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法轮功学员谢毅强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非法开庭(二审),谢毅强依法做了无罪陈述,两位律师依法做了无罪辩护;八月二十七日家属接到律师发来的银川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谢毅强被二审加刑迫害,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谢毅强被劫持到入监中心。谢毅强不服二审判决,委托家属申诉;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法院收下了谢毅强家属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现年五十三岁的谢毅强先生,原是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副站长,单位的技术骨干。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许多顽疾都好了,并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真善忍”就是谢毅强待同事、待工作的座右铭,应该受到表彰。 谢毅强先生却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银劳教字[2001]329号)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七日(实际拘留四日);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被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判长赵婧姝、审判员马丽娜、张志贤([2008]兴刑初字第269号)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谢毅强上诉银川市中级法院,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被审判长王印奎,审判员马少骏、黄琼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银刑终字第99号)。谢毅强因修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公职。在劳教所、监狱遭受了多种酷刑和折磨,两次差点失去生命。他母亲在无助、伤心、悲愤、对儿子的无限思念中离世。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谢毅强在宁夏贺兰县金贵镇被公安干警制造的唯一报案人兼证人诬告(两次询问,两个案发时间,两个案发地点),遭办案警察绑架、扣押(两个绑架时间,两个扣押时间,两个扣押物品数量),随后被非法抄家(无任何一家人、亲属在场,用非法扣押的谢毅强钥匙开门),关押到贺兰县看守所刑讯逼供(谢毅强被锁鉄椅子,被迫选择绝食抗议),公安干警制造了需要的物证(《物证照片》非提取物证时同步拍摄,每幅照片短缺5项签署或注明),绑架、扣押谢毅强的时间超前报案时间十余分钟,办案单位还扬言“……我所根据其报警,于当日22时在金贵街上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毅强。”后谢毅强被非法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谢毅强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被贺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贺兰县法院对谢毅强非法开庭,谢毅强家人代謝毅强聘请了两名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本人也当庭做了无罪陈述;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贺兰县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谢毅强不服提出上诉,贺兰县检察院提出抗诉。五月二十七日谢毅强家属对贺兰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有关办案人员提出控告,并将《控告书》亲自送达或邮寄到相关部门。 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在二零四庭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依法出庭。庭审中,法官何文波、曾琳巧、黄琼公然践踏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为所欲为,不组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多次故意打断谢燕益律师依法发表的无罪辩护意见,还动用法警将谢燕益律师中途逐出法庭;谢毅强本人最后法庭陈述没有念完,就被强行带出法庭。七月二十八日,谢燕益律师发出《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对贺兰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相关涉案人员提出控告;谢毅强家属发出《投诉信》,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和银川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官予以投诉。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谢毅强家属接到被聘请律师发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法院[2017] 宁01刑终231号《刑事判决书》,谢毅强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一审贺兰县法院非法判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事判决书》中只载入一位依法出庭律师的姓名和信息,没有载入另一位依法出庭的谢燕益律师的姓名和信息,没有表述谢燕益律师依法发表的辩护意见,另一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谢毅强的法庭最后陈述也没有如实表述,只以“不予采纳”一笔带过;结合谢燕益律师庭审中途被逐出法庭的事实。这是一起蓄意制造的庭审事件,严重破坏了《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的命令式法律条文的实施。 银川市中级法院故意知法违法、执法犯法,违反法律、法规和审判程序,在《刑事判决书》中严重违反实事求是办案原则,枉法将履行合法程序、依法出庭辩护的谢燕益律师的姓名及信息及辩护意见不予反映,并在庭审中途逐出法庭;审判长何文波、审判员曾琳巧、黄琼拒不执行[公通字(2000)39号]《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没有法轮功的认定与明确,拒不执行《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解除法轮功各类出版物11年出版禁令的依法行政规范,枉法枉规的徇私办案。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谢毅强委托家属向银川市中级法院递交的《刑事申诉状》中明确申诉请求:不服判决,请依法重新审理本案,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2016)宁0122刑初209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2017 )宁01刑终231号两份刑事判决书,改判无罪。 谢毅强家属在准备《刑事申诉状》、《刑事控告书》时含着眼泪说,我申诉或控告他们不完全是为了谢毅强一个人,为的是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我不是报复也不是仇恨他们,他们是一群最可怜的人。他们迷失的走到悬崖边而不知,还听信口头、所谓领导上级的指示在做恶,等待他们的是什么?控告他们是叫他们赶快清醒,找回自己,真的是为他们好为他们全家好,等到恶报到头,后悔都晚了!希望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办案,扺制邪恶的指使,不要等到将来受到法律的制裁。 谢毅强此次遭迫害情况请参阅明慧网《《宁夏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宁夏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判刑 律师举报控告责任人》》、《宁夏法院二审后非法加刑迫害谢毅强》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