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最近在重庆本地同修中流行一些征签活动。具体做法是,有同修拿一些材料,(如“给习近平的一封公开信”,再如针对最高法院周强在央视公开污蔑大法的邪恶言论写的申诉材料等等),在同修中征签,然后寄往最高法院等五个部门。针对此事,跟同修们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两高邪恶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加重了世人对大法的误解,加大了救度众生,特别是救度公检法人员的难度。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同修悟到以邮寄申诉材料的方式维护大法,救度众生,写出了各种申诉材料寄往有关部门,出发点毋庸置疑,事情本身也是好事。但是以征签的方式在同修中推广,是否合适,值得我们冷静思考。 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一些协调人在同修中征签,只是跟对方说一下公开信或者申诉材料的大致内容,都没有把文字材料给对方看。被征签的同修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觉得应该做,就同意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目前参与的同修不少,有协调人近些日子把推广这件事情当成重点在做,认为这是正法中一个新的趋势。有同修对征签犹豫时,就引用师父经文《挖根》和《大曝光》中的法来劝说同修,意思这是决裂人的机会。还有同修说每当正法出现什么新的形势时,师父不一定明说,意思是现在的征签就是新的形势出现了,我们应该顺应这种形势。 个人认为,如果同修认为写申诉材料是一种很有力的在当前形势下维护大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方式,那就义无反顾,堂堂正正的去做。那是个人行为,是个人的悟道,个人以自己的方式在维护法。但是在同修中大面积的推广,极力的去劝说,就不太妥当了。 每个同修,心性高低不同,对法的悟道不同,各种执著心的大小不同,性格特点不同,各种能力不同,生活环境不同,都有自己不同的证实法的方式。如果某个同修悟到邮寄申诉材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可以跟同修建议。如果其他同修也认为这种方式好,自己也可以做。就像我们当初诉江一样,每个同修都在这个过程中,在每一个环节中实实在在的修炼了自己。而一封现成的信,(有的人甚至都没看到信)只需要一个签名,当同修同意签上自己的名字时,每一个同修的心态真的是那么纯净的为了维护法吗?有没有搭顺风车的心理?有没有怕被正法形势落下的心理?有没有为了证实自己不怕的心理?当协调同修极力劝说的时候,有没有碍于情面勉为其难的心理?等等。甚至有的协调同修为了证明征签是正确的,举出这样的例子:某某本来处于严重病业迫害中,签了名就好了。且不说此事是否属实,单就这种说法本身,就容易勾起听者的有求之心。 就申诉材料本身的内容,也值得商讨。例如,有同修看到另一个申诉材料,其中充满了对习的褒奖,一共列举了八点,这是否违背了师父讲的:“对现政权不褒不贬,这是原则。”[1]如果这样的不妥当的材料寄出去,又有大量同修的签名在上面,会不会招来另外空间的邪恶钻空子,操控表层空间的世人对大法弟子行恶?如果有警察因此事上门骚扰签字的同修,当事同修又能不能正念对待?如果不能,这不是人为的增加魔难?是不是也人为的促成了警察对大法弟子犯罪? 目前征签一事在沙坪坝区以及江北区参与人数较多,沙坪坝已有两名同修因此事被警察骚扰。有协调同修在申诉材料末尾署名时,署上“江北区全体大法弟子”。一个修炼人或者几个修炼人就能代表一个地区的修炼人吗?热衷于推广这件事情的协调同修,请静下心来想一想,有没有好大喜功的心理?有没有想追求轰轰烈烈的效应?花大量时间精力在同修中征签,会不会影响到自己和同修正常平稳的做好三件事?当你们极力去劝说同修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每一个同修的修炼状态以及承受能力?追随这件事情的同修,也请静心想一想,自己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真的心在法上吗? 以上是个人对此事的一些看法,难免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正,以期共同提高,走正路。 最后以师父一段讲法与同修共勉。 “修乃自身之事,无人可代之,为师者表面只诉其法理。修心断欲、明慧不惑乃自负。”[2]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坚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