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下午,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玉兰非法开庭,她的家人为她请了律师,律师依法为王玉兰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前,审判长、副审判长与公诉人对法轮大法说了些不好的话。非法庭审中,律师寻问王玉兰为啥炼法轮功?王说:因为身体不好,得了静脉炎、子宫肌瘤、肾炎、痔疮等多钟疾病,久治不愈,后学法轮大法都好了。气氛马上变得平静多了。 这时审判长强行打断律师的问话,说(律师的问话)与本案无关。还用训斥的口气不让律师举手。还说:再说不让你辩护,你别辩护了。律师说:这涉及到“保外就医”。审判长不予理会。 在非法庭审期间,审判长不断地打断律师的辩护,说律师不是给王玉兰辩护,是给法轮功辩护,还说要给律师轰出去,说没给架出去就不错了。最后没等律师说完就强行敲锤终止非法庭审。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副审判长态度恶劣,最后律师不得不说这是全程录像,你们要是觉得我辩护的不合理,你们可以起诉我,这才争得继续发言权。 非法庭审后,还多人围着律师威胁律师。 公诉人唐伟电话:手机13488592198、座机04767860452 检察院案管科0476-7860461 法院通知电话15703608817 (详情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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