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山东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德州看守所非法开庭,诬判刘淑清两年。 刘淑清聘请的律师因故没来。刘淑清河北来的亲戚已针对诬判提出上诉。 刘淑清刘淑清是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晚上下班后讲真相时,遭赵真、许伟康、温磊等人恶意举报,被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北路派出所非法抓捕。 两天后,警察以拘留七天的说辞欺骗她丈夫签字,随后将刘淑清非法送入德州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刘淑清被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下午,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企图在看守所内对她非法开庭,刘淑清的辩护律师两次去法院,两次去看守所,一次去检察院,正告迫害者行为的荒谬与违法,并向检察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同时刘淑清在看守所长期绝食,血压超过二百,身体严重受损,原定于当日的非法庭审才被迫取消。 但当地国保仍不死心,又将她非法构陷到法院,一月十九日刘淑清遭德州经济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 刘淑清家族中七人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他们带领村民修路交粮,是村里公认的好家庭。 但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刘淑清年仅四十五岁的哥哥刘秋生于二零零二年过年期间被迫害致死,并被摘取器官。她母亲张秀岭、二姐、大姐夫也因迫害相继离世。 刘淑清哥哥刘秋生遗像 迫害山东德州刘淑清责任人信息: 陷害人: 温磊 13583461236 无业,住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东关78号 许伟康 13145345333 无业,住址: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段庄村 赵真 18205345079 保安队长,住址:德州市德城区北苑新邸小区8号楼5单元东户
涉案警察: 晶北路派出所:王耀波、杨文飞 0534-2719110 负责人王智强 国保大队:魏德军、闫丙纶 立卷人:魏德军 审核人:常秀环 提请批捕、逮捕:孙锋 抄家见证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建华府小区保安齐飞(齐鑫飞) 山东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邮编253000 德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局长张宝镇 13705342656 副局长 李保国 13953421808 副局长 许尚伟 13793498668 副局长 李清岭 15963388667 纪委书记 李代华 13505340118 主任 周方军 13905348587 主任 冯寿春 15105341687 国保大队: 李红卫 13805343936 张丽丽 13853418937 张旭 15863897808 张士军 18266116831 郑广远 13356267966 拘留所: 所长 丁海新 13792225008 警察:卢殿国 13505346539 刘荣军 13153451900 李晓丽 13791364035 洪振国 13905342409 高玉宝 13792225036 叶海军 15806812697 王建平 13355441166 魏德军 1560534455 晶华北路派出所(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1762号) 所长 王智强 13605347618 警察:李俊国 15965212567 张静 13869292686 郭晓健 15206946567 满延卿 13205343963 王光鑫 13153487087 杨文飞 15965992936张 仁鹏 15053408664 王吉军 158068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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