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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市五位法轮功学员面临庭审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六点多,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和仙桃市公安局出动大约上十辆警车,到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黄荆村七组绑架了胡缝成。

江汉油田公安局警察手持冲锋枪,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踹门而入(门被踹烂,胡缝成妻子当时还穿着睡衣),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抢劫走家用电脑两台、笔记本电脑一部、车间电脑一台、若干书籍、两个mp4等,之后他们没有通知家属人和物的去向。

同时,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和仙桃市公安局十余人强行闯入刘熊家位于仙桃市干河街道办复州花园的小卖部,绑架了刘熊。过程中劫走笔记本电脑一部、若干书籍,还有刘熊妻子的手提包不见了,包里有手机、一千多元现金、身份证、钥匙。之后他们没有通知家属人和物的去向。

当时仙桃还有杨冬梅被同时绑架。江汉油田公安局和仙桃市公安局如此劳民伤财,大动干戈,对付这些手无寸铁的合法公民,而且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使用暴力破门而入,江汉油田公安局和仙桃市公安局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在抓捕三位仙桃公民刘雄、胡缝成、杨冬梅之后,江汉油田公安局的办案人宋威没有立即通知他们的家属关押所在地(涉嫌渎职),半个月之后,家属通过多方关系才得知刘雄、杨冬梅被关押在潜江看守所。

而一个月之后,胡缝成家人和律师冲破重重阻力,才得知胡缝成被非法拘禁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板桥洗脑班(仙桃市二十四岁的王玉洁正是被此黑监狱迫害致死的),在律师要控告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的情况下,板桥洗脑班第二天开紧急会议,第三天将胡缝成劫持到潜江看守所,然后才通知家属。宋威涉嫌非法拘禁罪。

后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张家兴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刘军也被非法抓捕,两人都被长期非法关押在潜江看守所。

刘雄和胡缝成原来都是在社会上“混”的,修炼法轮功后,恶习全改,按真、善、忍原则行事,由小混混变成人人喜欢的好人,这是他们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有目共睹的事实。即使是新学员杨冬梅,也是一身的病在炼功后全好了。

其实这个所谓“案子”不过就是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属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案子”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到了潜江法院。主审法官就换了三个,先前的法官马启礼和后来的法官王永成都不想接手这个“案子”;庭审时间一改再改,开始通知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开庭,一个星期后取消;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开庭前会议,后通知五月二十六日要开庭,三天后又取消;可见真是冤案。

法官王永成于二零一七年五月曾将卷宗又打回去。本来江汉油田公安局的宋威、潜江市检察院的朱妍可以顺势放人,但是宋威、朱妍却又将卷宗送到法院。潜江市法院双世权法官和蒲清慧庭长接手这个“案子”也已超过半年了。

宋威、朱妍、双世权、蒲清慧在律师和亲属再三讲明刘雄、胡缝成等人并不适合以刑法三百条逮捕、起诉、审判的情况下,仍然置若罔闻,致使刘雄、胡缝成等人被非法超期关押至今。宋威、朱妍、双世权、蒲清慧涉嫌滥用职权罪。

关于超期羁押最新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三十七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七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八个月零七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三十七天,拘留三十七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三十七天即八个月零七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潜江市法院通知刘雄、胡缝成等五人的“案子”,终于要在十二月八日上午八点半开庭了,地点却选在下面一个农场的法庭(总口农场法庭)。通知律师说是上午八点在潜江法院集合,八点半在总口法庭开庭。而刘雄、胡缝成、杨冬梅被非法超期关押已经一年七个多月了,还有张家兴(一年四个多月)和刘军(近一年)也是超期非法关押。过程一波三折,涉及的人数多,关心此案的亲朋好友众多(仅胡缝成一家就有八兄弟姊妹),而为数众多的仙桃民众都知道有五位仙桃公民被长期非法关押在潜江看守所,都对此案拭目以待。但是潜江法院却以修监控为由选择在总口农场法庭开庭,潜江法院每年审几百个案子,唯独这次就要移到总口农场法庭?

刘雄、胡缝成等人的家属非常担心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审判!要求公开庭审人员信息、更改到大的法庭开庭、增加旁听人数、直播庭审现场、允许独立媒体跟踪报道。相关人员的联系信息请见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明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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