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法轮功学员陈尚萍与寇娟,被非法关押在德阳市看守所近一年了,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均被绵竹市法院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寇娟不服非法判刑,当庭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个寒冷日子的下午,众多警察包围了法轮功学员陈尚萍的家,当时法轮功学员寇娟也在陈尚萍家,两人被困其中。晚上警察开始撬门,至次日早上五点左右,门撬开了,非法抄了家,把陈尚萍与寇娟绑架。据悉,实施绑架的为什邡及绵竹警察。 陈尚萍与寇娟两人被非法拘禁于德阳东山看守所,后来被构陷到绵竹市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绵竹法院对寇娟和陈尚萍第一次开庭,寇娟的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对公诉人指出的所谓犯罪事实逐条推翻。律师的正义辩护,说的公诉人和证人(国保大队警察)哑口无言,理屈词穷。寇娟陈述了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的自我辩护。 绵竹司法系统人员不敢正视律师的无罪辩护,不敢秉公执法,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再次开庭,违法枉判寇娟三年、一万罚款;陈尚萍三年、一万罚款。 绵竹市国保大队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辅路,绵竹市公安局国保大队9楼,邮编:618200 绵竹市国保大队:曾维国 绵竹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郑泽荣 绵竹市国保大队办案人; 许发波 绵竹市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回澜大道391号、邮编:618200 电话总机(0838)6202968 党组书记 检察长:黄安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争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常斌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邓丽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刘云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辉勇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敏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叶成鹏 绵竹市检察院公诉人:段候侦 绵竹市法院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玉妃路664号,邮编:618200,电话:0838-6105058、6011071、6011063 绵竹市法院院长:杨三荣 绵竹市法院副院长:宋辉、陈昂、赵建军 绵竹市法院审判长:沈黎、尹作超 、马代勇、赵娅琴 绵竹市法院书记员:吴定凤、雷刚 、杨兰、兰敏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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