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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得法获新生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二零零一年,我由于犯了意外伤害罪而進到看守所。对自命清高、自以为是的我来说,真是打击太大了,天塌了一样,将面临失去人中的一切,家庭、自己苦心经营的事业,用撕心裂肺形容一点都不为过,痛的我整个人象被火从体内烧着了一样,烧干了,烧焦了,烧死了。

在痛苦中有一种强烈的恐惧,一向自认为我是好人,受过高等教育,是被人尊敬和学习的榜样,女强人。现在看来是失败的,不对的,全是错的,我所受的教育、学的道理、准则、做法是错的。因为在争强好胜、追求金钱利益的前提下,犯罪太容易、太随便,稀里糊涂的就進到这里来了。那我以后怎么做人?按什么标准做人才能保证不犯错、不犯罪?哪有安全的地方?否定了过去,又不知今后该怎样去做,心里没底的恐慌,使我崩溃了,没有希望,这就是人没有信仰的可怕。

当时,看守所里关進来许多法轮功学员,她们進来时很多都带着重伤,都是被办案单位上酷刑打的,可是她们表现的非常祥和善良,不怨不恨,还总找自己的错误。我了解到,法轮功是佛法修炼,知道了这个世界、这个宇宙是有特性的,那就是真、善、忍,只有按照真、善、忍去做,那才是做人的标准,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我恐慌的心一下落地了踏实了,终于找到了做人的真正道理,真诚、善良宽容、忍耐,我的修炼路就从看守所开始起步了。

法轮大法把内心已经烧干、烧焦的我救活了。看守所里没有大法书,我就听法轮功学员口述,背他们能背下来的经文和师父的《洪吟》。第一篇背的是《富而有德》,真好啊,说的真好,人想富贵得积德行善,强取是走险,我一篇一篇的背,越背心里越愉快,越背越兴奋,越背越明白做人的道理,人活着的目地是返本归真,我也要返回我天国那个真正的家。

得法没几天,我的天目看到我坐在一个很简陋漆黑漆黑的屋子里,趴在桌子上刚刚醒来,看到从门射進来一片光,我起身走到门外,哎呀,阳光明媚,望不到边的白白的云海,我站在高高的云端,真壮观呐!感谢师父点悟我,从黑暗已走向光明。

得法后我就是快乐,快乐的学法,快乐的修炼,都把自己的案子给忘了。看淡了很多事情,包括走入监狱。从看守所往监狱送的车上,同行的有十多位同修,她们都被非法判了重刑。在车上我们一起背法,学法,互相交流,互相鼓励。原本一上午的车程,走了整整一天,傍晚才到。是师父让我们学了一天的法。

在监狱,我勇敢的走出来,证实大法好,由于修炼法轮功,我被延期关押三年半。经历十多年的迫害,坚修大法的意志不移,我的命是大法给的,我属于大法。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当日前一篇文章: 法轮大法使我脱胎换骨
当日后一篇文章: 骑电动车的小伙子:法轮功太伟大了