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综合报道)二零一六年,中共唐山当局仍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122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14人,其中9人已经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只七年不等。 一、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统计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唐山地区共有122名(123人次)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见表1)。绑架迫害主要发生在一月份,当月遭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高达五十人;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为唐山市区(34人),其它依次为:遵化市、玉田县、丰润区、丰南区等(见图1)。 图1:2016年唐山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人数按地区分布 | 表1:二零一六年唐山各地遭绑架法轮功学员统计
| 总计被绑架人数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唐山市区 | 34 | 7 | 8 | 9 | 6 | 1 | 1 | | | 2 | | | | 遵化市 | 25 | 16 | 1 | 1 | | | 1 | 2 | 1 | | | | 3 | 玉田县 | 21 | 21 | | | | | | | | | | | | 丰润区 | 11 | | | 3 | | 1 | 4 | | | 1 | | | 2 | 丰南区 | 8 | 3 | | 2 | | 1 | | | 2 | | | | | 滦县 | 4人/5 人次 | 3 | | 2 | | | | | | | | | | 迁安市 | 5 | | 1 | | 3 | | 1 | | | | | | | 古冶区 | 5 | | | | 2 | | 2 | | 1 | | | | | 曹妃甸区 | 5 | | | | 3 | | | | 2 | | | | | 乐亭县 | 2 | | | | | | | | 2 | | | | | 滦南县 | 1 | | | | 1 | | | | | | | | | 南堡开发区 | 1 | | | | | | 1 | | | | | | | 总计 | 122人/123人次 | 50 | 10 | 17 | 15 | 3 | 10 | 2 | 8 | 3 | | | 5 |
图2:2016年唐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人数按月分布 |
注:滦县申富两次被绑架。 二、非法庭审、判刑统计 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区共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包括二零一六年被绑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及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被绑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送至冀东监狱、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见表2)。 表2: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诬判情况
序号 | 姓名 | 区、县 | 绑架时间 | 开庭日期 | 法院开庭 | 刑期 | 目前关押地 | 1 | 白梅芬 | 路北区 | 2016 | 2016.2.4 | 2016.11.1 | 路北区法院 | 7年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 | 张泽平 | 路北区 | 2016.1.29 | 不详 | 路北区法院 | 2年半 | 已经送冀东监狱 | 3 | 赖志强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不详 | 不详 | 7年 | 已经送冀东监狱 | 4 | 黄保田 | 路北区 | 2016.4.3 | 2016.12.7 | 路北区法院 | 1年半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5 | 吕凤兰 | 路北区 | 2016.4.3 | 2016.12.7 | 路北区法院 | 1年 | 保外 | 6 | 李孝先 | 古冶区 | 2016.3.31 | 2016.12.2 | 古冶区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7 | 鲁艳 | 路北区 | 2016.1.16 | 2016.11.1 | 路北区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8 | 柴君侠 | 迁西县 | 2015 | 2015.12.14 | 2016.6.13 | 迁西县法院 | 4年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9 | 万永红 | 迁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迁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10 | 周秀霞 | 迁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迁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11 | 刘小元 | 迁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迁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12 | 董守住 | 丰南区 | 2015.8.3 | 2016.3.30 | 丰南区法院 | 3年半 | 已经送冀东监狱 | 13 | 曹兰文 | 丰南区 | 2014 | 2014.6.25 | 2016.2.29 | 丰南区法院 | 不详 | 2016年11月8日送至石家庄女子监狱 | 14 | 韩桂兰 | 丰南区 | 2014.6.25 | 2016.2.29 | 同上 | 不详 | 同上 | 三、非法批捕及超期羁押统计 二零一六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外,目前还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超期羁押(见表3),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超期羁押是各地公、检、法人员在“610”的操纵下,以维稳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邪恶手段之一。 表3: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区被绑架法轮功学员超期羁押统计
序号 | 姓名 | 区、县 | 绑架日期 | 批捕日期 | 目前关押地 | 1 | 边长学 | 玉田县 | 2016.1.5 | | 玉田县看守所 | 2 | 韩长根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2016.5.6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3 | 刘扬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4 | 刘霞 | 唐山市区 | 2016.4.1 | 2016.4月上旬 | 唐山第一看守所505监室 | 5 | 徐兰茹 | 唐山市区 | 2016.6 | | 唐山第一看守所501监室 | 四、迫害案例分析 (一)、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遭报复性迫害 唐山地区对诉江法轮功学员报复性迫害从二零一五年七月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截止二零一六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少有884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局以核实诉江为由报复性迫害,其中821名法轮功学员被各地“610”、公安、居委会、国保、司法所、工作单位等骚扰;63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派出所、国保绑架(表4);遵化法轮功学员闫国艳因诉江被迫害致死;迁西县新庄子乡法轮功学员柴君侠因诉江被非法判刑四年等。 表4:唐山地区法轮功学员诉江遭绑架统计
区、县 | 绑架人数 | 实施绑架的部门 | 派出所 | 国保、派出所 | 玉田县 | 15 | 13 | 2 | 遵化市 | 14 | | 14 | 滦县 | 12 | 11 | 1 | 丰南区 | 9 | 9 | | 丰润区 | 9 | 9 | | 滦南县 | 2 | 2 | | 迁西县 | 1 | | 1 | 曹妃甸区 | 1 | 1 | | 累计 | 63 | 45 | 18 | 部分案例: 案例一:闫国艳屡遭绑架关押、非法劳教,诉江被迫害致死 遵化法轮功学员闫国艳因诉江,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被遵化国保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后仍不放人,但是到二月二日晚十点多,遵化“610”洗脑班头目闫万江却主动给闫国艳家人打电话要钱,让家人去接闫国艳。当闫国艳家人到拘留所时看见闫国艳身体非常虚弱,半仰在床,说话无力。闫国艳丈夫赵净军和儿子将闫国艳抬回家。四十一天后,闫国艳于三月十三日含冤离世。 闫国艳生前照片 |
闫国艳修炼法轮功前大病没有,小病不断,脾气火暴,婆媳不和。一九九八年随丈夫赵净军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做事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向内找,觉得活的轻松充实。用她生前的话说:“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生命的意义,从此我有了愉快的心情,家庭和睦了,浑身的病痛一扫而光,当时我只感到真幸福。” 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闫国艳一家因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九九年十月份,闫国艳夫妇及四岁的儿子、闫国艳妹妹闫国凤依法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姐妹俩和丈夫赵净军连同四岁儿子一起被关进看守所,戴上手铐、双脚镣,昼夜不给解开;二零零零年闫国艳夫妇俩同时被绑架关押進洗脑班迫害三个多月;二零零八年夏天,遵化国保大队王坤元带人强行入室绑架闫国艳夫妇,踢倒闫国艳年仅三岁的小儿子,又向闫国艳丈夫赵净军脸上、脖子上、闫国艳十三岁大儿子、六十多岁的婆婆脸上喷射不明药物,使闫国艳大儿子眼睛很长时间疼痛,流泪看不清东西,丈夫赵净军耳朵、脖子很长时间溃烂流脓,丈夫赵净军被非法劳教二年,闫国艳被关进洗脑班迫害八个多月,被敲诈伙食费七千多元;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闫国艳再次被绑架后非法劳教,迫害到生命垂危,回家后一直遭到镇610及派出所骚扰,居无宁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闫国艳因诉江被遵化国保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因诉江再遭绑架迫害致死。 迁西县帅丰集成灶商店设计员柴君侠遭冤狱四年,诉江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柴君侠女士 |
迁西县帅丰集成灶商店设计员柴君侠,因修炼法轮功屡遭迫害,因此,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诉江状,并收到了最高检的妥投回执。同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迁西县国保以柴君侠控告江泽民为由绑架。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遭非法庭审,十月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柴君侠从小患有严重的皮肤过敏,一九九七年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皮肤过敏症状彻底消失,同时困扰她八年的偏头痛也不翼而飞。原来的火暴脾气也不见了,变得宽容和善,做生意多年面对各种各样的客户,柴君侠都以礼相待,不弄虚作假,大家都说她真诚善良。柴君侠一家多人修炼法轮功,九口人三世同堂共同生活多年,一家人互相谦让、友爱,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大家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迫害法轮功以后,柴君侠及家人屡遭魔难,多次遭抄家绑架、强制洗脑、流离失所、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深夜,柴君侠熟睡之时遭到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迁西“610”指使迁西法院付国瑞以类似“莫须有”的罪名“犯罪预备”冤判四年,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柴君侠遭到恶警吴红霞电击脸部和背部,吊铐,三九寒天吊在门上吹冷风,关小号强制劳动、强制洗脑等种种非人的折磨。二零一一年出狱后自学技术,慢慢学会了厨房设计,成为帅丰集成灶安装的设计员。因向最高检控告江氏集团对自己及家人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被绑架,再次判冤狱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三:边长学遭冤狱迫害七年,诉江被绑架长期关押 玉田县散水头镇法轮功学员边长学,男,五十多岁。因诉江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被绑架后,一直关押在玉田县看守所遭迫害至今已有一年多。 边长学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多次被玉田县公安局、散水头镇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甚至判刑: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玉田县公安局、散水头镇派出所恶警闯进边长学家绑架、抄家,二月十二日取保候审回家,同年四月七日边长学再遭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冀东监狱五支队一中队遭迫害。在监狱七年,边长学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绝食绝水抗议迫害,生命垂危,但他凭着对师父、对“真、善、忍”的信仰始终坚定如一,没留下一个字的耻辱。二零一三年三月出狱后,边长学仍被骚扰。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边长学因向最高检控告江氏集团对自己及家人的迫害被绑架,长期非法关押。 案例四:冀东监狱警察王卫东遭非法劳教、判刑、开除公职,诉江被骚扰 冀东监狱六支队干警,园林工程师王卫东,男,五十多岁,正科级职务。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受迫害,遭到非法抄家、劳教、判刑、开除公职。二零一五年王卫东因此向最高检控告江泽民集团对自己及家人的迫害,但却受到当地派出所的恐吓、骚扰。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南堡开发区南盐派出所副所长董玉杰带领七、八个人到王卫东家猛烈敲门,持续一个多小时。次日上午,王卫东妻子法轮功学员李文娥正在南盐医院内科医办室上班,遭到擅自闯入的南盐派出所四个年轻警察打断,他们不报姓名,不出示证件,私自录音、录像,询问诉江之事。随后这些人又去家中骚扰王卫东,使他们一家精神再次受到伤害。 酷刑“杀绳”演示 |
王卫东夫妇屡遭迫害实事:二零零零年十月夫妇俩去北京讲清迫害真相被绑架,三个多月后王卫东又被劫持到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在劳教所王卫东遭 “杀绳”酷刑,恶警把王卫东双臂从背后向上吊起,直到不能再向上移动时将手臂和肩固定死,然后把王卫东面、胸、腹贴墙,从后背往墙上撞王卫东,然后再背部贴墙从前胸往墙上撞,最后解开绳子,整个酷刑过程恶警称为杀一绳,此次酷刑恶警对王卫东连续杀绳三次,王卫东身体遭到严重损伤。二零零一年底王卫东出劳教所回家时,体无完肤,骨瘦如柴,双脚麻木无知觉,双臂上可清晰看到杀绳留下的伤痕。从迫害开始后王卫东警服、警衔被非法剥夺,不准参加公务员过渡,不给涨工资。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王卫东在单位上班时被唐山国保和当地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劳教,因不放弃信仰,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出狱后多年无法找到工作,身份证一直被南盐派出所非法扣押。 王卫东的妻子李文娥也未能幸免。二零零零年十月因和丈夫王卫东去北京讲清迫害真相时被绑架,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后又转到迁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在最冷的严冬,恶警把李文娥铐在大门外、窗户上,不让上厕所,迫害使她绝食抗议,骨瘦如柴。在此期间,李文娥夫妇双方的工资被停发,当时年幼的儿子没有生活来源,由年迈多病的爷爷照管,一家人承受着难以想象的惊吓和精神创伤。二零一五年王卫东夫妇因向最高检控告江氏集团对自己的迫害却被骚扰恐吓。 (二)举办世园会维稳为借口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 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举行,迫害法轮功的恶首原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到唐山调研世园会维稳,在张越到来之前,唐山“610”为了向恶首张越邀功,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至四月二日,由唐山市“610”、公安统一指挥,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及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公安局、派出所等出动一百多名警察按黑名单对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仅三月三十一日一天之内就有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见表五)。此次绑架事件中,目前仍有五人被非法关押,其中赖志强、李孝先被非法庭审,赖志强被非法判七年重刑。 表5:3.31绑架案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统计
序号 | 姓名 | 区、县 | 绑架日期 | 绑架单位 | 抄家情况 | 目前关押地 | 1 | 韩长根 | 路北区 | 2016.3.31 | 大里路派出所 | 抄家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 | 刘扬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3 | 赖志强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4 | 张国芬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大里路派出所 | | 已经回家 | 5 | 杨兰平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派出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6 | 韩爱霞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7 | 王金霞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8 | 王玉梅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 抄家 | 绑架未得逞 | 9 | 刘丽丽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同上 | 10 | 李建国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11 | 熊吉珍 | 唐山市区 | 2016.3.31 | | | 已经回家 | 12 | 薛伟亮 | 丰润区 | 2016.3.31 | 唐山国保大队 | | 已经回家 | 13 | 闫晓专 | 丰润区 | 2016.3.31 | 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14 | 闫晓专儿子 | 丰润区 | 2016.3.31 | 同上 | 抄家 | 已经回家 | 15 | 赵凤存 | 丰润区 | 2016.3.31 | 丰润区公安局 | 抄家 | 已经回家 | 16 | 王俊福 | 丰南区 | 2016.3.31 | | | 已经回家 | 17 | 董建全 | 丰南区 | 2016.3.31 | | | 已经回家 | 18 | 潘好秋 | 遵化 | 2016.3.31 | 遵化国保大队与平安城镇派出所 | | 已经回家 | 19 | 马强 | 迁安市 | 2016.3.31 | 迁安城关分局 | | 已经回家 | 20 | 张红 | 迁安市 | 2016.3.31 | 迁安城关分局 | | 已经回家 | 21 | 刘小凤 | 迁安市 | 2016.3.31 | 迁安城关分局 | | | 22 | 穆淑芹 | 唐山市区 | 2016.4.1 | 大里路派出所 | | 已经回家 | 23 | 孙晓英 | 古冶区 | 2016.4.1 | 开滦公安分局、国保 | 抄家 | 已经回家 | 24 | 李孝先 | 古冶区 | 2016.4.1 | 开滦公安分局、国保 | 抄家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5 | 刘霞 | 唐山市区 | 2016.4.1 |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6 | 陈俊玲 | 路南区 | 2016.4.2 | 唐山市国保大队 | | 已经回家 | 部分案例: 案例一:先绑架后搜集所谓“证据”构陷,李孝先遭非法庭审 李孝先是古冶区开滦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被唐山市公安局、开滦分局、新吕派出所等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唐山路南区检察院以“李孝先不属于本辖区范围”为由,把李孝先案卷移送给古冶区检察院。古冶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李孝先案卷退回开滦公安分局。为了构陷李孝先,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开滦新吕派出所警察到李孝先家欺骗家属说进行回访,到李孝先老家后从炕炉子里翻出一些碎纸片。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在古冶区法院对李孝先非法庭审。 李孝先从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当兵时炮震失聪的左耳恢复了听力,慢性胃病全好了,暴躁而强硬的脾气没了,遇事先替别人着想,宽容大度处事,真诚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一切。李孝先在单位是煤炭销售计量工作,公平对待所有用户,不收礼、不吃请、看淡名利、不要一分不该要的钱,单位领导、员工及客户都非常认可。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李孝先多次遭到抄家、非法关押、工资降级等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晚李孝先被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七月份被无理非法关押半个多月,降两级工资,罚款两千;二零零六年九月被非法抄家绑架;二零零七年二月又被非法拘留六天;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单位对他非法监控四个多月;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李孝先被非法取消了休假权,没有双休日和年休假,一直到二零一二年退休。 案例二:韩长根唐山大地震致残,修大法康复遭绑架批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韩长根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为了告诉当地民众法轮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遭绑架,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五月六日家属接到了唐山路北区检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韩长根在看守所被迫害的身体非常虚弱,走路需要被人驾着。 韩长根,六十岁,唐山大地震中腿脚被砸坏,一度成为半残疾的人,在大法中修炼后,不但使她身体康复,而且成为了一名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善良人。朋友、邻居有事找到她,她都慷慨相助。韩长根曾于二零零三年与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唐山市新华东道臭名昭著的“法制学校”,遭法西斯集中营式的迫害。 案例三:探望法轮功学员,赖志强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刘绍耕临时租住的仁泰北里808楼被恶警监视(可能是路南国保)欲实施迫害,刘绍耕妻子刘扬和赖志强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去探望时遭绑架,赖志强被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同年九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判刑七年,已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送到河北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迫害。 (三)为完成上级下达指标抓人,七十二岁老人被非法判刑七年 白梅芬,女,七十二岁(户口本记录是六十八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左右,白梅芬家突然闯进二十多个警察,白梅芬和两位帮助收拾卫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钓鱼台派出所,随后警察守在白梅芬家里,又分别两次绑架了去串门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从白梅芬家中查抄走了打印机、电脑等价值两万多元的私人物品。有关警察透露,年关期间,上级又下达抓人指标,他们必须完成“任务”。 同年十一月一日,路北区法院对白梅芬非法庭审,白梅芬晕车在庭审过程中,呕吐不止,不能正常站立行走。非法庭审一个多月之后家属接到判决书,白梅芬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白梅芬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四)向民众讲清迫害真相、制作发放真相资料,遭绑架、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制作、发放迫害真相资料都是教人向善、向民众讲清迫害事实,对社会有益,对人有益,拥有和散发真相资料是合法的。但中共却故意错用法律,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部分案例: 案例一:发放迫害真相资料 张泽平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张泽平因为发放真相资料,被东窑派出所绑架,东窑派出所伙同路北分局和钓鱼台派出所开四辆警车对张泽平家抄家。张泽平被非法关押到第一看守所,后被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半,目前已经被劫持到冀东监狱迫害。 案例二:讲清迫害真相 黄保田、吕凤兰夫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四月三日,唐山市法轮功学员黄保田、吕凤兰夫妇在唐山市果园集讲真相时,被果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开滦公安分局,并被非法抄家,后被转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吕凤兰被绑架后,身体出现呕吐等异常反应,当月八日被放回家。 同年十二月七日,黄保田、吕凤兰夫妇遭唐山市路北区法院非法开庭,黄保田遭枉判一年六个月,自非法关押之日起计算;吕凤兰遭枉判一年,自非法宣判之日起计算。 案例三:国保特务秘密跟踪蓄意迫害 ,三位善家庭妇女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迁安市法轮功学员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在真相资料点,被迁安市国保大队伙同城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被迁安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在迁安市法院被非法庭审。这三位法轮功学员从九九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以来,屡遭迫害: 刘小元,女,五十多岁,原中国工商银行职工。十几年来曾被绑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被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用电棍电击;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刘小元遭绑架后同年十二月份单位将其开除公职,工资损失近六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三万多元。 万永红,女,五十多岁,迁安市工商银行职工。十几年来曾被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脚踹、打嘴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遭绑架后为了反迫害,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两脚跟多处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几乎没有知觉,不会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会下蹲。由于身体的残疾,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七万多元的医药费,无处报销;单位还停发了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损失超过六十万元;曾被勒索保证金一万元。 周秀霞,女,四十多岁。原迁安市食品公司职工,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曾被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被非法劳教两年。特别是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周秀霞外出发放真相资料,被迁安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在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迁安市洗脑班迫害,到了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当时被关押在洗脑班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出现视物模糊的现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对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脚麻,食物或水中被洗脑班人员下了不明药物。周秀霞出来后,视力一直都不好。工资损失约二十万元;被勒索保证金一千元。 五、正义辩护震撼法庭 随着法轮功学员持之以恒的大面积向民众讲清真相,国内各个阶层的民众正在觉醒,理解和支持法轮功的人数越来越多。律师界不少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律师依据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及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心受益实践的自我辩护震撼着法庭,唤醒着人们的善念良知。 (一)精彩辩护,主审法官频频点头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在迁西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柴君侠,二十多名家属参加了旁听。庭审中,公诉人提出的所有对柴君侠起诉理由,每一条都被律师有理有据的驳回,主审法官听的频频点头。公诉人付连国离开他原本座位,躲到一边,时而手捏额头,时而摆弄手机,不是无言以对,就是无理辩解。一名法警好奇的走到雄辩律师身边,仔细看辩护词和就近倾听。 精彩辩护片段一: 两位律师向法庭提出了《请求贵院作出柴君侠不归司法机关管辖决定》:迁西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柴君侠一案,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现代普世原则;依据我国《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41条公民有权控告、批评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权利;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法院对于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有明确指控罪名的案件,应当决定开庭审理的规定。本案指控事实是公民践行信仰自由、批评控告的宪法权利,指控事实明确不是犯罪事实,指控罪名不成立,请求迁西法院做出全案不归司法机关管辖的决定,并立即释放当事人柴君侠女士。 精彩辩护片段二: 关于“诋毁国家领导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律师指出,控告信控告的是江泽民,江泽民已经全退,没有任何国家职务,已不是国家领导人。现任国家领导人是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打虎拍蝇的反腐、依法治国、信宪行政、深化司法改革,我的当事人柴君侠是支持的,不存在诋毁和破坏的问题。而专门邮寄到最高检的控告信又能破坏什么制度呢?此案的证人、以非法方式取得柴君侠诉江状、并以此诉状作为举报柴君侠证据的迁西县防范办李建峰未出庭,鉴定人唐山市国保大队未出庭。 (二)、律师正气主导庭审,法官、法警倾听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多,唐山古冶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孝先非法开庭。 两位北京律师在法庭上沉稳大度、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是两位律师做精彩发言,为李孝先无罪辩护、从各个层面陈述信仰自由、善恶有报等。 当董前勇律师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遇事向内找时,审判长说律师在宣扬法轮功。虽然她几次想阻止、打断董前勇律师,但董律师正气十足,根本不理会她。黎律师指出从抓人到庭审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两位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非常到位,令在场的家属、法官、法警都倾听了真相。 下午将近一点的时候,非法庭审结束。法院外等候多时的法轮功学员和李孝先家属到大门口,一起高呼“法轮大法好!”当警车离去的时候,人们高喊着:“法轮大法好!”“李孝先好样的!”人们纷纷谴责古冶区法院迫害好人、执法犯法。“善恶有报”、“迫害好人有罪”、“立即释放李孝先”等呼声此起彼伏!所有的警察都被震撼了,木木的站着、听着。 (三)法轮功学员自辩 警察称赞法轮功师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迁安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庭审中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为自己做了修炼法轮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信仰无罪、应该立即释放的自辩。非法庭审期间,在庭审外面大厅里有个胖乎乎的警察转了一圈回来笑着称赞说:(法轮功师父)李洪志真能耐!李洪志真能耐! 在庭审中,律师们有理有据的辩护及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自辩,让在场的人不论是庭上的法官、检察官、法警,还是那些被指使来旁听者都在静静的聆听。这些人表情都在逐渐发生着变化,从一开始面带嘲讽在下面小声嘀咕,到后来惊讶沉默,全场鸦雀无声,直至最后恍然大悟的表情。庭审结束后,一位参加旁听的家属刚刚走出大厅,就大声说:歪风邪气被遏止了!另外几位在法庭辩论之前还对三位法轮功学员有些抱怨、指责的家属也纷纷谴责公、检、法践踏法律,迫害好人,表示支持法轮功学员! 结语 二零一六年唐山“610”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原因是针对诉江及唐山举办世园会维稳为借口,大规模绑架、长期关押、非法判刑等。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幕后机构是河北省“610”、唐山市“610”及操控下的各地公安、街道社区610等。中共虽然仍在穷途末路中迫害法轮功,但注定中共迫害法轮功不得民心。 附录:下载(64.2KB) 附一:按地区统计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 附二:按月统计唐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详情 附三:迫害责任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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