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高琼仙,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晋宁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一同被判刑的还有朱玉莲三年、李世霞和吕长英二年(缓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缓刑二年)。 高琼仙出生于一九四二年,今年已七十五岁。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高琼仙等五位老人分别从昆明、呈贡等地出发,相约去晋宁区的一个鱼市赶集,听说那里的鱼物美价廉。因为都是法轮功修炼者,受益于大法,老人们各自随身携带有一些介绍法轮功的期刊、图片或者光盘,十多份和七、八十份不等,以便交谈聊天时候,遇到有意了解法轮功的投缘人,她们可以递上一份资料。结果,遭晋宁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晋宁区法院对高琼仙等五位老人非法庭审。三个公诉人指控高琼仙、瞿月仙等五位老人向一个卖鱼集市附近的村民发放了法轮功书册,要求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五位老人刑罚。 “我发了,我发了一份法轮功资料!”法庭上,满头银发的瞿月仙老人,毫不回避自己信仰法轮功,声音洪亮的说:“但我们没有犯罪!” 瞿月仙出生于一九三八年,已近八十岁了。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高琼仙,昆明市交电公司职工,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高琼仙身患风湿、内外痔、美尼尔氏综合症等,一晒太阳,头就剧痛无比,药不能离身。听说法轮功对健身有奇效,又不收钱,她就参加修炼了。没想到,不长时间,高琼仙一天天好起来了,全身病消失了。尤其退休后,高琼仙每天都坚持到炼功点学法炼功。十九年来,高琼仙无病一身轻,精神越来越好,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二零零四年七月,高琼仙发资料,把法轮功真相告诉别人,被恶意举报,滇池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她,并叫来了西山区国保和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对高琼仙非法搜身、抢走资料等物品,当晚高琼仙就送西山区看守所,一月后,又被送大板桥云南女子劳教所迫害三年。 高琼仙是一个一辈子老老实实上班、养家糊口的人,平时很少和人争吵,三年的非法劳教这对家人打击很大。高琼仙为了身心健康,炼功、读书、告诉别人法轮功好、对治病有奇效、炼了受益多多,没有做违法的事,可江泽民偏偏要妒忌陷害,直到二零零七年年七月,高琼仙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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