一个轮胎,头戴一个铁帽子,同时不停地用电棍电击我的脖子,双臂,腋下,当时脖子都是水泡,他们连续折磨了我四五个小时。先前两个电棍没电了,又新充的另两个电棍电我。两只胳膊承受身体的重力,还要承受两个轮胎的重量,下肢不能着地,同时还不停的电我。这种痛苦真的生不如死。

中共酷刑:吊铐
中共酷刑:吊铐

当我上完酷刑,被放下来的时候,我的两臂变成了紫茄子的颜色,全部肿了起来。后来他们又把我反扣到铁笼子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下午,我被直接送到丹东市拘留所。将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隔开,因为我浑身是伤,他们怕我的事情被外界曝光,开始一周里,我无法自理,吃饭别人喂我,上厕所因为手不好使,别人给我解腰带、提裤子。在我可以自理后,他们才将我送到丹东市看守所。但是我的两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一直麻木,我的右手一直肌肉萎缩(直到三年多后)。

在沈阳市大北女子监狱冤狱四年

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秘密审判,没有通知家属,我接到判刑书后,我决定起诉,并写了起诉状,交上去后,一直没有回音,他们不允许我起诉,没几天就直接被送到沈阳市大北女子监狱。

在大北监狱,我检查身体不合格,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这都是在这次酷刑折磨后我患的这两种病。在看守所潮湿的环境中,加上通风不好,心理压力大的情况下,我还浑身长满了疥疮,浑身流脓水奇痒无比。大北监狱拒收后,他们把我送到沈阳是监管医院,在监管医院呆了大约半个月左右,我身体并没有恢复,他们再次强制将我送进了沈阳大北监狱。

他们直接把我送到小号,小号里不让我穿鞋,不让我穿内衣和内裤,也不能穿袜子,光身穿棉衣和棉裤,十二月的中国北方非常的寒冷,我被冻的手脚像被动物咬了一样疼痛,我的身体被疥疮折磨的奇痒无比。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才从小号放出。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我被分到了一监区四小队,在我浑身是病的情况下,开始强制“转化”我,强迫我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我不看就叫那些犯人打我。每天让我从早站到晚,除了吃饭不站,我的双腿双脚都肿了,那时他们并不管我是否有病,每天晚上睡觉时利用犯人看管我,不允许我上厕所。使出各种招数折磨我。我一直不说话,不回答他们就打,后来他们逼我写“转化书”,我说我不识字,他们就自己写一个转化书。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那些恶警狱警就可得到一大笔奖金,这就是中共利用金钱的诱惑让所有的警察迫害法轮功的一个非常邪恶的手段,让所有的人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道德。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每天监狱里除了我自己承受这一切强加的迫害,还要面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一幕幕,有一个二十几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在北方二十多度的冬天里,扒光衣服,只穿内衣,打开窗户,往身上浇凉水。警察们怕被人看到这一切,让犯人们在厕所进行。有一次,我看到在更衣室里,他们毒打一名法轮功学员。每一天这样的事情都在进行着。每一次看到这些我的内心那种痛苦就像发生在我身上,我的心脏就受到一次刺激,心不停地跳,那时呼吸就像要停止了一样,腿也不会动了。后来我的身体变得非常不好,记忆也开始减退,无法劳动。每次给我弄到生产车间时我不得不躺在地上。

在我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我被减刑九个月释放回家。我的身体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降到八十多斤。

被警察追撵 不得不流离失所

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我的儿子将我接到了他家住了一夜。第二天,我便回到自己的家,但是我的丈夫将大门锁上,不让我进家门,后来我听说是因为丈夫受到街道的压力,意思是我在监狱表现不好(实质就是拒绝“转化”)会给他们家人带来麻烦,所以丈夫与我离了婚。我的身体不好,又无处可住,不得不离开,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被迫同我再婚丈夫离婚。我的丈夫也并非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同意离婚。后来听说他非常后悔同我离婚,后来精神失常了,到处找我,现在已卧床不起,邪恶中共迫害毁了我的全家。

离婚后的第二天,帽山派出所警察就去我儿子家,对我说:你给我滚开这里,你不能在这里住。并对我儿媳说:你要留她,你们一起离开这里!为了不连累我儿子一家,我被迫回黑龙江我的老家,我还没到家,丹东帽山派出所就将电话打到那里,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所在的农场有一个规定,炼法轮功的释放回来,没写保证书的必须进洗脑班。所以农场又将电话打到我二儿子家,问我是否已到,没办法,我又得离开我二儿子家。从此,我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无奈我又去到丹东找到以前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恢复了正常的炼功,在监狱的三年多里,我不能学法炼功,通过炼功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萎缩的手也长出了肌肉。

我在丹东还是感觉不安全,就又去了北京。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在北京的住处又被警察抄了家,跟我同住的也是个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在这次抄家时被抓。当时我不在家,才躲过这一难。我又被迫回到丹东,但听说警察在到处找我,我无处可去又回到了北京。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海军一起流离失所,后来我们到了云南,每到一处,都有警察查我们的身份证,所以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决定离开中国。

在中国我随时都可能被抓甚至是失去生命的危险。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一无所有,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离开中国的全部费用都是借来的。在经历了十六天的长途跋涉中,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我们才到了泰国。从难民途径又到了美国。

十六年来,在中国从未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直到现在还在继续,现在我已花甲之年,我的一切损失江泽民要负法律责任,因我的一切痛苦都是江泽民造成的,要求对江泽民立案审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前一篇文章: 湖南省女子监狱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当日后一篇文章: 邻居老太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