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九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女声电话说是某派出所警察,原因是我搬了新居(去年初我购买了一套另一单位的职工住房),说需要上门给我家照相,登记“一标三实”信息,即“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我问此举只针对我一家还是所有公民?她说所有。我问我现在居住的小区买卖房屋的人很多怎么没听说要登记“一标三实?”她答你们小区就有。我要她提供信息以便咨询,她说此属个人隐私不可奉告,我知道对方在说谎。因我的一个朋友也是卖了旧房,买了该小区的新房,从未听他说要登记什么“一标三实”。我告诉对方如果针对小区所有住户,我理当配合,如果因为我信仰法轮功而仅对我一家,我拒绝配合。我问了对方姓氏后挂断电话。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阵急促而重重的敲门声响起。我问是谁?一男子回应是本小区保卫科的,我打开房门只见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他说辖区派出所的警察要找你了解事情。言毕,才见两警察从楼道拐角处现身,年轻警察在前,中年警察随后。進屋后年轻警察拿着手机就要拍照,我当即正告对方:侵犯公民的肖像权是违法行为。对方辩解说是执行公务。我妻子补充一句,你不要执法犯法。我将其手机按下严厉的说:我马上拨打“12389”电话举报你的违法行为。对方一听停止了拍照。 入座后,我首先叫两名警察出示证件,并叫妻子拿来纸笔将二人姓名、警号一一记录,然后问对方:你们未与我预约和征得我的同意就突然上门,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年警察说前几天给你打过电话,至此,我最后验证了所谓的“一标三实”原来与这次“敲门行动”同属一脉。 稍后,中年警察说,我们今天来是了解你还炼法轮功吗?我没直接回答对方的提问,而是按照大法弟子的思路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我说《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按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难道不好吗?要不是法轮大法洪传于世,有那么多的人道德回升,人心向善,也许败坏的人类早被淘汰,今天我们也就无缘坐在一起了。以我为例,炼法轮功后我戒了烟酒,不沾麻将,因我修炼前有时通宵打麻将,与妻子争吵,远离家庭。你们当警察不是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好人,人人自律,出现太平盛世吗?当看到你们有些年轻警察因追捕案犯而失去宝贵生命的报导时,我们内心都很难受。两个警察默默点头。 中年警察又说国家已不准炼法轮功,法轮功违法。我答:你说法轮功违法可否出示法律文本让我们过目?警察无语。我接着说,按照《立法法》全国人大才是最高的立法机构,江泽民只是一个个体生命,他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轮功污蔑的言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你们知道吗?二零一五年五月出台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国内外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或家属实名向“两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罪行,毋庸置疑,世人一定会见证江泽民不仅会受到人间的正义审判而且必然会遭到天谴的最终下场。接着我又讲了习近平上台后废除了劳教制度,使很多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恢复了人身自由,以及目前全国各地很多公检法司人员明白法轮功真相后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例子等等。最后告诫他们务必认清当前形势,分清善恶,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中年警察起身与我握手告别,我送三位出门,進电梯前我用手拍着俩位警察的肩膀:希望你们善待法轮功学员。年轻警察点头答应,整个谈话过程中年轻警察没问过我一句话。 又是几天后的一个上午,敲门声响,打开房门,只见门外站着一女警等四人,女警说:那天上门的两个警察因年轻对你态度不好,今天特上门给你道歉。我说道歉呢不必!只是希望你们“依法执法”,千万不要违法,以免今后承担法律责任。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反复思考,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长达十八年尚未结束的今天,警察登门给法轮功学员道歉确实令人费解:也许是警察的良知复苏?也许是因为“敲门行动”违反现行法律?也许是现政权与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切割的种种举措?也许是大法洪传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宏伟壮举?也许是真、善、忍普世价值普天认同?也许全球正义声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呼声此起彼伏?也许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等等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恶报的震慑?或者还有……不管原因何为,目地何在,至少在历史的画卷中曾经有过这一页…… 谢谢师父的加持! 谢谢同修的正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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