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曹君艺女士的家属聘请北京张律师维权,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次会见了法轮功学员曹君艺。曹君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 随后,张律师到茂南区法院阅了卷。负责曹君艺所谓“案子”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周文辉 ,电话:0668-2271109 。曹君艺的家属才得知,曹的所谓“案子”已经到了茂南区法院几天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茂名南山南庄大队、河东居委书记打电话给曹君艺的丈夫,要他到居委谈话。居委办事员郑郁培接待了曹君艺的丈夫,郑想说服曹君艺的丈夫辞退维权律师,接受法院请的律师。曹的丈夫说:“我请的律师放心,你们请的我不了解,不要。”居委人员说:“不要跟政府对着干,这样对你们不好。”曹的丈夫说:“请律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没有给政府对着干啊。” 经过近半小时的谈话,郑郁培没有办法说通曹君艺的丈夫,就打电话给茂南区居委的周和林(周和林不肯报出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周和林对曹的丈夫说:“谁给你请的律师(此问题问了四次)?律师写的控告书是错误的,你请律师和控告,你和你老婆就是一伙的,你如果再签字或控告,到时就和你老婆一样抓去坐牢。”曹的丈夫说:“律师是我请的,不犯法。”周主任笑着对曹君艺丈夫说:“你不怕搞得家破人亡?”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点过,广东省茂名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曹君艺女士,在茂名市区一个街道撕毁诽谤法轮大法的宣传画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报警,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绑架。 晚上十二点左右,茂名市610人员和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一行六人(一个穿便衣的女人和五个穿警服的警察)到曹君艺家里,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非法抄家。当时,两个警察看住曹君艺的丈夫,不许他动,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和《明慧周刊》等。第二天把曹君艺劫持到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自从曹君艺被绑架后,六十三岁的曹君艺的丈夫血糖高,双腿无力,睡不好,心思牵挂着他的妻子安危,为他妻子担心,在精神上和经济上承受很大的压力。他说:曹君艺是个很好的人,又勤俭节约,从不讲假话。曹君艺的两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只好被迫辞工回到茂名,为母亲奔走。 曹君艺的丈夫在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分别向位于北京的最高检察院、中纪委及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中纪委、茂名市检察院控告参与非法抓捕曹君艺的警察:站前路派出所所长李锋、副所长丁科、副所长李卫华、警察吴彩(音)及茂南分局国保大队长周文、国保指导员吴楚姬、警察庞宇峰、邓海超。 八月九日,曹君艺的儿子接到广东茂名市检察院的电话说:你父亲的控告书,我们不立案,退回到公安局。 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下午,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所长丁科(电话:13926706133)、自称“站前路派出所人员”江志雄( 电话:13686776916,其实是茂南区国保610人员)和一个年轻的辅警人员,来到曹君艺家威胁、恐吓曹的儿子。所谓的“原因”是:曹君艺的儿子在一个星期前依照法律给国务院督查组(驻广州)打电话,反映他的母亲在七月六日因撕毁污蔑法轮功的墙报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绑架,他母亲是个好人,要求无罪释放他母亲。江志雄对曹的儿子说:“你这是越级上访,要抓你刑事拘留、坐牢。曹君艺被抓时我一直都在派出所,曹君艺不配合,所以才抓她坐牢。”江志雄污蔑法轮功,曹的儿子说:“公安部定的邪教没有法轮功。请你拿文件来看。”来人拿不出。(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曹君艺家属聘请了北京张律师维权,下午两点半点,曹的家属陪同张律师来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张律师比较顺利的第一次会见了曹君艺。张律师第一次会见曹君艺后的第二天,曹的家属也同样受到居委会等人员的威胁恐吓。 参与迫害曹君艺的单位和个人: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茂名南山南庄大队、河东居委办事员:郑郁培 茂名市茂南区法官 周文辉 电话:0668 2271109 广东省茂名市前路派出所所长 李锋 电话:0668-2881739 前路派出所所长丁科 电话:13926706133 茂南国保大队指导员:周文 吴楚姬 电话:0668-295255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国保大队 邓海超 庞宇锋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 裘明珠 龚朝文 办公电话 0668 2910609 手机 13580020200 610办公室副主任 刘茂 办公室电话 0668 2910088 手机 13828690168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电话: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 邮 编: 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员名单: 所长伍小军 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 所长李树毅 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 教导员梁军 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 副所长唐建光 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 副所长张应义 警号220359办0668-2728319 副所长黄邦志 警号221085 警察: 古耀艺警号221196陈霞警号220231何汉标警号220870何沃芬警号220890陈汉明警号220366 张华军警号220075罗少霖警号2200769梁才良警号220340赖树标警号221011何冠敏警号220364 李楷警号220873黄群念警号221013张成警号225157江职权警号225158何辉强警号221195彭敏警号220732黄磊警号220546梁日金警号220745李惠东警号225079李政文警号220803王雄伟警号225199李劲鹏警号220821陈勇警号220801王海勇警号220749李仲南警号220535朱晓东警号220810李泽东警号220247曾华超警号220887陈强东警号220524罗派警号224810陈剑雄警号225049江均宇警号220352韦宇警号221173何康寿警号221010黄建强警号220960林辉荧警号221181李忠文警号221180古高董警号220979陈冬警号225174谭杰警号225036莫柯亮警号225172戴海兵警号221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