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建议向最高检察院举报恶人违法行为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建议各地同修对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恶人可以向最高检察院举报他们违法,制止迫害,减少损失,救度更多众生。

可以控告参与迫害的警察如:肖继田、王玉彪,根据他们的所作所为,控告他们犯有敲诈勒索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肖像权等。

对于哈尔滨市双城区公安局局长刘玉彬,可以控告他犯有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对于、李洪明区长,可以控告其犯有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对于610主任谢殿臣,可以控告其犯有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请参考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四日发表的文章:《“敲门行动”是违法犯罪》

当日前一篇文章: 退还加油的钱
当日后一篇文章: 过年传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