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法轮功学员叶锦越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在上海的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点面临非法庭审。 叶锦越,五十岁左右,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在家是贤妻良母,在社会上是守法公民。由于这场长期对法轮功的迫害,她的丈夫承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和打击,忍痛与她离婚。痛苦的家庭变迁,叶锦越没有倒下,带着几岁的女儿辗转到上海做生意,亲朋好友对她最大的感触就是她非常善良,做事总是为别人考虑,为别人行方便放在首位,是社会上难得的好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三门县国安警察跨省闯到叶锦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的家,抢走笔记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刻录机一台、打台历机一台、大法师父法像一张和法轮图形二张、大法书七十多本、护身符、光盘;还抢走叶锦越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当时叶锦越的家中无人。 叶锦越现被非法拘押在三门县看守所,构陷她的所谓“案卷”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已到法院。因在当地是第一起迫害法轮功案,也被台州市公安局视为“大案”,三门县610、国保都很嚣张,为了做成所谓“大案”,多次到上海绑架、骚扰、威胁当地法轮功学员。 叶锦越被绑架后,三门县“610”人员就一直诱骗家属委托当地律师做有罪辩护,并通过当地律师和家属对叶锦越进行施压。因为叶锦越坚决不配合,并坚决要求委托两位维权律师,看守所又阻挠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同时,三门县检察院和三门县看守所人员又欺骗叶锦越,说请当地律师也可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三门县“610”人员奚基哪愚弄、恐吓叶锦越的家人,说请外地律师法院会加重量刑。家属听后非常害怕,在“610”的安排下到看守所见叶锦越,逼叶锦越放弃请律师,随便法院怎么判。 三门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一度拖延时间,要求和当事人核实后才能让委托律师会见和阅卷,可此后一直不给回复。律师几次去法院都以刑庭庭长不在,案卷不在为由而阻止律师行使正当的辩护权利。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维权律师再去三门县法院,几经波折,在律师正告主管刑庭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有努,再不给阅卷就要向检察机关控告该案的承办法官刑庭庭长孙良挺,法院才安排书记员复印案卷给律师。 随后律师赶到三门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可看守所所长一再阻挠不给会见,在律师向台州市监察机关打了五次申诉电话后,才安排律师会见。 叶锦越长期被非法关押在三门县看守所,从去年八月开始,不能站、不能蹲,腰部以下剧痛麻木,现已瘫痪状态,生活不能自理。表现身体僵硬、酸疼麻木。全身关节、肌肉萎缩,头部不定时疼痛,晕眩,脖子不能转动。不能行走、站立。以致晚上无法入睡,胸闷、心悸、肠胃不适,视力模糊,耳鸣,并伴有低烧。 相关责任人: 浙江省公安厅 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电话:0571-87286688 监督电话:0571-87286151 电子邮箱:zjsgat@zjsgat.gov.cn 邮编:310000 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兼反邪教处副处长翁生华
台州市公安局 地址:台州市开发区康平路2号 电话:0576-88212000 分管副局长王从志 电话: 0576-88212619 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胡普荣支队长、徐雄海副支队长 三门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潘崇敏 地址:三门县行政中心702室 联系电话:0576-83333681 浙江省三门县610办公室 奚基哪 手机:13968528425 林主任 手机:15657660732 三门县公安局 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三门湾大道21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06510 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王建勇 电话:(0576)83306501 党委委员、副局长:章国金 电话0576-83306588 三门县公安局 国保 电话:0576-83306636 大队长:俞永清 手机:13906550721 倪祖兴 王燕 楼可渔 严夏兴 俞圣高13906550133 三门县公安局 预审大队 电话:0576-83306840 李世志 叶挺 杨照 叶静强 倪灵勇 三门县公安局 刑侦大队 电话:0576-83306601 卢为意 三门县看守所 地址: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行政村三门看守所 邮编:317100 联系电话:0576-83306988 值班室:0576-83306983 综合室:0576-83306980 接待受理中心:0576-83306981 所长:杨利将 马振军 副所长 郑朝旭 三门检察院 地址:三门县海游镇大湖塘新区滨海大道6号 电话:0576-83300917 电话:0576-83300911(政治处) 检察院案管科 电话:0576-83300923 检察长周尧正 副检察长洪欢东 常务副检察长 潘炳亮 承办检察官 周丹娜 电话:0576-83308956 电话:0576-89300618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办公室电话:0576-83367982 传真:0576-83367982 司法服务热线:12368 立案大厅电话:0576-83326190 执行举报电话:0576-83367919 网拍工作室电话:0576-83367977,0576-83326862 涉诉信访电话:0576-83367975 司法公开投诉电话:0576-83367981 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6-83367967 档案查询:0576-83326136 值班电话:0576-83367941 张兴军 党组书记、院长 郑有努 主管刑庭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承办法官:孙良挺:刑庭庭长,电话0576-83326870 书记:张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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