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辽宁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王化学被非法庭审后,法院一直无举措。近日,王化学的辩护律师致信建平县法院法官张杰和检察院公诉科步玉晗,要求撤销对王化学的起诉,无罪释放。 王化学,今年五十五岁,是一位普通农民,善良、守法、孝敬父母、疼爱孩子,他通过读法轮功书籍、炼功,祛病健身,做好人。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午,王化学在家中遭建平县国保警察绑架,七月十二日被非法批捕。七月十八日,王化学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于当天到建平县看守所会见了王化学,得知王化学被非法提审时,警察多次询问王化学起诉江泽民的问题。王化学身上有擦伤,为七月五日国保大队强行抓人时所伤。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化学被非法庭审,之后,法院一直无动静。 为了营救善良的王化学回家,王化学的亲属跑遍公、检、法无果后,在本村及邻村征集民众联名请愿书,共354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化学,这些征签名单,于二月底分别寄往建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看守所、县长、县委书记各部门。近日,建平县太平庄乡派出所在接到上级通知后,汪晓轩、郝亮等人去村民家中“核实”,威胁村民说不应该签字。 近日,王化学的辩护律师向建平县法院法官张杰邮寄“补充辩护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要求立即对王化学做出无罪判决,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辩护律师向检察院公诉科步玉晗邮寄要求撤诉的律师意见。律师指出,王化学无论传播多少真相资料,都不构成犯罪,应当立即依法对王化学做出撤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