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穆晓梅于今年一月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三个月。期间,检察院提审,穆晓梅拒不签字。四月七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穆晓梅,女,一九六四年出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身心受益,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善良、真诚,受多大委屈,她都能包容他人。她曾两次患脑血栓,卧床几个月,只能喝米汤,她凭着对法轮大法的正信,身体得到康复。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穆晓梅、董艳华、杨玉芝被长春锦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董艳华、杨玉芝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而当时穆晓梅下落不明。 据她家亲戚讲,此前一周,派出所警察去她哥家问是否见到穆晓梅,她哥说没见到,派出所警察说,“你见到就告诉她,签字不炼了,我们在网上给她除名”等。其实,那时穆晓梅已被绑架。有七、八天的时间,穆晓梅家人没有接到来自公安局任何关押的书面通知,更不知自己的亲人被关押在那里。 后来得知,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的当晚,穆晓梅被送进长春苇子沟拘留所,拘留所拒收,又被劫持到派出所关押。 一月七日上午,副所长刘辉勾结医院为穆晓梅检查身体,又强行送进拘留所关押。一月二十日,穆晓梅又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过程中,穆晓梅不配合非法审问,始终“零口供”。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四月七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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