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我和老伴都是九九年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老弟子,每天学法炼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在修好自己的同时,多救人,证实法。 二零一七年八月的一天,老伴骑着电三轮,我坐在车上,给被非法批捕的女儿送衣服。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直行,到一个路口时,一辆白色轿车拐弯,女司机只顾看是绿灯,从后面直接撞了过来,当时就把我们的三轮车撞翻了,整个三轮车压在我身上,我动不了。我被人从车下拉出来,再看骑车的老伴,被撞得半边脸着地,眼睛都肿得看不出来了,嘴里往外淌血、呕吐,胳膊和膝盖也破了,吐了一堆血呼呼的东西。 这时,围了一群人,一听说老伴八十多岁了,身体被撞成这样,脸上、嘴里不停的流血。 女司机看到这种情况,吓坏了,说赶快上医院吧,我找保险公司。我说:“不用去医院,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我们也不要一分钱赔偿。我要是不炼法轮功,今天就没命了。”我们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我赶快把地上吐的用纸擦干净,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这时人越来越多,你一言,我一语,现在碰瓷的那么多,撞成这样,哪还有不要赔偿的,现在哪还有这样的好人?!我对大家说:“谢谢大家,各位都是好心人,我们是炼法轮功的,不会有事,请大家放心。还请大家让一下,我们出去。” 这时司机拦住我们,拿出五百元钱,嘴里说着“不忍心,不忍心”,往我手里塞,我告诉她:“我们师父叫我们做好人,事事为别人着想,我们一分钱也不要。你放起来吧。我们不会有事的。”这时,好心人递过来一瓶水和纸,简单擦擦,我们就回家了。 回想当时,第一念就是我有师父,不会有任何危险,师父说:“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1] 当天我们做的真相资料一点也没比平时少。一个月过去了,在师尊的呵护下,我和老伴现在都好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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