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李玉琼是一位贤妻良母,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乘火车时随身携带真相材料遭绑架。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两千元。李玉琼当庭表示上诉。 李玉琼今年五十一岁,家住四川遂宁市拦江镇,年轻时,身体状况很不好,自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获得健康,按真、善、忍的修炼标准要求自己,为他人着想,人变的更加善良。在家里,李玉琼是一个贤妻良母,抚养孩子、教子有方,两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都非常孝敬、尊重她。丈夫开车辛苦劳累,她默默承担家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非法抓捕、关押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她和儿子乘火车准备回老家,中午十二点,在成都火车东站过安检时,被发现背包里有一些护身符卡片,被安检人员劫持入火车东站派出所站内驻点,警察对李玉琼进行验血、拍照,然后扣押身份证和卡片、资料,转送至成都东站派出所,由警察询问做笔录。李玉琼没有配合,并一直讲真相劝善。 下午四点,李玉琼在遂宁的住处也被当地警察非法抄家,搜走师父法像。晚上九点,李玉琼被转送至成都车站派出所。 七月二十九日凌晨,家人被骗去该派出所,要求在行政拘留单签字,家人拒签。李玉琼被送进成都看守所,她的儿子经审问后释放。后李玉琼被转至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开庭及判刑 十一月二十四日,成都铁路法院非法庭审李玉琼。十二月二十二日,对李玉琼非法宣判一年,勒索罚金两千元,李玉琼当庭表示上诉。 做好人 多次遭迫害 法轮功把在病痛中受煎熬的人变成健康的人,把一个自私的人变成自觉自愿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李玉琼这样一位受人尊重的好人,却多次遭到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如今又被冤判一年。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日,李玉琼与拦江镇的罗均兰、蒋琼秀、蒋琼珍、王春兰等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明法轮功的真相,结伴到北京上访。刚到绵阳火车站,就被拦江镇派出所的警察劫持回当地非法关押。 酷刑示意:水牢 |
期间,李玉琼遭到警察和不法人员的辱骂和毒打,她与罗均兰一并被关到水牢受折磨,非法关押五天五夜,被勒索五千元,收款的是刘用军,没开任何收据,只是打了一张白条,说只要五月份不去北京,就退钱,可十七年过去了,他们却分文未退。恶人王本华数钱时数的笑嘻嘻的(此人已遭恶报,患乳腺癌,双乳被割掉)。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晚上,拦江镇新上任的政法书记孙启富为了捞取政绩,竟然带着八个人闯进李玉琼的家里,将李玉琼和她大儿子(十一岁)一起绑架到拦江镇进行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晚间,安居区拦江镇派出所的警察伙同国安大队警察,闯到李玉琼的家里,企图撬门入室绑架。李玉琼见恶人行恶,就大声喊醒左邻右舍,邻居们纷纷站出来,指责这伙恶徒的卑劣行径,李玉琼便借机向围观民众讲大法真相。明白真相的民众大骂这些警察是一群强盗,恶徒们见恶行不得人心,无计可施,只好爬上警车,溜之大吉。 二零一零年,李玉琼又被恶人绑架到遂宁北门洗脑班遭受迫害。 参与迫害单位人员信息: 单 位: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检察院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11-4号 邮编:610031 公诉科:李沂娟 (主办人) 潘 辉 检察长主管全面工作 刘 利 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反渎、控申工作 李振川 副检察长分管公诉、侦监、监所、案管工作 李永敏 专委协助分管反渎局、政治处、办公室工作 马小平 专委协助分管刑检、信息调研工作 张仁良 反贪局局长主管反贪工作 单 位:成都铁路公安处(主管办案机关)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一路2号附2号 邮 编:610081 国 保:杨昇 副队长(办案人员) 国保人员:娄雨樵 林松 张志刚(办案人员) 单 位:成都东客站派出所 邮编:610000(事发机关)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邛崃山路68号附23号 警 员:吴玉章(火车站事发现场警察) 伏 柳 (事发现场搜查安保人员)15984879407 所 长:杨勇 副所长:吴忠楷、孙长华、吴焱、孙长华 政 委:胡凯 单 位: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邮编:610081 电话:028-83117422 地 址:成都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4号 主办人员不详待查 安伟 18678085299 办:0536-6581110 办案国保警察刘晓浩 13547932848 东站派出所: 副所长:吴忠楷、孙长华、吴焱、孙长华18781946531 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派出所所长:陈荣雄 13882518050 遂宁市安居区国保大队长:何江 13909063333 遂宁市安居区国保大队教导员:邬明贵 18080726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