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老年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庭审时,王凤英的家人及法轮功学员入庭旁听。王凤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约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王凤英老人 王凤英,现年75岁,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工作时曾受过工伤、造成严重脑震荡,此外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王凤英于1996年修炼法轮功,原有的疾病消失。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绑架拘留,被强制关洗脑班,在永修县看守所遭野蛮灌食,在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被长时间奴役,在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仅2016年一年就遭受了四次非法抓捕。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凤英老人在悬挂真相条幅时,遭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非法抓捕,2017年7月17日家人收到对王凤英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点15分,位于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133号的东湖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王凤英。王凤英的老伴及儿女等八位家人入庭旁听,另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验过身份证后,也入庭参加旁听,庭上没有其他的公务人员或便衣人员旁听。 王凤英老人刚进入法庭,就双手合十向家人及法轮功学员致意,老人虽略显清瘦,却精神矍铄、面容祥和。 庭审时,主审法官李益庆宣读了起诉书,以所谓的刑法第三百条枉法定罪。王凤英为自己做了简短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 老人还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此时,旁听的王凤英的老伴陈述了家中被抄去的金额总数。 约中午12点,庭审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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