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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孙同庆被冤判五年 案件被中级法院退回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今年四月初,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同庆被冤判的案件,做出了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的决定。择日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孙同庆是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因购买了一台电脑主机,请朋友给主机做系统时,被蹲坑的双城公安分局警察野蛮绑架。

孙同庆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双城法院在没通知家属及律师,在没有任何一位旁听人员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法庭上只有法官胡业林,两个陪审员,两个法警,一个警察和公诉人张振廷。

张振廷因孙同庆被“劳教两次”而“从重处罚”;因孙同庆当庭提出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时,公诉人张振廷则当庭辱骂孙同庆,并威逼孙同庆:再说法轮功,判你七年!法庭主法官胡业林沉默无语。

诬判孙同庆五年的判决书送达后,孙依法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书》之相关规定,协同律师提出二审开庭审理申请。

法轮功学员在遭受残酷迫害的情况下,还在救度被谎言毒害的民众,包括公检法的职员,真心希望哈尔滨公检法人员明真相,认清事实,利用案卷被退回的良机,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双城区国保队长肖继田电话:13936238777,住宅电话:83208058
王玉庞 电话:13836050988,住宅电话:53118809
双城法院法官胡业林电话:18346585558,办公室电话:53168474
狱医姜帆 电话:13345608899
公诉科科长 张振庭电话:13945122872,
刑事庭长 夏元祥电话:13936116628,53168954
副庭长 赵清玉电话:18686870388,5316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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