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河北省高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第二次非法庭审,历经三个半小时,律师为两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位当事人最后也为自己做了修大法无罪的自我辩护。可是,公诉人蔡立功的庭上表现却令人匪夷所思。 张小俭、吴新华,蠡县万安镇西建华村人,都是五十岁上下的人了,她们的病在医院治不了,炼法轮功炼好了。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张小俭与吴新华在高阳晋庄街上行走时被警察劫持构陷,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十二月十四日的庭审从上午十点进行到下午一点三十分。公诉人蔡立功事先在网上搜了一些该律师为弱势群体维权时,因据理力争,而被个别地方法院粗暴对待的事件,庭审过程中,蔡立功当众宣说这些事件,还说:“这是什么样的律师!” 律师很有涵养,平静的举起手:“法官,这是对我的人身攻击。” 法官制止蔡立功: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要控制情绪。蔡立功在与律师的庭辩过程中,多次拍桌子,两次要求法官把律师驱出法庭。 蔡立功当众诬蔑法轮功。律师要求蔡立功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时,蔡立功拿不出,便拍着桌子说:“用不着什么法律规定!”蔡立功还当众诋毁法轮功创始人,律师要求其拿出相应的证据,蔡立功只能用拍桌子来给自己造势。 当律师指正他弄虚作假,即两个证人,一个笔体签字,律师要求鉴定时,蔡立功满不在乎地说:我们承认证据有瑕疵,这不影响定罪。他的回答让众人震惊:如此蔑视法律之人,是怎么当上的检察官? 蔡立功还当众辱骂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并扬言:你们不认罪,请这样的律师,有的民众还张贴我,要重判你们! 张小剑当庭抗议这种对她们的人格侮辱。蔡立功这种不理智行为,促使法官、法警多次阻止他,要他控制情绪。 程序走完后,法官宣布休庭,当日没公布结果。 第一次开庭是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当律师问张小俭:抓你的时候及审问你的过程中,警察有没有给你出示你犯了哪条法律条文?有没有出示有效的证件?有没有说明你被传唤的理由?张小俭回答:没有。 谁知问话惹恼了公诉人蔡立功,他拍着桌子咆哮:“你们律师没人管了,××不要脸!”他要求法官把律师逐出法庭,未被允许,蔡立功便擅自离去,导致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