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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市寇娟、陈尚萍被枉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法轮功学员陈尚萍与寇娟,被非法关押在德阳市看守所近一年了,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均被绵竹市法院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寇娟不服非法判刑,当庭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个寒冷日子的下午,众多警察包围了法轮功学员陈尚萍的家,当时法轮功学员寇娟也在陈尚萍家,两人被困其中。晚上警察开始撬门,至次日早上五点左右,门撬开了,非法抄了家,把陈尚萍与寇娟绑架。据悉,实施绑架的为什邡及绵竹警察。

陈尚萍与寇娟两人被非法拘禁于德阳东山看守所,后来被构陷到绵竹市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绵竹法院对寇娟和陈尚萍第一次开庭,寇娟的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对公诉人指出的所谓犯罪事实逐条推翻。律师的正义辩护,说的公诉人和证人(国保大队警察)哑口无言,理屈词穷。寇娟陈述了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的自我辩护。

绵竹司法系统人员不敢正视律师的无罪辩护,不敢秉公执法,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再次开庭,违法枉判寇娟三年、一万罚款;陈尚萍三年、一万罚款。

绵竹市国保大队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辅路,绵竹市公安局国保大队9楼,邮编:618200
绵竹市国保大队:曾维国
绵竹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郑泽荣
绵竹市国保大队办案人; 许发波

绵竹市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回澜大道391号、邮编:618200 电话总机(0838)6202968
党组书记 检察长:黄安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争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常斌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邓丽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刘云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辉勇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敏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叶成鹏

绵竹市检察院公诉人:段候侦

绵竹市法院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玉妃路664号,邮编:618200,电话:0838-6105058、6011071、6011063
绵竹市法院院长:杨三荣
绵竹市法院副院长:宋辉、陈昂、赵建军
绵竹市法院审判长:沈黎、尹作超 、马代勇、赵娅琴
绵竹市法院书记员:吴定凤、雷刚 、杨兰、兰敏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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