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意孤行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铺天盖地的散布谎言,污蔑抹黑法轮功,欺骗了中国乃至世界善良的民众。“1400例”就是当时江氏集团炮制的谎言。 1999年12月,中共江氏集团炮制假例证,重判李昌等四名原法轮功研究会学员。“例证”之一是黑龙江省讷河市的癌症患者辛凤琴。辛凤琴伪案还被录入对李昌等人的非法判决书的证词部分。 辛凤琴伪案真相 这个栽赃案是怎样出笼的呢?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后,如全国一样,讷河市公安局动用了很多便衣警察开始暗中监视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偷偷地记录着天天到炼功点炼功人的姓名及人数。将炼功人的名字登记入册,而且还各处收集诬蔑法轮功的所谓证据。他们的要求是,无论是继续炼的,不炼的,活着的还是死去的,都一一登记造册,上报市政法委、公安局。在这个指令下,一九九八年死亡的辛凤琴的名字被上报入册。 辛凤琴,女,四十三岁,农民,原住黑龙江省讷河市友好乡,一九九八年十月被诊断为患口腔癌,同年十二年二十一日死亡。 当时很多人都知道辛凤琴一得病就被诊断是口腔癌晚期,她四处寻医问药。内蒙古莫力达瓦旗一个熟人介绍她炼法轮功,她似信非信,由于晚期癌症的痛苦折磨,她根本没心思去炼功,她抓紧一切时间到处求医救治。等她到讷河市人民医院治疗时,由于病情严重,医药已无回天之力,辛凤琴从患病到死亡前后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黑龙江省政法委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抓住这个案例,要把它做成伪案,层层施压。讷河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友好乡的头头们白天黑夜的威逼死者辛凤琴的丈夫及女儿。他们先是把死者的女儿接到讷河市招待所,包吃包住,在诱导和强大压力下,辛的女儿在讷河市电视台面露面说,她母亲患“口腔炎”,因炼法轮功,“不让吃药而死亡”,挑起民众的反感与仇恨。 另一方面,讷河市政法委副书记于鸿雁(已遭报死亡)要死者辛凤琴的丈夫姜正安去北京,在对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四名成员非法审判大会上作伪证证人。 接着于鸿雁又把第二证人的目标锁定在辛凤琴看过病的讷河市医院。该院院长王振生火速执行命令,找到当时给辛凤琴看过病的江医生,说安排她去北京旅游,前提是得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在一个特别节目里说一句话,就说辛凤琴是口腔炎,炼法轮功,因拒绝吃药造成死亡。江医生听明白情况后,就推说家里有孩子正在读高中,脱不开身。事后一些同事在一起议论这个事时她说,宁可不去旅游,咱可别丢那个人去(做假证)。 院长王振生见江医生不肯说假话,又找到住院处心内科医生张晓伟。张晓伟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轻医生,和患者辛凤琴根本就不认识。她听了院长王振生的要求,立刻就答应了。当时张晓伟放下电话后还很高兴地对同事说:正好没去过北京呢,借机会去北京溜达溜达。 这样,于鸿雁带着死者辛凤琴的丈夫姜正安与医生张晓伟去了北京。到北京后,一行人被领到一个秘密住处,说为了保护证人的安全,不许外出,不准随便活动,并有记者详细交待他们如何回答问题,实际上这一行人是被软禁了,人到那不想说都不行了。于是在晚上七点的央视新闻联播中,播出了被精心编造的谎言,很多人都奇怪地看到,宣布证人上庭时,讷河市医院医生张晓伟是低着头、猫着腰走向证人席的。等到张晓伟回到医院,有人问起作证和旅游的事,她闭口不谈,心情很沉闷,表情也很不自然。 医生张晓伟没有接触过患者辛凤琴,她的“因延误治疗而导致死亡的事实”的证言不言而喻是编造出来的。辛的主治医生拒绝去北京的审判会当庭作证,更没有书面证言证实她的患者是延误治疗导致死亡。 这就是上个世纪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动用整部国家机器制造恐怖气氛、利用伪造的证据冤判法轮功学员,诬陷抹黑法轮功的冤案的部分事实。 参与辛凤琴栽赃案人员遭恶报 于鸿雁、王振生、张晓伟、姜正安及其女儿等配合这次造假的所有人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 于鸿雁,男,时年53岁,死前为黑龙江省讷河市政法委副书记。2008年已患胃癌、并发性消化道出血、原发性肝癌、2型糖尿病。死亡时间2009年1月10日。
于鸿雁死亡卡 |
王振生,男,年龄不详,死前为讷河市人民医院书记兼院长,死亡时间不详,死于胃癌。 张晓伟,女,讷河市人民医院心肾内科医生,一九九九年去北京在法庭上做了假证,秋天出车祸上肢骨折,现仍然在讷河市医院工作。 “1400例”完全都是杜撰的,是用来做迫害法轮功的借口。江泽民集团直接破坏了国家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迄今为止,中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不允许修炼法轮功的国家;法轮大法已经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弘传。而在法轮功的发源地——中国大陆的一些民众却因中共的谎言而失去了受益的机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