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王淑英被绑架构陷,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和一月二十三日,向阳区法院预谋在看守所非法开庭,均未果,现法院与律师协商,把开庭日期延至二月十四日。 法轮功学员王淑英 |
好人被绑架、构陷 王淑英原来满身是病,弱不禁风,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一扫而光,而且精力充沛,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更主要的是她知道了如何做人,做好人,以德为重,善待他人。 王淑英在单位工作努力,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家里,教育孩子奉公守法,她孝敬公婆,常年坚持为老人洗衣做饭。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在法轮功中受益的她去北京职能部门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为了不连累所在单位、佳木斯百货大楼的领导和职工,她写下辞职报告。她从北京被警察带回当地,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段时间。 回家后,为了维持生活,她在商业城兑一个摊位卖小食品,一段时间,她发现过期食品较多。商家向她承诺,你把过期食品返回来,我重新包装,你可以接着卖。在这种情况下,王淑英就舍下这个赚钱的生意,不想去坑骗顾客,更何况买小食品大多数是给儿童吃的,轻者影响孩子身体健康,重者可能因中毒造成死亡。她说:“我不能见利忘义啊。” 后来王淑英又以开旅店为生,现在大多数旅店都有“小姐”的色情服务,并为其提供淫秽环境。王淑英始终拒绝主动要来服务的“小姐”,她说:“我绝不能为了个人私利而做损人利己的事。” 王淑英因坚持修炼屡遭迫害,但她说:“我的坚持就是在澄清谎言对民众的毒害,就能让善良的人看到正义的曙光。”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八点左右,佳木斯两个特警爬上法轮功学员王淑英家阳台一侧的走台上,敲窗户,而西林派出所副所长邵昆海和片警田新民,同时在楼道里敲门,最终闯进王淑英家中,抄走电脑、一套法轮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警察没有向家属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王淑英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警察将王淑英带到市公安局指定的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强行做过体检后,将她非法关押到佳木斯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 同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后,王淑英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转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至今。家属已为王淑英聘请了两位律师。 王淑英虽身在黑窝,但是状态很好,对信仰坚信不移,拒绝配合任何非法指控。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佳木斯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王淑英提起公诉,加重迫害。 在王淑英被非法关押期间,佳木斯公检法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依法互相监督制约,对案情客观分析,而是联合起来互相掩盖,在程序多处违法的情况下,仍强制推进案子。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向阳区法院通知王淑英的辩护律师,将于二月十四日对王淑英非法庭审。 两次预谋在看守所非法庭审未果 在此之前,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已两次要在看守所对王淑英非法开庭。 第一次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法院通知两位律师一月十六日前来开庭。律师千里迢迢赶往佳木斯市,十六日早,律师去看守所门卫等候,就见向阳区法院的法官与佳木斯看守所值班人员说来此开庭,看守所工作人员很意外的说,没有人与我们说今天在此开庭的事呀! 这时,看守所所长过来,很生气的对向阳区法院法官纪忠说:“你们在这开庭,跟谁说了?!跟谁联系了?!”纪忠说:“他们没跟你联系吗?”所长说:“谁跟我联系了?我怎么不知道?!”“这也不是开庭的地方。”纪忠说,“我们领导一会儿会跟你商量。” 所长说完,生气的拿着她的包就走了。这时,向阳区法院的法官宋涛也过来了,纪忠问他:“今天开不开了?”宋涛说:“看守所的人说,咱们人太多了,影响他们办公,也影响他们管理。没办法,让政法委跟他们交涉沟通吧!” 向阳区法院在此开庭,遭到看守所拒绝,只好回去了,告诉家属今天不开了。两位律师就此去会见了王淑英。会见后得知,法院也没有通知王淑英开庭一事,更是违反了开庭的法律程序。 两位辩护律师结束会见后,分别给纪忠打电话询问,怎么没开庭啊?纪说,是的,没开成。律师说:“你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来开庭,结果没开成,你说让我们来,我们就来了。这往返的机票很贵的,你说怎么办吧?你们给拿吧!况且我们的时间都是很紧的,没有时间这样浪费,年前我没有时间过来了!”纪忠很尴尬,只是“啊、啊”的,无言以对。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向阳区法院又一次通知律师来开庭,这天两位律师都在其它地区开庭,不能前往佳木斯,法院明知,律师不能到场的情况下,仍然去了看守所对王淑英非法开庭。那天下午一点三十分,王淑英的家人被法官纪忠领进看守所里面的法庭,等着王淑英出来。过了一会儿,法警领着王淑英来到法庭,法院的人让家人劝说王淑英,让她别坚持(修炼大法)了,在里面遭那么多的罪等等。 王淑英没有被他们的话带动。这时,法院的人拿来一个表让王淑英自己填,大概意思是说,没有律师到庭,问王淑英是否同意开庭,王淑英填上了不同意。 就这样,这次的非法开庭也没有开成。 参与迫害单位与相关人员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 杨波 15945183001 佳木斯市公安局 地址:郊区长安西路 888号 邮编:154004 区号:0454 总机:8298114 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队 王玉君 8298229 13704545588 18645450506 李忠义 8298230 13945454488 18645450507 梁华伟 8298229 13199140111 18645450508 王忠杉 8298230 13504546999 18645450815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 地址:佳木斯向阳公安分局。通江街南段兴城胡同34号 邮编:154002 区号:0454 局长 邹 强 8668588 13903688588 副局长:吕松滨 8688463 13903688223 向阳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刘铭 13845462789 18645451972 刘国强 8634557 13284544567 张成 13208408555 18645450809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 地址:向阳区通江街南段330号 邮编:154003 副所长 邵昆海 8246908 13836661819 18645450876 片警 田新民 13845472553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 邮编:154000 区号:0454 检察长 吴畏 8703001 13836667777 副检察长 黄永成 8703002 13945495555 副检察长 汤浩洋 8703003 13091635767 副检察长 陈斌 8703004 13846163632 副检察长 孟力群 8703005 13945484777 副检察长 黄福成 8703006 18245411999 副检察长 张丽君 8703007 13945484688 王宏杰 8703009 15331871533 胡钥 8703008 18324647777 李蕴宏 8703010 13039607111 公诉科 科长:李利锋; 姜茗川(王淑英案的公诉人)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地址:佳木斯向阳区法院。胜利西路1号邮编:154007 区号:0454 院长: 周哲 13504546655(新上任) 副院长 王晓方 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长 杨清江 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长 岳强 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长 张海燕 8709806 13845477975 赵玉斌 8709807 13298762222 杨国臣 8709831 13946474444 宋涛 8709816 18903687999 张恩成 8709808 13945481517 杨壮 8709811 13555580005 纪忠(王淑英的主审法官)1309163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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