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法轮功学员孙景和是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石羊村村民,今年九月二十八日,被九台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孙景和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何福作为主审法官已经参与此案。何福延续了过去对待法轮功学员和亲属的做法,刁难孙景和家属,企图把孙景和的无罪辩护的律师挡在上诉程序之外。 绑架和构陷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九时左右,孙景和开车拉人到其塔木,四个男子刘忠印、王冰、杨富满、霍文成跟踪劫持了孙景和。四人拿刀逼孙景和下车,其中一人拿着折叠刀,威胁勒索二千元,给他们四人每人五百元。孙景和说没钱,这四个人就对孙景和殴打,导致头部、左眼、左腿受伤。 其间,这四恶徒强行拿走孙景和随车的工具箱等物品,孙景和的购车的部份手续也莫名失踪。在翻找过程中, 这四恶徒看到孙景和车中有法轮功真相期刊。就这样,抢劫勒索不成,四人转而打电话给其塔木派出所,其塔木派出所来人带走孙景和。后来,四人要求赏金,本是受害人的孙景和却被构陷成阶下囚。 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对该构陷案进行一审开庭。正常的法律程序需要对原告、被告、证据等,在双方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证据的质证,以确立证据,排除诬陷不实之处;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是否确当进行法庭辩论,以避免不当使用法律,造成当事人定罪量刑错误,保护当事人权益。 但这次“开庭”并没有这样的程序。公诉人与证人未出庭,证物并未呈现。手铐脚镣这样的重犯刑具被戴在孙景和身上,孙景和当庭讲述了自己当天被四个歹徒侵害的经过,要求派出所出示当天审讯的录像,证实自己被歹徒侵害和身体带伤的情况,“法庭”拒绝。 一审“开庭”,孙景和没有律师在场,法庭人员说孙景和拒绝律师参与。实际情况是,法庭要求律师只能做有罪辩护,而且只能在“官方”指派的律师中选择,不允许律师作无罪辩护,也不允许孙景和自由选择律师。如果孙景和接受官方指定律师,就已经做了认罪的表示,孙景和为自证清白,拒绝律师参与,实乃无奈之举。 孙景和做了受害陈述,“法庭”没有对证人、证据进行质证,也没有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开庭”草草收场。整个过程,孙景和被铐着重犯刑具出庭,各项权利没有任何保障。至于判决书说了什么,其实无关紧要,经过一个走程序的欺人表演,有罪判决是唯一的结果。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十九分,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对孙景和急急忙忙开庭,审判长读完判决书,问孙景和是否上诉,孙景和回答:“上诉。” 面对非法判决,家属当即表示:“自古信仰就没有错,我们一定会上诉,一告到底。” 四百余村民签名 要求无条件释放好人 孙景和,男,五十一岁,一九九八年,开始学炼法轮功后,整个人都变了。在修炼法轮功以前,孙景和的身体一侧从头到脚都不好使,到医院也检查不出是什么病。他还有胃病,吃不了饭,干不了活,于是,喝酒、赌博,还经常打骂妻子和儿子,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 可是,孙景和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的病全都好了,不再赌博,也不打妻子和儿子,家庭和睦了,在外能干很重的体力活,也不乱花钱了。整个村的人都说孙景和炼法轮功把他改变了,跟他干活的人都知道大法好。 孙景和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后,有四百多名村民联合签名,要求无条件释放好人孙景和。 附图:四百多村民签名支持孙景和无罪释放的部份签名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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