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早上八点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栾凝准备上班时被非法抓捕。 随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派出所马涛等伙同兴庆区国保大队马自立、贾永红、小区居委会的十几个人给栾凝戴上手铐,押着他到他家中、父母家和所在单位非法搜查,还将他使用的单位车辆也搜查了一遍,劫走了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随后,栾凝被非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期间,栾凝家人聘请了律师介入,并到相关部门要人,至今无果。 栾凝,男,今年五十八岁,大学文化,原来在宁夏劳动人事厅工作。他自幼体质不好,两次得过肝病,上大学期间因患肝炎休学一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流行气功热,栾凝断断续续练了十多年其它气功,祛病健身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觉得功效提高不上去了。从记事起,他经历了“文革”等运动,社会的乱象让他对社会、对人生很困惑,一直在哲学等领域寻找“真谛”,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在名利场中追逐、挣扎,又累又失落。 一九九六年一月,经人介绍,栾凝参加了李洪志师父讲法录像九天学习班,不久得到了《法轮功》和《转法轮》两本宝书。通读之后,随即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修炼的初期就体验了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几种慢性病消失,至今再没有吃过一粒药。 修炼后,栾凝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道德得到了升华,逐渐放淡了名利,明白了该怎样做人。 一九九七年一月,栾凝主动报名到条件艰苦的宁夏南部山区同心县参加扶贫工作。期间坚持与村民一同吃住和劳动,为当地农民抗旱开挖水窖和改善教学条件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当地村民曾感叹:多少年都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干部了。当年,栾凝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先进工作者,并被任命为教育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次年又被评为劳动人事厅的先进工作者。 修炼之前,栾凝购买住房时,单位曾给他补助了三万元钱(整个房款为五万余元)。修炼后,他觉得这笔钱不是自己劳动所得,就把钱归还了单位。他们单位领导和同事看到栾凝修炼法轮大法后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一些同事也相继走入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因不放弃信仰,栾凝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拘禁、被单位开除失去养老等社会保障。三次被非法抓捕后其中两次被判刑,一次三年、一次四年。 栾凝被非法抓捕后曾遭几个警察轮番扇耳光、或用脚踢、用拳打逼供,将双手举起来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被非法关押看守所、监狱期间,先后被强迫做过撕胶线、建筑、农田、灶房伙夫、剪切活性炭以及安装打火机等奴工;因不“转化”,在银川监狱曾被强制集中到砖窑里出窑(将烧好砖运到窑外)或装窑(将砖坯运入窑内),遭“顶墙”、“弓腰”、“扎绳子”等酷刑折磨;被关押在石嘴山监狱五监区时遭“坐小凳子”、“熬鹰”、捆绑倒挂等折磨。 因栾凝多次遭受迫害给他家人带来巨大的心灵伤害,在他第二次被绑架开庭后的第三天,他母亲罗灿华(北方民族大学退休英语教师,也是法轮功修炼者)承受不了压力含冤离世,栾凝没有见上母亲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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