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修炼之前,我也算得上是个刚性的女人。我是生意人,“要的是本份,让的是人情”,这是生意人的行规。这在我年轻时代就在脑子里就扎下了根。顾客在我这儿進货时,免不了欠款、缺资金的习惯,不管别人欠我多少钱,我都有我的手段把钱要回来,任何人也别想坑我,同行都说我有两下子。 修炼后,我知道怎么做人了,懂的时时刻刻都得用真、善、忍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师父说:“对于财的舍弃,当然它也是一方面,也是比较主要的一方面。”[1]现在还是有人欠我几百几千的,还有上万的、赖账的,我从来不放在心上,想都懒的想,随其自然吧。有一个朋友借了我几万元,因生意亏了,还不起债,连人都跑了。我没有去要债,一次听说她丈夫因病住院了,我还买了东西带上钱到医院去看望他,叮嘱他,不要把欠我钱的事放在心上,他的老母亲知道后对别人说:“只有学法轮大法的人才能这样做。” 前年股市炒得很牛,我儿子想发财,冲昏了头脑,误入迷途被套住了百多万元,自己投進的老本不算,借别人的钱高达八十多万元,每月利息就三万多元。这高额的利息哪能贴的起呀!我和老伴合计只有二千多元的养老金。 突如其来的打击真是晴空霹雳。我稳住了自己,我明白任何难都是冲着我的执著来的,都有我要提高的因素,是儿子的错也好,是自己的执着也好,都得找自己。师父说:“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在这个世间上立足,能站的住,能够成立起来,都必须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它必须在这个空间中形成一个场,而这个场是物质存在的。”[2]对照师父讲的法找自己,肯定我的空间场内存在着“利益之心”,否则不会出现这么大的乱子。 之前,我总认为我对金钱、利益看得很淡,想不到这利益之心隐藏的如此深,见不到底。利益之心是三界内的败物,它不是真我,是后天的业力衍生的,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当常人,利益之心应随之舍弃,它是毒品、它是魔,本质是败坏害人的。认识到这一点我加大力度发正念清除解体它。 最后,我把自己住的一套四层楼房低价卖出去了,还清了所有欠款。现在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房子虽小,其乐融融。儿子、儿媳都感恩师父,他们体会到是妈妈学了法轮大法,是修炼人,才能担当的起如此大难,在利益上放的下,儿子、儿媳经常买些高档水果敬奉师父。他们认同了大法,这才是我感到最欣慰的。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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