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我是二零零零年在狱中得法的大法弟子,在邪恶的迫害中,我也被非法判刑入狱,在狱中我一直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救众生,二零一四年年末从监狱回家后,和同修共同精進,做好三件事,并在师父的加持下,做起了自己的生意。一年来,体会最深的就是只要符合法,时时以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师父时刻都在你身边、帮助你。在大陆经济如此萧条的情况下,我的生意却做的顺风顺水。 下面向师父汇报一下一年多来的心得。 一、以法为师,不为名利和人情所动 我在入狱前做生意,从监狱回来后,两手空空,不知该做些什么,思前想后,我决定还是自己做生意。可是,这几年大陆整体经济萧条,加上官商勾结,生意非常难做。 去年八月,我注册了公司,经营煤炭生意。刚开始时生意很不景气。儿子也和我说:“现在生意这么难做,你除非还用过去的老办法,去争去打(我过去在社会上小有名气,经常用武力解决问题),你炼了法轮功,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生意根本做不起来。”我心想:只要心正,信师信法,我的生意一定能做起来。毕竟大法弟子和常人不一样,我有师父在管呢! 我和生意合作方处事时,处处以大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慢慢的人们都愿意和我做生意了,都觉的我信誉度高,说过的话都能兑现。现在煤价疯涨,货源紧缺,很多同行找不上货源,但发货商都愿意给我供货。 一次,厂家给我发来货,因为负责卸货的车晚到了一会儿,被其它同行把我的煤卸走四百吨,朋友都让我还和过去一样,找人与强卸我煤的同行打架。我心想:不就是少赚点吗,大法弟子怎么能和常人一样?也许这过程中有我要提高的东西。 公司员工及和我有生意往来的人,包括政府部门的人,我绝大多数都给他们讲了真相,也基本“三退”(退出中共及其附属组织共青团及少先队)了。 在从新做生意初期,有一个合伙人在这里投了几十万元,他开始几个月见生意不景气,把自己投進的绝大部份钱都拿了回去,本人也不来公司了。后来,见我生意好转了,又回来了,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没说什么。他被大法弟子这种高境界的行为折服了,对我十分尊敬。 二、修好自己,抓紧分分秒秒救度众生 从二零一五年天象到了全民起诉迫害元凶这一步后,我更感受到时间的紧迫。今天人世间的每一天都是师父用巨大的付出为大法弟子及宇宙众生延续来的,浪费时间就是在消耗自己的生命,也是对大法犯罪。每天我都抓紧分分秒秒做好三件事。 师父讲:“我看这一切也都走在最后的尾声中了,只是很多人不敢承认这现实的一步步的展现,在最后的时刻到来之前要救度的众生还没有达到数量,大法弟子还有一部份没跟上来,这就是还不能够使最后这件事完成的关键所在。”[1] 我理解,这就是正法的重心,这两方面都达到标准了,正法就结束了。 因为生意刚起步,所有的业务都得我亲自联系,白天几乎没什么时间,但不管多忙,学法、炼功、发正念、面对面讲真相救人,我样样不能落下。为节省时间,我平时住在公司,每天早晨三点四十起床炼功、六点发完正念后,我和同修带着大法资料搭伴出去面对面讲真相,每次少则劝退三、五人,多达十几人,劝退以后,每人都送一份大法真相资料或光盘。 我公司所在地离我家有一百多公里。我发现,在这个地区面对面讲真相,在各公共场所张贴大法真相传单,老是我们这几个同修在做,这个地区的同修大多数都不出来。我想:必须带动本地区的同修都走出来,共同精進,救度众生的力量才更大。不久,我和这个地区的同修联系上了,并和他们集体学法,同修在我们的带动下,状态很快就改变了,逐渐也都敢走出来讲真相了。 有一对夫妻同修以前一直在家独自修炼,学法炼功也坚持的不好,两人之间还矛盾不断,甚至闹的快要分手的地步,自从参加集体学法和走出来面对面讲真相后,两人矛盾没有了,状态很快变好了。 我体会到,人心越重,旧势力越迫害,大法弟子不做该做的事,旧势力更有了迫害的借口。你就堂堂正正的走出来,做好三件事,邪恶根本就不敢迫害。 后来,我们又成立了自己的学法小组,每天晚上学一讲《转法轮》,在学法前先集体发正念,大家比学比修,共同精進。 三、对不符合大法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前一段时间,同修带我参加了一个交流会。到那一看,交流会规模之大令人瞠目,竟有上千同修参加,而且还有区域协调人、总协调人之分。我突然想到在《明慧周刊》刊登的《谈大陆学员是否该有“总协调”角色》一文,文中提到:“而对于大陆学员来说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由于中共的邪恶迫害和旧势力安排,使大陆学员的修炼环境很恶劣、很复杂,而且大陆学员做事都是个人的理解,个人的理解有限,不适合为大面积学员统一做事的依据和行为准则,所以现阶段在大陆搞所谓的‘总协调’,究竟是否在法上,要理性思考和再认识。作为大陆学员,只要是大法的事,想做什么尽管按师父讲法要求主动做好就是了,每个人都要在法中走出自己的路,那条路是师父给安排的,需要自己去走出来,不能等着别人安排,因为别人的个人理解涵盖不了那么多学员的修炼和履行使命。” 其实,这方面的法师父早就讲过:“再一个想跟大家明确一下除中国大陆外国际上大法弟子的协调问题。以前我没有明确这件事情是要锻炼大家走出自己的路来,因为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来的王,都得证悟自己对法的所得。那么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段时间已经够长,经过了十年的岁月,我想应该划一个句号、告一个段落了。那么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对他所做的、对他所要求的事情、对他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热烈鼓掌)从现在开始。”[1]师父明确讲的是“除中国大陆外国际上大法弟子”[1]。 我当时就觉的,眼下在大陆的环境,组织上千人的交流会非常不理智,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大陆局部迫害还很严重,邪党的这套迫害机制还在运转,而且,现在大陆资料点遍地开花,同修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证实法、救众生,根本不需要什么专职协调人和总协调人。 果然,没多久,“总协调人”找到我说:“我想换一辆车”,我越听越不对,就直接问他:“是不是让我出钱给你买一辆车?”他支支吾吾的说:“是”,意思是自己换车为的是专职做协调工作。我说:“大法弟子都在为大法付出,你却让我给你买辆车,没有车就不能证实法了?你自己想想在不在法上?”他又说:“某某同修还要给我四万元呢,你要不行就算了。”我说:“这不是算了不算了的问题,关键是这种想法不符合法。而且持这样的思想继续协调,会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同修出钱也不是给你个人的,那是大法资源。” 如果是用于做大法资料,甚至是帮助生活困难的同修,包括为被迫害的同修请律师,我都可以出钱,每月我都拿出一笔钱交给资料点。关键是协调同修的想法、做法已经完全偏离了大法,这也给我们地区的同修提了个醒,所谓的“总协调人”都是同修的人心捧起来的,这不光是协调人一个人的问题,和我们地区的每一个同修都有关,每一个同修包括我遇到这样的事,都要找一找自己,对严重偏离大法的行为,我们要及时制止。 在正法最后的路上,我们唯有时时、事事以法为师,才能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以不负这万古机缘及师父用“青丝斑白人体伤”[2] 的巨大付出为我们延续来的宝贵时间。 最后用师父的法与同修共勉:“如果你们人人都能从内心认识到法,那才是威力无边的法的体现──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3] 一点浅悟,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再精進〉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还原〉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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