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滑连有因为坚持信仰两次被冤判入狱,累计冤判刑期十二年,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被滨海监狱狱警用担架抬回家,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再次劫到滨海监狱,遭狱警、包夹犯人虐待、捆绑、污辱等迫害。 滑连有 |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滑连有在狱中签下委托书,他的妻子田宗丽代夫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再审此案,还丈夫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但是依法行使的公民权利和上诉请求,被天津高等法院无理驳回。 八月二十五日上午,田宗丽在天津高院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到了十月下旬,田宗丽获悉,她的申诉请求已于十月十一日立案,法官陈永杰。 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应法官要求,田宗丽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天津高院,向法官陈述申诉意见。下午一点时五十七分,天津高院刑庭杨书记员打开了法庭大门,田宗丽和律师先后进入法庭。陈永杰法官询问申诉的理由,田宗丽讲述了她和丈夫滑连有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迫害的过程: 一九九七年前后,滑连有患有严重腰间盘突出瘫痪在床,后来因为修炼法轮功奇迹康复。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污蔑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她和丈夫非法关入监狱迫害五年之久,十岁的女儿无人看管。后来滑连有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又被投入监狱,至今已五年半。 中间虽有打断,陈法官还算听完了申诉人的意见。在后来的对话中,田宗丽指出滑连有无罪,修炼法轮功都构不成犯罪,并多次要求法院凭良知办事,不要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陈法官口头答应会讨论这个案件再做决定。 听取意见结束后,陈法官问律师怎么看待他们和这件事,律师回答说:他们都是好人,修炼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畴,具体可以看申诉人提交的申诉状。 在律师看来这个过程是一次良知与强权交锋,申诉人田宗丽认真的向陈法官讲述警察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以及滑连有因坚持信仰而遭受的种种迫害,善劝法官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良知。律师由衷地赞叹:也许会对法官有些触动,至少触动了我,申诉人一家遭受那么大的迫害,她没有哭泣、抱怨,更没有谩骂,依然保有一颗乐观友善的心灵,希望能感化并救赎法官。 但是,一周后的十一月十日日,田宗丽就收到了天津高等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 关于滑连有遭受迫害的情况,请看明慧网相关报道《二次入冤狱被迫害致命危 天津滑连有控告江泽民》、《又有两千多民众继续联名营救滑连有》、《滑连有遭冤狱生命垂危 家人欲哭无泪(图)》、《滑连有在天津滨海监狱命危 家属申诉》、《绝食七月余 滑连有在天津新生医院被包夹迫害》等。 相关责任人:天津第一中级法院法官侯金砖 电话:022-27506518 天津高等法院法官:陈永杰 书记员:杨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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