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自从诉江以后,一直有警察“回访”、“敲门”等骚扰,有一些同修甚至被绑架入狱。针对这件事我谈一下自己的做法和体会。 师父告诉我们:“修炼人嘛,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1]师父多次教诲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首先找自己。那么出现这样的事情,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我们是主角,我们是否当了主角?正法已经進入最后时期,我们能不能堂堂正正的面对公检法人员讲真相?能不能以慈悲、怜悯之心救度他们?虽然不明真相的警察还在参与迫害,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是最可怜的人,是应该救度的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我把诉江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第二天收到了最高检已签收的信息。后来本地派出所警察、街道“综治办”人员和本村治保主任来到我家,要求我签字,说是“诬告”。我的第一念是:我要向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江××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让他们能够明辨善恶,绝不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资料袋,逐项念给他们:“天安门自焚真相”、“全球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及其血债帮一览表”、“活摘器官”、“大法洪传世界”等等十多篇资料,还有几张光盘。告诉他们: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下了滔天大罪,就要被审判了,你们不害怕吗?!他们几个人都表示很无奈:我们也是上指下派,没有办法。我说,那今天我送给你们每个人一袋资料,你们都要给我打个收条,签字。有个副所长说:好吧,我给你签字。可是,就在我到另外一个屋子里去拿纸、笔、印泥的时候,还不到两分钟时间,他们全都走了。我看着刚刚启动的警车,高喊他们停下,他们却没有停。我很后悔、遗憾:他们没有得到真相资料! 几天以后,我带着几袋资料、光盘来到派出所、街道的司法所、综治办,给他们每个人一份,告诉他们办公室所有的人:请你们都仔细看一看这些资料。他们都痛快的答应了。我要求派出所警察给我签收签字,警察为难地说:你要我签字,我就不能收下资料了。我一想:你连签个字都不敢。那就不签了,只要能留下资料就行了。 师父讲:“有的学员讲真相到派出所讲,到公安局讲,到政府楼里讲,甚至于做的很好。”[2] 最近,本地有十多个同修因诉江被绑架,同修们都用打电话、写信等方式讲真相。我根据悟到的师父的讲法,带着资料袋,直接送到派出所。我把自己的“诉江状(十页)”递交给所长,告诉他我被江泽民迫害的情况,还有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照片。又把资料袋里的内容一篇篇的讲给警察听,他们都受到很大震撼。 后来,所长把我几次送的资料分两次给我签字签收,还开车把我送到家里,特意把签收字据送到我家。附近的乡亲们都说,过去总是看到警察来抓你,现在看到警察送你回家,还来串门。我说,我在和他们交朋友。我跟所长说:我常来你这串门行不行?所长说:“好啊,欢迎!”我又说:欢迎你常去我家串门。所长说:“行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