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原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因受贿1157万,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0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下午,吴沙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 吴沙,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二零零四年七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五年九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兼邪党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因迫害法轮功得到中共恶党重用和提拔。 原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
吴沙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其任广州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期间,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郑桅英、王钻嫏、林海、吴玉娴、朱建朋。 姓名 | 性别 | 被迫害致死时年龄 | 所属省 | 所属地市 | 所属区县 | 被迫害致死年份 | 被迫害致死月份 | 郑桅英 | 女 | 51 | 广东 | 广州 | | 2004 | 10 | 王钻嫏 | 女 | 58 | 广东 | 广州 | 越秀区 | 2005 | 3 | 林海 | 女 | 54 | 广东 | 广州 | | 2004 | 9 | 吴玉娴 | 女 | 约70 | 广东 | 广州 | | 2006 | 2 | 朱建朋 | 男 | | 广东 | 广州 | | 2010 | 4 |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近期广州市、政法委、“610”、公安局系统遭恶报案例: 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因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被判无期落马。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法委副秘书长祁晓林,其分管的国保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祁晓林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在自己办公室的洗手间自缢身亡。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也遭恶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广州市公安局610办副主任王广平,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突然在办公室倒地猝死,年仅五十四岁。经王广平亲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三百一十人次,非法劳教三百九十五人,非法判刑十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