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法轮功学员郭立清,女、现年五十一岁,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发二零一七年真相台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良乡镇官道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遭房山法院非法庭审,近日房山法院冤判郭立清一年零四个月,罚金二千元。 郭立清是一位朴实善良的农村家庭妇女,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不但身心健康,而且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好人的道理,按法轮大法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去为人处事,在家庭生活中和睦持家、吃亏让人。她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工作勤恳,淡漠名利。她在村里多次拾金不昧,捡到过钱包手机都交到了村委会。 这次遭遇绑架当天,警察找村委会干部带着去郭立清家抄家,村干部拒绝配合。就是这样一个被邻里乡亲公认的好人,却因信仰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大法而被中共法院判刑,天理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