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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71岁孙玉兰遭诬判 已上诉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河北省唐山法轮功学员孙玉兰被丰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现已上诉至唐山中级法院。

二零一四年,孙玉兰在丰南区钱营讲真相被恶人告发,被绑架到钱营派出所,在丰南法院取保候审。

之后,钱营派出所多次上门骚扰,孙玉兰被迫流离失所。因警察没找到孙玉兰,就将孙玉兰网上通缉。还欺骗孙玉兰儿子在非法逮捕书上签了字。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河北省唐山市文化路派出所五、六名警察谎称修煤气管道的,骗开和顺园小区七十一岁法轮功学员孙玉兰的家门,把她绑架到文化路派出所,钱营派出所来人后,又把孙玉兰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

据悉,孙玉兰有可能是因为办理公交免费乘车的老年卡,而被查到,因此被骗捕的。用身份证办理此卡后,孙玉兰只坐了一次公交车,警察就找到她的新家,冒充查煤气的骗开门,因而孙玉兰被非法抓捕的。

现在孙玉兰的案卷又到丰南区法院。原定的二月二十号开庭被取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孙玉兰被丰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现已上诉。

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构陷孙玉兰的责任人:梁荣芬
丰南区法院 法官:毕开亮18103259533
钱营派出所副所长周:1883298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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