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北京市昌平区法轮功学员陈丽娜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人员的绑架、关押、强制洗脑、非法劳教等迫害,她的父亲及公公、婆婆都因她被迫害先后悲痛离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当时五十二岁的陈丽娜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陈丽娜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于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才知道修炼法轮功对身体好,没多久我的鼻炎就好了,因此我更加相信了,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先后遭到非法拘留、强制洗脑、非法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底,我被沙河派出所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一个多礼拜。 二零零零年,我因为到天安门为法轮功请愿,被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关押在昌平区拘留所。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非法关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结束非法劳教回家。 二零零六年正月,我因为坚持学法炼功,被昌平区“六一零”、国保等二十多人非法闯入我家将我强制绑架到昌平区朝凤庵洗脑班五十多天。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被城北“六一零”人员非法敲诈两万多元。 在我历次被迫害关押期间,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虐待。从天安门回来我被关押在派出所,双手被铐,把我铐在桌子腿上三天三夜。还有一个警察老是拽着我头发打我。警察田建军老是用大后跟的皮鞋踩我的右手和右脚的大拇指,两年多都没有知觉,用大皮鞋踹我肚子。十多天以后我被强制关在昌平区拘留所。在拘留所,天天被罚坐板,被特警带着枪呵斥。被关押长达五十多天后,被非法劳教。 我被劫持到北京市调遣处,被强制长期的低头手抱头,不许抬头。被逼做奴工,抗麻袋,包一次性筷子。不完成任务就被打,被电棍电,长达五十多天。那真是人间地狱,从来不让洗澡,不让吃饱,不让喝水。从派出所到调遣处的一百多天的时间我的家人没有我任何的消息,急的父亲、公婆全都病倒了。后来我被关押到北京市新安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我被关在四大队,当时的大队长李继荣、管班李子平等对我迫害,长期强制我们做女工,编制、刺绣、织毛衣和手套、做拖鞋。由于这些产品都是出口的要求非常严。眼睛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长时间干奴工长达二十个小时,长时间不让睡觉。我被严管三个月时间,被强制掏厕所,拉粪车,扛麻袋,一百多个人的水都是我打。三个月一分钟都不让我睡觉,被包夹人员打。我被警察指使包夹的犯人迫害,强制两手挨着墙“飞着”,军蹲,单腿立着,被8个包夹我的犯人打嘴巴,每个人十个,完事还让我补上一百个,我的脸肿的跟包子似的。我被十个犯人和警察架到集训队,强制让我交代资料。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受到了非人的摧残折磨。 结束非法劳教后,我仍长期遭警察上门骚扰。由于我坚持学法炼功,二零零六年又被昌平区“六一零”绑架到朝凤庵洗脑班迫害五十多天。在洗脑班我被长期逼迫看给师父和大法造谣的录像。在洗脑班长期不让睡觉,受到非人折磨。当时我婆婆刚刚去世一周,我爸爸也有病,他得知我被关押在洗脑班病情加重,在同年十一月份去世。 在这场迫害中,我本人和家庭经受了非人的折磨和残酷的虐待。我几次的被非法关押和强制洗脑。我的丈夫没人照顾,孩子上学没人管,公公、婆婆和我父亲也在我几次的被非法关押中先后悲痛离世。 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制造者,有着不可推脱的罪责。请求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被告人江泽民予以法律调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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