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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汪显树被劫持云南镇雄看守所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二零一七年正月初八下午,四川泸县奇峰派出所和云南镇雄警察绑架汪显树,四个人强行把汪显树抬上车,当日关在泸县福集看守所,第二天将他劫持到了云南。

汪显树被抓走,没有人向本人及家属说明抓人的理由,及出示抓人的手续。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四川泸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在云南省镇雄县大湾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关押在镇雄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汪显树被云南昭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镇雄看守所把被折磨致生命垂危、全身浮肿的汪显树扔给了家人。汪显树回到四川老家休养,二零一七年新年刚过,脱离生命危险的汪显树再次被劫持回云南镇雄看守所。

情况补充如下:

一、汪显树被非法判刑经过

汪显树,四川泸县奇峰镇人,62岁,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做制作、销售皮鞋的生意。汪显树为人耿直豁达,乐于助人,是街坊邻居眼中不可多得的好人。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与法轮功学员小学教师赵祖荔等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发放真相资料,回家途中在车上被大湾派出所辅警刘敏和大湾镇古镇社区副支书魏勋德抓走。镇雄国保警察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将他们非法刑拘,而后逮捕。他们被长期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非法逮捕后,他们的案件一直在镇雄县公安局、镇雄法院、镇雄县法院、昭通市检察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来回穿梭;二零一五年四月下旬,案件由昭通市中级法院越级受理,由刑一庭法官王磊主审。期间,汪显树的妻子与北京律师遭到镇雄国保的粗暴阻止,律师没能正常阅卷与会见当事人,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被非法剥夺,还造成当事人家属因请律师经济损失一万元。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在镇雄县法院秘密开庭,赵祖荔的丈夫吴仕齐在开庭中途才获知消息赶往旁听,成为旁听席上唯一的庭审见证人。据悉,庭审在非常滑稽的气氛中进行。比如,公诉人指控三人在大湾街上发放了154份法轮功资料,却不出示实物证据,而是出具一张照了一堆资料的相片,让赵祖荔“辨认”;定案依据主要是证人,却不让证人出庭作证,只是简单的宣读证词。不让被告人自辩,汪显树刚说自己修炼的目的是强身健体,就被台上的法官冷笑打断,说:“看来你还没有坐够,要多判你几年才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昭通市中级法院下达判决,汪显树被诬判五年。判决显示汪显树确实比赵祖荔多判两年。

二、汪显树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汪显树在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中诉说了自己在镇雄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到的虐待。他说:“挨打受骂是常事。交了生活费的也吃不饱肚子,不交生活费的每顿只给一两包谷籽吊命。吃的包谷面是已经馊臭了的、没有筛糠的、连猪都不吃的,有数量很少的一点汤伴着几片干菜叶,汤色浑浊有沙。在营养缺乏,食不果腹的饥饿中,还被强迫劳动,擦地板等。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零两个月零七天,身体健康的我已经被折磨得全身浮肿得发亮,十个指头肿得合不拢;又咳又累;出现高血压、心脏病、下肢麻木,不能走动了,要走动就得弓着腰……看守所怕出人命,把我送进医院抢救。

住院第四天医生告诉我说,没有办法医治,以后终生都这样了。长期服药不能中断,不然对生命很危险。监狱医院住了9天,“610”、国保、法院、医生看我病情没有好转,要出人命了,就不给我医了,把我的衣服从看守所带出来,把我扔给了子女。我从医院被赶出来时,骨瘦如柴,160斤的身体下降到不足100斤,站立不起,意识模糊,两个人架着我肩膀才把我拖出医院。

汪显树回到四川老家休养,有了学法炼功的环境,终于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可是,二零一七年正月初八新年刚过,身体逐渐恢复健康的汪显树再次被劫持回云南镇雄看守所,继续摧残。

三、追究江泽民迫害好人的罪行

奄奄一息的汪显树从云南镇雄看守所回家期间,向国家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他向两高陈述:“我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以前全身是病,喉炎、胃炎、肠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喉头化脓,没有特效药,差点要了命。后来听人说供销社里有炼法轮功的,非常好,能治很多种病。我就抱着试一下的想法去了。第一天炼功后就感觉全身舒服。几天后,多种疾病造成的身体不适明显好转。到了九七年,我身上所有的疾病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二零一四年八月,我被关进看守所之前,十八年来我没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次针,身体非常健康。

随后我妻子杨道秀也走进了修炼。她有严重的肾炎,全身发肿,肿得四肢发亮,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吓人的。长时间吃药无效,医生也没办法医治。她还有肠炎,关节炎等。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病全部痊愈,和我一样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健康人。

我们夫妻俩做皮鞋自己销售,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我们捡到别人遗失的几万元钱现金、手机、身份证和各种证件,归还了失主;还有一捆捆的钱掉在我们门市里了,我们几次托人才找到了失主;有次我们为了归还失主掉在店子里的钱,找到天黑才把失主找到。失主们都很感谢我们,要给我们钱、东西作为酬谢,我们坦然拒绝了。他们说:在当今社会里还有你们这样的好人?太难得了!我们说:我们师父就是这样教我们的。修炼法轮功人都是些做好人的人。”

汪显树的妻子杨道秀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却遭到迫害。二零零二年因看“天安门自焚”真相的录相被公安知道了,被抄家,还被非法拘留了15天,以后被不法人员监视,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二零一四年八月,汪显树被绑架、关押、逮捕,云南镇雄“610”国保大队的张志宗、郑绍海、王仁甫等警察抄了他们的工坊、门市,抢走了私人电脑一台、手机四部(包括两部烂手机)、手表一块、电筒一个和现金五千多元。他们的生意无法经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杨道秀见丈夫被遥遥无期的关押,请来的律师也被国保强行阻拦,救夫无门,正义得不到伸张,强大压力造成她身体、精神很大的痛苦。

谈到妻子,汪显树说:“我被云南镇雄“610”国保非法关押后,对她的打击非常残酷。在喊冤无门求助无人的悲哀中挣扎了几个月,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含冤离世。我被监狱折磨得重病缠身、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回到家时,与她已经阴阳两隔了!她被江泽民剥夺了自由修炼、追求健康的权利,以及为亲人讨还公道的权利。如果不是因为江泽民的残酷迫害,她今天一定会健康的活着。痛心啊!惋惜啊!一个刚步入花甲之年的善良农村妇女就这样走了。”

最后,汪显树在诉状中说,江泽民害死我家亲人,在全国害死了千千万万修炼法轮功的好人,甚至惨绝人寰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根据国际法、《刑法》等诸多法律法规,江泽民涉嫌犯有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滥用职权罪等罪行。他要求:对迫害法轮功的罪犯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云南昭通法院撤销对自己的非法判决,还自己的自由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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